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串通提供公民信息罪的处罚是什么?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串通提供公民信息罪的处罚是什么?
  
  一、串通提供公民信息罪的处罚是什么?
  
  串通提供公民信息罪的处罚,是根据《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 之一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二、情节严重的认定标准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 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被他人用于犯罪的;
  
  (二)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利用公民个人信息实施犯罪,向其出售或者提供的;
  
  (三)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通信内容、征信信息、财产信息五十条以上的;
  
  (四)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住宿信息、通信记录、健康生理信息、交易信息等其他可能影响人身、财产安全的公民个人信息五百条以上的;
  
  (五)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第三项、第四项规定以外的公民个人信息五千条以上的;
  
  (六)数量未达到第三项至第五项规定标准,但是按相应比例合计达到有关数量标准的;
  
  (七)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的;
  
  (八)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数量或者数额达到第三项至第七项规定标准一半以上的;
  
  (九)曾因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受过刑事处罚或者二年内受过行政处罚,又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的;
  
  (十)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法律上明确规定了本罪的量刑是可以区分为两个不同的情节来时进行认定的,在司法实践中,达到了情节严重的情况就需要从严进行判决处理,但如果未达到立案标准的,如串通提供公民信息的犯罪事实轻微的,是可以处行政处罚的。
  
  


·肇事逃逸致人死亡怎么赔偿,如何定罪?
      肇事逃逸致人死亡怎么赔偿,如何定罪? 交通越来越发达,交通事故也伴随着飞速上涨。部分司机由于自己的不小心或者是喜欢飙车等原因造成交通事故,事故后由于害怕承担责任加之侥幸的心理而逃之夭夭,最后造成人员死亡,我们就和您一起来了解一下交通事故逃逸致人死亡的赔偿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吧。 ...


·第一次酒驾可以不用拘留吗
      需要根据案件情节来看。如果是饮酒后驾驶第一次是不会被拘留的,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酒后驾驶分两种:酒精含量达到20mg/100ml但不足80mg/100ml,属于饮酒...


·行政拘留案底多久可以消除
      行政拘留案底多久可以消除?案底是伴随终身的,永远不可以消除。不过,行政拘留不属于犯罪记录的案底,但是,被行政拘留的记录在公安机关的治安部门应当是可以查到的。根据《关于建立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的意见》的通知规定,案底:是指犯罪行为的记录。又称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在我国法律中一般指...


·刑事诉讼法时效规定如何?
      相信您通过网上的一些消息,或者是一些与法律有关的电视剧上有了解国刑事诉讼时效。一个案件的诉讼时间是有限制的,当民事权利被伤害的权利人没有在诉讼期限内起诉的,人民法院便不再保护权利人的相关权利。那么刑事诉讼法时效规定如何? 一、刑事诉讼时效有多久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


·过失泄露军事秘密罪认定标准是什么
      过失泄露军事秘密罪认定标准是什么 一、过失泄露军事秘密罪认定标准是什么? 1、侵犯了军事秘密的安全。 2、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规,过失泄露军事秘密的行为。其表现方式是多种多样的,从最简单的口头陈述泄密,到高技术条件下的计算机网络泄密,不论哪种形式,只要能让无关人...


·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是什么
      承担资产评估、验资、验证、会计、审计、法律服务等职责的中介组织及其人员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情节严重的,可能涉嫌犯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但是,如果没有达到情节严重标准的,不可能犯本罪。此外,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仅限于资产评估师、注册会计师、审计师等,其他主体不可能犯本罪。那么,提...


·法律规定哪些罪属于告诉才处理?
      法律规定哪些罪属于告诉才处理? 一、法律规定哪些罪属于告诉才处理?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⒈侮辱、诽谤案(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⒉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 ⒊虐待案(刑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规定...


·打架斗殴弄瞎对方眼睛会判过失致人重伤罪吗?
      一、打架斗殴弄瞎对方眼睛会判过失致人重伤罪吗? 跟他人打架斗殴,因为双方肢体运动较为激烈,所以一不小心可能会碰到对方的眼睛,严重的可能会直接弄瞎对方的眼睛。那么,造成这种后果是否会被认定为过失致人重伤罪,可以先确定弄瞎别人的眼睛是否可以认定为重伤。 按规定,出现有以下伤害的即...


·二审期间新刑法生效是否适用?
      众所周知,审判定罪的依据是现行的法律。法律的规定是约束刑罚的关键。在有些时候,一审法院判决之后,会出现不服判决结果想要上诉的情况,这时候就会诉诸二审。由于法律需要适应日新月异的社会,经常需要进行修订和改正,如果在二审期间法律发生变化,是否适用新法成为不少人的疑问。那么二审期间新刑...


·介绍卖淫罪如何判刑处罚
      介绍卖淫罪如何判刑处罚该罪名分为两个量刑档次:(1)一般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2)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刑法》规定:第三百五十九条 【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


·在我国缓刑人员可以出国旅游吗?
      即使说缓刑是属于刑事裁决结果当中较轻的一种,但如果认为只要争取到缓刑,那么自己的人身自由就不受到限制的话,这就是绝对的扭曲了我国缓刑的这一法律概念。相信生活当中有不少人对于缓刑人员可以出国旅游吗这个问题就是充满疑惑的,如果遇到类似情况可以跟随我们的脚步来了解一下相关法律知识。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