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未完工程的工程价款应该怎么结算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根据现行的法律、法规,未竣工的工程,一般情况下不能办理结算。但是特殊情况下可以办理:1、固定单价承包合同约定,可以分阶段结算的,可以按照已经完成的工程量办理结算,但是必须经过,对设计的功能验收合格。2、固定总价承包合同约定,可以分提前办理结算的,根据合同约定办理。3、其他情况下,双方协商同意的,可以办理结算的。按照双方协商意见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对其有相应的规定:第二十九条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签订劳动合同对工人有什么好处?
      签订劳动合同对工人有什么好处? 一、签订劳动合同对工人有什么好处? 对于劳动者而言,劳动合同的签订是证明存在劳动关系最有利的证据,也是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所以签订劳动合同对于维护劳动者本人的合法权益起到很大的作用。为避免和减少劳动纠纷,应要求用人单位及时...


·试用期内怀孕可以被辞退吗
      试用期内怀孕可以被辞退吗1、试用期怀孕女职工可以辞退,但是辞退理由必须为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试用期内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企业可以予以辞退。这种辞退不需要提前通知,没有经济补偿金。但是企业必须证明员工确实存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情形。这个要求是对所有员工的统一要求,对于试用期内怀孕...


·劳动关系的终止原因都有哪些
      劳动关系在建立之日开始,其实也是有可能被终止的,当然也是有被解除的可能,但终止与解除都还不一样,至少在法律规定的原因上面不同。那到底劳动关系的终止原因有哪些呢?下文中,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为你进行详细解答。 一、劳动关系的终止原因有哪些 导致劳动关系终止的原因,可以从多个角度进...


·一、劳动争议经济补偿金支付标准是什么?
      一、劳动争议经济补偿金支付标准是什么按照《劳动法》和《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相关规定,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应根据违反或解除合同的不同情况,给予不同标准的补偿。《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对不同的补偿标准进行了更为明确的规定,它对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大连工伤认定律师收费参考依据是什么
      其实关于工伤的工伤认定申请,在绝大多数情况下都是由劳动者本人或者家属提出申请的。很少有用人单位会积极主动的为自己的员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积极的对员工的工伤进行赔偿。如果员工个人要申请工伤认定的话,由于程序比较繁琐大多数人都会聘请律师。下面要给您介绍的是大连工伤认定律师收费参考依据...


·保证工程质量措施有哪些
      保证工程质量措施有哪些?国家在保证工程质量的问题上,不仅从立法司法方面做出了努力,还在工程建设的过程中就制定了相关的安全保护规定。这样做的目的就是能够有效的从多个方面,保证我们工程建设的质量安全。但是,仍然有很多的工程施工团队不清楚我国在工程建设中的安全措施规定具体内容。那么,保...


·员工与公司借款的时候是否要写借条
      员工与公司借款的时候是否要写借条?一般建议打借条的,否则不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从法律的角度看,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利率要合乎规定。民间借贷利率可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


·一、公司解除我劳动合同应该怎样赔付?
      一、公司解除我劳动合同应该怎样赔付? 用人单位除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外,其它情况根据解除的原因不同,赔偿的方式是不一样的。 1、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


·签长期劳动合同后毁约要赔偿吗
      签长期劳动合同后毁约要赔偿吗不需要,只在两种条件下才能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1、违约金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或者由法律规定的,一方违约时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额的货币,是合同法中违约责任的一种主要形式。我国《合同法》对违约金有较为明确的规定,但《劳动法》对此没有明确规定。2、《劳动...


·员工入职材料都有哪些资料?
      企业员工入职手续办理是一个严肃的问题,但是很多企业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或因为工作流程、或因为时间精力问题而忽视,造成后期员工提供材料不齐、档案不完整、需要用到材料时又因为临时向员工索要而误事,甚至造成很大用工风险,那么关于员工入职材料都有哪些资料呢?下面由我们来一一介绍。 入职需...


·公司等用人单位应该按照劳动合同规定执行劳动定额
      公司等用人单位应该按照劳动合同规定执行劳动定额,你应该要求或者强迫劳动者进行加班。如果公司要求员工加班的话,需要按照相关规定向加班的员工支付加班的费用。同时,我国的劳动法也有规定,就是当公司等用人单位因为经营生产需要,在和劳动员工商量好的情况下是可以对工作时长进行延长的,但是延长...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