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网络诽谤罪不能立案怎么办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网络诽谤罪不能立案怎么办
  
  一、父亲登报声明脱离父子关系 是否还能继承儿子的遗产?
  
  父亲登报声明脱离父子关系也能继承儿子的遗产,登报声明脱离父子关系,但是对基于血亲关系而产生的法定继承权没有影响,即这种声明没有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 【继承权的丧失和恢复】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二、法定继承人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 【丧偶儿媳、丧偶女婿的继承权】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综上所述,登报声明脱离父子关系的情况下,不影响当事人的继承权,可是被继承人是有权利立遗嘱的,如果被继承人在遗嘱中没有保留父亲的继承权,父亲就无权继承遗产,除非父亲缺乏劳动能力且没有任何生活来源,这种情况下遗嘱就是无效的。
  
  
  
  
  


·长沙运输毒品罪量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关于毒品犯罪,在边境城市或沿海城市的发生率比较高,因此在这些地区对毒品犯罪的处罚就要相对重一些。运输毒品罪属于常见的毒品犯罪,要求是在国内将毒品从一地运输到另一地,那要是在长沙犯此罪的话,具体该如何处罚呢?我们带来长沙运输毒品罪量刑标准的内容,供你参考。 1、第一个量刑幅度 ...


·拘役的执行机关是哪些2023
      拘役的执行机关是哪些拘役的执行机关与适用机关不同,其适用机关是指能够适用拘役判决的机关,即人民法院。而执行机关是指判决后要执行拘役的机关,在我国是指公安机关。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值得注意的是,就近执行并非泛泛而谈,它具体指的是由受...


·应该要怎样认定抽逃出资罪
      何谓抽逃出资罪?抽逃出资罪就是指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那在司法实践中,我们该如何认定抽逃出资罪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如何认定抽逃出资罪 1、主体要...


·刑事辩护词诈骗罪的内容有哪些?
      刑事辩护词诈骗罪的内容有哪些?《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2011解释》”)于2011年4月8日起施行。《2011解释》规定了酌情从严惩处情节,刑辩律师要对这些从严情节的作用有所认识,并研究其中每一个情节的具体辩护思路...


·遗弃罪如何判定,怎么认定遗弃罪
      对遗弃犯罪进行判定,其实也就是进行实际的认定。现实生活中,一般的遗弃行为最多也就是违法行为,但此时尚不构成犯罪。因此才有必要对相关行为作出判定,看是否满足遗弃罪的内容,这样才能实际对行为人定罪处罚。那到底遗弃罪如何判定比较好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介绍。 一、遗弃罪如何判定 ...


·社区矫正职务犯罪难点在哪里?
      职务犯罪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法利益,侵害他人权利的行为。职务犯罪是刑事犯罪行为,犯有此罪的人会被刑罚。社区矫正是对职务犯罪人员一种重要的监禁制度,带有矫正性质但是同时实施起来有难度,社区矫正职务犯罪难点在哪里? 一、社区矫正职务犯罪难点在哪里? 1、难点一:职务犯罪...


·犯罪分子怎么样才侵犯肖像权?
      犯罪分子怎么样才侵犯肖像权?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条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所以构成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通常应具备两个要件:一是未经本人同意;二是以营利为目的。常见的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主要是未经本人同意、以营利为目的使用他人肖...


·法律上规定嫖娼未遂犯罪么
      法律上规定嫖娼未遂犯罪么 一、法律上规定嫖娼未遂犯罪么? 嫖娼未遂不构成犯罪,一般的嫖娼行为在我国被认为是违反治管理的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属于违法行为,但尚未构成犯罪。通常根据《治案管理法》和《卖淫嫖娼管理办法》处罚。 (一)卖淫、嫖娼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


·犯罪分子贩毒判了死刑怎么办?
      犯罪分子贩毒判了死刑怎么办?执行死刑的机关是原审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和高级人民法院的执行死刑命令,均由高级人民法院交付原审人民法院执行。原审人民法院接到死刑执行命令后,应当在7日以内执行。判死刑的人,应当采取枪决或者注射的办法执行死刑。枪决是一种死囚临刑时痛苦较小且较为经济的死...


·刑事案件批准逮捕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一、刑事案件批准逮捕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检察院批捕时间一般是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_九十一条规定: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


·敲诈勒索罪能从轻处罚吗
      对于犯敲诈勒索罪的行为人来讲,法官在最后量刑的时候,需要充分考虑其实际的犯罪情节。按照《刑法》中作出的量刑进行处罚。那么实践中,行为人犯敲诈勒索罪能从轻处罚吗?接下来,我们就来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敲诈勒索罪能从轻处罚吗 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