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倒卖武器装备罪既遂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倒卖武器装备罪既遂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一、倒卖武器装备罪既遂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倒卖武器装备罪既遂的处罚标准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最重是无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百三十九条 【非法出卖、转让武器装备罪】非法出卖、转让军队武器装备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出卖、转让大量武器装备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其他特别严重情节,主要是指出卖、转让重要武器装备的,战时出卖、转让武器装备的,致使武器装备流散社会造成严重后果的,严重影响部队完成重要任务的,出卖、转让给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的,等等。
  
  二、涉嫌倒卖武器装备罪的嫌疑人有哪些权利?
  
  (1)了解自己涉嫌何种罪名,并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材料和意见,辩解自己无罪和罪轻的权利;
  
  (2)拒绝回答与本案无关的问题的权利;
  
  (3)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
  
  (4)对侦查人员侵犯公民诉讼权利和人身权利的行为提出控告的权利;
  
  (5)亲笔书写供词和对笔录进行阅读、听读、提出补充、修改意见的权利;
  
  (6)知道用作证据的鉴定结论和申请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的权利;
  
  (7)要求侦查人员、鉴定人员、翻译人员回避的权利;
  
  (8)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在被讯问时,可以要求通知其法定代理人或监护人到场;
  
  (9)第一次讯问后或者被采取强制措施后有权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 咨询、代理申诉、控告;
  
  (10)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的书面申请。
  
  综上所述,倒卖武器装备罪的犯罪性质是非常恶劣的,现役军人都知道,国家不计划使用的武器装备也不允许非法倒卖出去,只要有倒卖武器装备的行为,就要被追究刑事责任。
  
  


·有聚众斗殴罪未遂吗?
      聚众斗殴的行为会触犯刑法,聚众斗殴罪,但是聚众斗殴罪是否与其他犯罪一样存在犯罪的几种形态,是否存在聚众斗殴罪未遂?如果存在聚众斗殴未遂,怎么认定?下面我们为你解答。 一、犯罪的形态 犯罪的完成形态 1、犯罪的完成形态——犯罪既遂。 犯罪的未完成形态 2、犯罪的未完成形态...


·哪些行为构成盗窃、抢夺、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罪?
      哪些行为构成盗窃、抢夺、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罪?盗窃枪支、弹药、爆炸物是指秘密窃取枪支、弹药、爆炸物的行为;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是指乘人不备,公开夺取枪支、弹药、爆炸物的行为。根据刑法规定,只要行为人实施了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的行为,就构成犯罪,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


·聚众斗殴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聚众斗殴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一)客体要件 聚众斗殴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所谓公共秩序,不应简单地理解为公共场所的秩序,而是指在社会公共生活中应当遵守的各项共同生活的规则、秩序。 在实际生活中,聚众斗殴犯罪可以是在公共场所,例如在公园、影剧院中,也可以是发生在较僻静的私人...


·拘役的概念是什么,判处拘役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说到拘役,可能很多人会跟拘留搞混淆,但其实这是两种完全不同的概念。那在法律上拘役的概念是什么呢?而对犯罪分子判处拘役需要具备哪些条件才行呢?关于这些问题,我们整理相关的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拘役的概念是什么 拘役,是剥夺犯罪人短期人身自由,就近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


·职务犯罪涉及的罪名都包括哪些
      在日常生活当中,不管是在公司还是在国家执法部门当中,一些比较高层的管理人员的职权都是比较大的,但是他们的权利也是受我国法律的监督的,法院不允许任何人有职务犯罪的现象。利用自己的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私利,从中受贿的这种行为,已经严重违反了国家的法律法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职务犯...


·道路上饮酒驾驶的拘役并处罚金怎样解释
      道路上饮酒驾驶的拘役并处罚金怎样解释 道路上饮酒驾驶,危险隐患难以发现易发生事故 1.触觉能力降低。饮酒后驾车,由于酒精的麻醉作用,人的手、脚的触觉较平时降低,往往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 2.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饮酒后,对光、声刺激反应时间延长,本能反射...


·怎么判断是否构成故意杀人罪
      生活中,有的人造成了他人死亡的,最后都会以故意杀人罪定罪,然后根据实际的犯罪情节进行处罚。这不经让人产生了质疑,究竟司法工作人员是怎么判断是否构成故意杀人罪的?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吧。 一、怎么判断是否构成故意杀人罪 故意杀人罪的“故意”如何判断?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


·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近年来,随着各地经济的飞速的发展,各种厂矿企业如雨后春笋发展起来,但是由于监管不到位,缺乏安全意识,各种重大责任事故频现,重大事故责任罪这个词开始被人们熟知。其中人们比较关心的就是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处罚问题了,那到底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量刑是怎样的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


·刑法修正案九关于社区矫正进行了修改吗?
      在实践中,社区矫正是一种在国内外都通用的刑罚执行措施。在国外通常有以下几种方式:缓刑、假释、社区服务、工作释放、学习释放等,就中国刑罚制度来说,主要包含了管制、缓刑、假释等。随着我国法治的改革,我国刑法修正案也相应的对社区矫正进行了修改。那么,刑法修正案九关于社区矫正进行了修改吗...


·强迫卖血罪的四要件是哪些
      强迫卖血罪的四要件是哪些 一、强迫卖血罪的四要件是哪些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其主要客体是国家对血液的管理制度,次要客体是公共卫生以及被强迫人的人身权利。 本罪首先直接侵犯了国家对血液的管理制度。输血工作是社会 主义卫生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坚持以社会...


·破坏电力设备罪损失价值规定有哪些?
      一般情况下电力设备的损坏会给城市带来严重的损失,无论是个人还是企业都会因为电力供应不足而产生巨大的损失,特别是对于需要电力来生产的企业电力设施的损坏会直接造成高额的经济损失,法规中对恶意破坏电力设施有着一定的规定,那破坏电力设备罪损失价值规定有哪些?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