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按劳动法轻工伤如何赔偿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劳动法中对于工伤工资并没有规定,是由《工伤保险条例》进行规定的。停工留薪期间,原工资不变,停工留薪期结束后,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以确定不同的工资。《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双重劳动关系如何仲裁?
      在日常生活中,有很多人除了正常的工作之外,有的还会有其他的工作。这样的情形就是劳动者存在着双重劳动关系,有时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会产生各种各样的纠纷问题。那么您是否知道双重劳动关系如何仲裁?下面我们为您详细介绍一下。 双重劳动关系如何仲裁?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发生以下劳动争议可...


·工程保险费取费标准怎么算的
      高速发展的当今社会,各行各业都在飞速发展,这其中就有保险一行。而保险也有多种多样的分类,即使是工程也有保险。工程保险费就是指根据建设项目建设期间需要实施工程保险的费用,其中工程保险费取费标准也会根据工程的类别而有所区别。工程保险费取费标准怎么算的?按照不同的工程类别,工程保险费取...


·个体被工商行政罚款强制执行的流程是什么
      个体被工商行政罚款强制执行的流程是什么?1、催告程序催告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催告书应载明4项内容:(1)履行义务的期限;(2)履行义务的方式;(3)涉及金钱给付的,应当有明确的金额和给付方式;?(4)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权和申辩权。2、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3、作出行政强制执行决...


·工伤期间是否应当发放工资?
      工伤期间是否应当发放工资?工伤期间的工资是由单位发的。但是工伤赔偿是由社保缴纳机构,按照工伤认定的程序,认定后发放给公司再赔偿给劳动者。值得注意,工伤赔偿不是公司直接赔偿的。但是很多时候,公司没有为劳动者缴纳社保,那是不是就不能得到赔偿?在公司没有按照《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及时为...


·过年放假公司扣工资怎么算
      过年放假公司扣工资怎么算?春节放假,如果是月薪制的员工,工资依旧和原来一样,扣工资违法;如果是计件制的员工,根据产量计件,且需要支付高于当地最低保障工资。由于公司克扣工资,当事人可以申请解除劳动合同和劳动关系,并要求经济补偿。当事人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行政部门进行举报,由劳动监察大...


·误工费的含义
      误工费的含义 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误工费的特点1、受害人的收入能力和水平差异较大。客观存在的差异性,决定了不同的受害人在遭受损害后,其损失的误工收入会因人而异。2、计算的依...


·根据我国法律我国法律的规定工伤鉴定个人能申请不?
      不管是什么领域的什么事想都会发生一定的争议,就比如说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关于工伤的争议,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工伤需要进行认定,很多人想要知道根据我国法律我国法律的规定工伤鉴定个人能申请不?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个人可以申请工伤鉴定吗 先申请工伤认...


·劳动合同法规定每周工作时间是怎样的?
      劳动合同法规定每周工作时间是怎样的? 国家实行劳动者从全年日历时间天中扣除52个星期的公休日104天,扣除法定节假日11天,全年应工作250天,每月平均工作21.75天,每天工作8小时。按此推算,每个月平均应工作约167小时。不得超过上述规定限额工时制度。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


·一、职工获得经济补偿金的前提条件有哪些?
      一、职工获得经济补偿金的前提条件有哪些 1、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 按照规定,在用人单位先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请求时,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劳动者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因此,劳动者可以选择通过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的方式,为自己争取更多的利益。 2、自身无过错时,用人单位先解除合同...


·建筑工程承包协议书的内容及作用
      建筑工程承包协议书的内容及作用 一、什么是建筑工程 建筑工程是指通过对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活动所形成的工程实体。是为新建、改建或扩建房屋建筑物和附属构筑物设施所进行的规划、勘察、设计和施工、竣工等各项技术工作和完成的工程实体以及与其配...


·应该怎样约定加班工资的基数
      在实践中,加班费争议是一种非常普遍的劳动争议,但是由于没有全国统一的工资支付法,所以导致一些问题在实体上适用法律的困难。那么,应该怎样约定加班工资的基数?约定了加班工资基数后,怎么计算加班工资?关于这些问题,本站我们马上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应该怎样约定加班工资的基数 加...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