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行为变更合同的法律效力是怎样的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行为变更合同的法律效力是怎样的 一、合同变更的法律规定
  合同履行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对合同条款进行相应改变,属于法律中规定的合同变更。合同变更指当事人约定的合同的内容发生变化和更改,即权利和义务变化的民事法律行为。《合同法》对于合同变更的规定较为简单,仅两个条款,即第七十七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第七十八条: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虽然仅两个条款,但是合同变更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合同的履行和企业利益却具有很大关系。
   二、合同变更的方式方法
  合同变更原则上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均可。但是,鉴于合同变更本身最容易发生法律纠纷,因此,对于合同的变更,最好采取书面形式。一般可以签订补充协议,在补充协议中要对原合同的约定进行描述,并说明变更的理由和原因,再对协商后的变更内容进行描述。
   三、行为变更合同的有效性
  结合目前的法律法规,从保持劳动关系的稳定性,维护劳动者权益的角度出发,应当认为,变更劳动合同虽未采用书面形式,但并不能必然导致变更劳动合同无效。只要变更后的内容不违法且经过一定期间劳动者未提异议的,就应当对这种变更行为的效力作出肯定性评价,否则既不利于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亦可能对企业经营管理的自主权造成严重干预。也即,变更劳动合同虽未采取书面形式,但已经实际履行了口头变更的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且变更后的劳动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政策以及公序良俗,当事人以未采用书面形式为由主张劳动合同变更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需要注意的是,在认定未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劳动合同的效力时,需要关注以下下几个要点:
  (1)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的合法性,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政策以及公序良俗;
  (2)变更后的劳动合同内容必须已经实际履行,也即当事人不能仅证明双方就变更内容达成过合意,而需要进一步证明该变更合意已经通过双方的实际履行表现出来,也即该变更已经实际履行,否则仅仅停留在口头上的合同变更并不能引起劳动合同实际变更的法律效果;
  (3)劳动合同变更的实际履行应当具有连续性,并达到了一定的履行期间,根据《劳动争议司法解释(四)》的规定,该期间应当不少于一个月。
  综上可知,在认定行为变更合同是否具有效力时,首先要具有合法性,其次要实际履行,并且履行行为具有连续性,达到一定的期间,才能判定为生效,否则可能得不到人民法院的支持,也不利于保障劳动者的权益。法律疑问解答,请关注网站。
  
  
  


·合同违约金特点都有哪些?
      合同违约金特点都有哪些? 一、合同违约金的标准 违约金由双方自行协商后确定,法律上没有规定违约金的标准。但是,一般情况下,违约金的标准应当于一方违约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数额相当。如果违约金约定过高(超过损失金额的30%),人民法院可在一方请求调低违约金的情况下,根据案件具体情况...


·货运合同承运人注意的事项
      货运合同承运人注意的事项 一、货运合同承运人注意的事项 1、承运人承运货物时,应对托运人填交的托运单进行查核,并有权在必要时会同托运人开箱进行安全检查。 2、承运人应按照货运单上填明的地点,按约定的期限将货物运达到货地点。货物错运到货地点,应无偿运至货运单上规定的到货地点,...


·有关于保管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有哪些
      有关于保管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有哪些?在片平常的生活之中,我们有事会将自己暂时没有地方放的东西交由他人保管,这些有时时很常见、价值较小的东西,但是有时候就会有一些比较贵重的东西会交由专门的人或某个集团公司来保管,这时候,我们双方就会签署一份保管合同了,有时候因为各种原因会造成合同的...


·终止合同流程具体有哪些?如何终止合同?
      与对方协商终止合同。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合同各方只要互相同意,随时可以终止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


·合同到期了还没续签如何补偿?
      虽然在我国境内,允许事实劳动合同的存在,但是为了使得自己的权益得到更好的保障,无论是在入职之初,还是在合同到期之后,若想继续保持劳动关系,是会续签的,若不续签,职员可以请求得到赔偿,具体来说,合同到期了还没续签如何补偿? 一、劳动合同如何续签 续签劳动合同是指合同期满后企业与员工...


·什么情况下合同会终止
      什么情况下合同会终止 一、什么情况下合同会终止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的规定,合同在下列情形之一即告终止: 1、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 2、合同被解除; 3、债务相互抵销; 4、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5、债权人免除债务; 6、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7、法律规定或者当事...


·当事人是否可以变更合同,变更合同要符合什么条件
      当事人是否可以变更合同,变更合同要符合什么条件 一、当事人是否可以变更合同 合同是当事人协商一致的结果。合同订立后,当事人仍然可以继续协商,如果当事人协商一致,就可以变更合同。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依照其规定。比如,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规定,...


·如何才是无处分权的合同效力 无处分权的合同效力怎么判定?
      如何才是无处分权的合同效力 无处分权的合同效力怎么判定?无权处分行为的效力对象指向的是 无权处分合同 ,而非 无权处分行为 。在权利人未追认或无处分权人订立合同后未取得处分权之前,该处分合同效力属效力待定状态。 (一)无权处分行为的效力对象指向的是 无权处分合同 ,而非 无权...


·合同无效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怎么认定合同无效
      合同无效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怎么认定合同无效一、合同无效的认定标准是什么无效合同的认定不仅是一个法律技术问题,也是一个科学判断问题。司法实务中的合同形形色色,涉及方方面面,判断一个合同是否无效,具有相当难度。况且在不同时期的立法中,对之也有不同的语言表述。目前对无效合同的认定和处理...


·合同原则具体包括了哪些
      合同的基本原则具体有:1.平等原则《合同法》第3条规定:“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平等原则是指地位平等的合同当事人,在权利义务对等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达成一致,以实现互利互惠的经济利益目的的原则。这一原则包括三方面内容:(1)合同当事人的法律...


·装修没签合同怎么诉讼?
      装修没签合同怎么诉讼?没有签订合同,也可以走法律程序,可以先收集证据,进行双方协商,协商不会成的话,可以上诉到人民法院,法院维护你的合法权利。1.装修行为属于民事法律行为,应受法律约束,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各司权利,及履行应尽义务,签订装修合同便于更好规范装修双方的民事活动;2.签订...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