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涉嫌伪造企业债券罪会判得重吗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涉嫌伪造企业债券罪会判得重吗?伪造企业债券罪判得重不重取决于犯罪情节,犯罪情节严重的,判刑标准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参考依据如下:1、伪造、变造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2、单位犯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规定处罚。3、伪造、变造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总面额在五千元以上的,应当予以追诉。二、法院量刑的时候应该遵守哪些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一条 【量刑的一般原则】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第六十二条 【从重处罚与从轻处罚】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从重处罚、从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刑罚。第六十三条 【减轻处罚】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本法规定有数个量刑幅度的,应当在法定量刑幅度的下一个量刑幅度内判处刑罚。犯罪分子虽然不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但是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也可以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第六十四条 【犯罪物品的处理】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在这里只知道犯罪嫌疑人构成伪造企业债券罪,对伪造企业债券罪的犯罪情节不得而知,在这种情况下没办法准确的回答法院判的重不重,性质再为恶劣的刑事犯罪,法院也不能根据罪名就去决定判刑的轻重。
  
  
  


·写借条需要注意什么
      写借条需要注意什么 一、请借款人当面写借条 一般来说,借条的格式为:标题、正文、署名和日期。正文中,最好写明事由和还款日期,涉及到金额的,必须大写。还应注意字里行间不宜有空格和空行,否则容易被持条人增写其他内容。 要核实借款人、保证人的身份信息,签的名字要与身份证名字相同,...


·企业债权债务重组协议怎么写?
      企业债权债务重组协议怎么写? 企业是一种以经济形势存在的形态,当然,这种形态并非是一成不变的,而是伴随着企业的发展随时可以发生变化的。例如企业债权债务重组便是它的一种变化方式。那么企业债权债务重组协议怎么写?债务重组有哪些方式?下面,就让来详细的介绍一下吧! 一、企业债权债务...


·贷款未到期的所需证件:
      贷款未到期的所需证件: 1、凭生效后《离婚协议》(需公证)或法院《仲裁(判决)》中有关房产归属的条款; 2、《离婚证》; 3、双方《身份证》; 4、原房屋所有权或抵押权相关证明,即原按结贷款相关手续。 步骤: 1、到房管部门办理权属变更手续; 2、到按揭银行办理按揭...


·讨债时怎么申请支付令 讨债时应该怎么打官司 生活中很多人都
      讨债时怎么申请支付令 讨债时应该怎么打官司 生活中很多人都陷入讨债难的苦恼,一些债务人为了讨债使尽浑身解数,但仍然效果甚微。事实上,债权人在讨债无果时,可以选择请求支付令和起诉的方式。那么讨债时怎么申请支付令?如果债权人想通过诉讼的方式讨债的,在讨债时应该怎么打官司呢?请跟随我...


·债权转让使诉讼时效中断吗?
      债权转让使诉讼时效中断吗?债务转让可以导致诉讼时效中断。因债务人请求将合同义务转移给第三人且债权人同意的情形为中断诉讼时效的事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 债务承担情形下,构成原债务人对债务承认的,应当认定诉讼时效从债务承担意思表示到...


·个人质押贷款还款方式都有哪些?
      个人质押贷款还款方式都有哪些? 一、申办个人质押贷款需要什么条件? 1、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必须能够提供合法有效的有价权利凭证作为质押物。 3、能够提供借款人和出质人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 4、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二、申请贷款应提交的资料...


·离婚时怎样处理夫妻共同债务
      近年来,离婚率居高不下,离婚时因为债务承担问题导致的纠纷也频繁发生,为了减少纠纷,我们需要了解离婚时怎样处理夫妻共同债务的知识,这个问题也就是说,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如何处理。那么下文将一一为您讲解,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离婚时怎样处理夫妻共同债务 《婚姻法》第40条规定,原为夫...


·买卖合同如何约定货物条款
      买卖合同如何约定货物条款1、交易标的要具体。如果交易标的是特定物,则要写明标的物的详细特征,比如型号、出厂时间等等;如是不动产,则要标明四至、面积、或门牌号等。2、交易数量要明确,多或少的情况如何处理。在买卖合同实务中,有的当事人因对标的物的数量约定不是很明确,从而导致买卖双方发...


·他人拖欠借款货款催款函怎么写?
      虽然所有的借贷行为,在借贷之后的一定期限之内,都是需要偿还的,但是并非是所有的民事主体在借贷之后,都会及时偿还,此时必然借贷方的权益会受到侵害,此时该方主体可以书写催款函,他人拖欠借款货款催款函怎么写? 一、他人拖欠借款货款催款函怎么写? 催款函范文_______公司:截至___...


·找不到债务人要向哪个法院提起诉讼
      找不到债务人要向哪个法院提起诉讼民事诉讼首先需要确定管辖法院。一般情况下都根据债务人的情况确定,但是现实中可能会出现找不到债务人的情况,此时很多人可能就不清楚要向哪个法院起诉了。要是无法确定管辖法院的话其实也是很麻烦的一件事,那通常找不到债务人要向哪个法院提起诉讼呢?我们马上为你...


·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情形有哪些?
      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情形有哪些? 一、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情形有哪些? 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情形,是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五百七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 (一)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 (二)债权人下落不...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