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绍兴强制执行查询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可以吗?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绍兴强制执行查询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可以吗?
  
  一、绍兴强制执行查询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可以吗?
  
  绍兴强制执行查询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是可以的,但需要明确被执行人的资产范畴。
  
  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自然人和法人的财产形态不一,数量大小有差别,但大同小异。
  
  被执行人的财产包括:固定资产(动产、不动产);现金;股权投资(上市公司股票、权证);所购有价证券,包括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到期和未到期债权;其它应收账款;无形资产,包括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等。
  
  二、申请强制执行所需要准备的材料有哪些?
  
  
  (一)公民
  
  1、申请执行书
  
  申请执行书(需要申请人本人签字或捺印),申请执行书应当写明申请执行的理由、事项、执行的标的,以及申请人所了解的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
  
  2、生效的法律文书复印件1份,并提供原件查验(调解书结案的,提供调解书、生效证明以及送达回证)。
  
  3、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并提供原件查验。
  
  4、法律文书生效证明原件1份(联系案件承办法官开具)。
  
  5、有法定代理人的,需要另外提交:
  
  (1)法定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并提供原件查验。
  
  (2)与申请人关系的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
  
  6、如果是委托律师诉讼的,另外需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律师事务所函原件、律师证复印件各1份。
  
  7、继承人或权利承受人申请执行的,应提交继承或承受权利的证明文件1份。
  
  (二)法人或其他组织
  
  1、申请执行书1份(法定代表人签字、盖单位公章),申请执行书中应当写明申请执行的理由、事项、执行标的,以及申请人所了解的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
  
  2、生效的法律文书复印件1份,并提供原件查验(调解书结案的,提供调解书、生效证明以及送达回证)。
  
  3、申请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各1份,其他组织如果没有营业执照,应当提交证明其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书复印件,上述文件都应提交原件查验。
  
  4、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职务证明原件以及身份证明复印件各1份;
  
  5、法律文书生效证明原件1份(联系案件承办法官开具)。
  
  6、如果是委托律师诉讼的,另外需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律师事务所函原件、律师证复印件各1份。
  
  综合上面所说的,申请强制执行一般是针对于在法院给出了判决结果之后而不履行各自的责任所要实施的行为,对于此行为是可以由法院对对方的财产进行查询,如果确定没有财产可以执行,那么就可以暂终止履行,如果有钱而不履行,那么就可能会构成犯罪。
  
  
  
  
  
  


·行政判决强制执行有无迟延利息?
      行政判决强制执行有无迟延利息?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或者委托有关单位或者其他人完成,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


·强制执行费用由谁承担?
      强制执行费用由谁承担? 一、强制执行费用由谁承担 执行费由被执行人负担。 1、若是提出鉴定、评估、检验等支出的费用,由提出申请的一方承担。 2、若是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在执行期间达成和解协议的,执行费用为双方协商之后共同承担,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在判决。 拓展资料 1、...


·不予受理执行仲裁裁决的情形有哪些
      不予受理执行仲裁裁决的情形有哪些?1、原告主体不适格,即原告与案件没有直接利害关系,人民法院不予受理。2、原告起诉时不能确定明确的被告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3、对本院没有管辖权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后,原告坚持起诉的,裁定不予受理。4、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


·行政判决行政行为违法还执行么
      行政判决行政行为违法还执行么 行政判决行政行为违法是否需要继续执行得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七十条 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 (一)主要证据不足的; (二)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


·执行异议之诉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有哪些
      ?一、执行异议之诉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有哪些1、起诉。起诉行为是权利人通过人民法院向义务人行使权利的方式。故诉讼时效因此而中断,并从人民法院裁判生效之时重新起算。2、请求。这一行为是权利人在诉讼程序外向义务人行使请求权。改变了不行使请求权的状态,故应中断诉讼时效。3、认诺。基于义务...


·行政强制执行特点的特征是什么?
      行政强制执行特点的特征是什么? 一、行政强制执行特点的特征是什么? 1、行政强制执行以行政主体和法院为执行主体。 2、行政强制执行以已生效的具体行政行为所确定的义务为执行内容。 3、强制执行的目的在于迫使相对人履行义务或用代执行等方式达到与履行义务相同之状态,最终确保行政...


·终身监禁的执行条件是什么
      终身监禁的执行条件是什么?1、主要针对判处死刑立即执行过重,判处一般死缓又偏轻的重大贪污受贿罪犯,可以决定终身监禁。2、凡是判处终身监禁的,在一二审作出死缓裁决的同时,应当一并作出终身监禁决定,而不能等到死缓执行期间届满,再作出终身监禁,并以此强调终身监禁一旦决定,就不受执行期间...


·自书遗嘱是否可以不设遗嘱执行人?
      自书遗嘱是否可以不设遗嘱执行人?立自书遗嘱不是必须要委托执行人。遗嘱委托执行人是指有权按照遗嘱人的意志执行遗嘱的人。我国《继承法》中规定的遗嘱执行人分为三种:1、遗嘱人在遗嘱中指定的遗嘱执行人;2、遗嘱中没有指定遗嘱执行人,或者遗嘱中所指定的人,患有重病、丧失行为能力,拒不接受指...


·申请执行仲裁裁决向那个法院进行?
      申请执行仲裁裁决向那个法院进行?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07条:“ 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裁决案件,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


·遗嘱可以不指定执行人吗?
      遗嘱可以不指定执行人吗?立自书遗嘱不是必须要委托执行人。我国《民法典》中规定的遗嘱执行人分为三种:1、遗嘱人在遗嘱中指定的遗嘱执行人;2、遗嘱中没有指定遗嘱执行人,或者遗嘱中所指定的人,患有重病、丧失行为能力,拒不接受指定等。而不能执行遗嘱的,应由全体法定继承人作为遗嘱执行人。3...


·一、立遗嘱是否要写遗嘱执行人?
      一、立遗嘱是否要写遗嘱执行人?遗嘱执行人是执行遗嘱内容,将遗嘱付诸实施的人。主要职责:将遗嘱人的遗产清理登记并造册;保管各类遗产;依遗嘱的指定对遗产进行分割;发生纠纷时可以诉讼当事人的身份参与诉讼;严格按法律规定和遗嘱的内容执行遗嘱。中国民法典规定,公民可以按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