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侵犯著作权应承担的民事责任有哪些?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侵犯著作权应承担的民事责任有哪些侵犯著作权的民事责任形式有以下几种:(1)停止侵害。停止侵害,是指行为人正在实施著作权侵权行为,权利人有权请求法院判令行为人立即停止其不法行为。(2)消除影响、公开赔礼道歉。此项民事责任形式主要适用于对著作人身权的损害。消除影响的范围一般与侵权造成影响的范围相一致。公开赔礼道歉的形式可以口头、书面或者在报刊上登载致歉声明等,范围也应当与侵权的情节程度相适应。在通常情况下,消除影响与赔礼道歉合并使用。(3)赔偿损失。主要适用于对著作财产权的侵犯。但对著作人身权的损害,适用其他民事责任形式不足以平复权利人损害与制裁不法行为人的,也可以适用赔偿的民事责任形式。赔偿的范围一般以权利人实际受到的损失为准,对权利人受到的损失不法行为人应当全部赔偿。在权利人受到的损失不易计算的情况下,也可以将侵权人的不法获利作为权利人的损失额进行赔偿。二、怎样防止侵犯著作权1、发表文章时,最好署名并标注清楚,不得作者同意不能转发等字样。2、通过大型的小说平台,如起点等进行签约,借助平台保护自己的著作权,但签约时需与平台明确著作权归属。3、通过正规出版社出版书籍,正规的出版社出版书籍可以很好的降低出版社侵权问题。4、最简单且最有保障的方法,就是针对小说作品申请著作权。另外未登记著作权的作品也受到版权保护,只要在受道侵权问题时能够提供作品比侵权作品发布的早就可以。近年来随着法治意识的提高,人们开始意识到著作权保护的重要性。稍有不注意则可能侵犯到了他人的著作权,对此人们应当提高自己对著作权的认识。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预防著作权侵权,应当在发表文章时,最好署名并标注清楚,不得作者同意不能转发等字样。
  
  
  


·商标侵权对抗使用权吗?
      商标侵权对抗使用权吗?商标在先使用权,是指商标注册前就已经善意连续的适用相同或近似商标的商标使用人可以在商标注册后继续使用原商标的权利。商标在先使用人在商标注册后,虽然可以继续使用原商标,不会被认定为侵权,但是不得随意扩大商标使用的范围,且不得将相似的商标更改得更加相似于注册商标...


·公司的商标注册后会侵权吗?
      公司的商标注册后会侵权吗?成功注册的商标是不会侵权的,商标侵权即商标侵权行为,是行为人未经商标权人许可,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或者其他干涉、妨碍商标权人使用其注册商标,损害商标权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侵权人通常需承担停止侵权的责任,明知或应知是侵权的...


·商品包装装潢的著作权保护的内容有哪些?
      商品包装装潢的著作权保护的内容有哪些?1、商标权、企业名称权的保护。在包装的显着位置标注注册商标、企业名称,能有效的指示商品来源,防止他人的恶意模仿。尤其是知名商标,知名企业的名称,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会施予较高的注意力,他人模仿、搭便车的难度较高,而如果仿冒者进行高度一致的仿造,...


·商标侵权向哪个部门投诉
      商标侵权向哪个部门投诉商标侵权投诉,是指商标权利人等就商标侵权时间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请求处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应查处下列商标侵权行为,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2、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


·知识产权包括哪些类别?
      知识产权包括哪些类别? 一、知识产权包括哪些类别 1. 专利 (1)发明专利:审查严格、含金量高,发明分为产品发明(如机器、仪器、设备和用具等)和方法发明(制造方法)两大类 (2)实用新型专利: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低成本...


·著作权法侵权认定标准是怎么样的?
      著作权法侵权认定标准是怎么样的?(1)有侵权的事实。即行为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不按著作权法规定的使用条件,擅自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以及表演、音像制品和广播电视节目。(2)行为具有违法性。著作权是一种绝对权,任何人都负责有不能侵犯该项权利的不作为义务。(3)行为人主观有过错。所谓过...


·知识产权侵权诉讼时效规定
      知识产权侵权诉讼时效规定 一、知识产权侵权诉讼时效规定是怎样的? 知识产权侵权诉讼时效是两年,具体规定如下: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八条 侵犯著作权的诉讼时效为两年,自著作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权利人...


·专利电子申请 费用的参考依据是什么?
      专利电子申请 费用的参考依据是什么? 专利电子申请是通过互联网传输的形式,等同于是给专利申请者在申请专利登记的这件事情上提高了审核的效率,也是国家推进电子政务建设的一个重大体现之一,现在国家有很多地方的专利总局都有电子申请的这项业务。但是,专利电子申请 费用的参考依据同时也成了...


·公司商标注册费用是多少
      公司商标注册费用是多少 根据《关于调整商标注册收费标准的公告》规定,有关商标注册收费标准具体如下: 一、受理商标续展注册费为500元 二、变更费收费标准为150元。对提交网上申请并接受电子发文的商标变更业务,免收变更费。 三、对提交网上申请并接受电子发文的其他商标业务,涉...


·著作权法所保护的作品具?
      著作权法所保护的作品具有哪些 一、著作权法所保护的作品具有哪些 根据《著作权法》第3条的规定:“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一)文字作品;(二)口述作品;(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作品;(四)美术、摄影作品;(五)电...


·商标法规定侵权商品清除商标吗
      商标法规定侵权商品清除商标吗 一、商标法规定侵权商品清除商标吗? 1、侵权商品一般都会清楚商标的,国家工商总局在《关于如何理解〈商标法〉第五十三条有关规定问题的答复》中明确指出:“《商标法》第五十三条中的‘销毁’应为处理被没收的商标侵权商品的一种方式,但并非唯一方式。对依法予...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