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非法集资罪罪与非罪怎么判定?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非法集资是一个恶劣的收集资金的过程,严重损害了民众的利益,破坏社会稳定。法律对于非法集资罪的认定有具体的规定,涉案人员有不同的判定,分辨非法集资罪罪与非罪,即看什么情况下被判为非法集资罪,什么时候又是无罪,需要先了解非法集资罪的基本情况。
  一、非法集资罪
  非法集资并不是一个独立的罪名,刑法上的非法集资是指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非法集资是指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所谓非法集资,是指公司、企业、个人或其他组织未经批准。违反法律、法规,通过不正当的渠道,向社会公众或者集体募集资金的行为,是构成本罪的行为实质所在。
  二、非法集资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分析
  犯罪构成要件是犯罪成立的依据,是对犯罪主体追究刑事责任的根据。因此,在我国现行《刑法》中设置非法集资罪,必须进一步分析论述其具体的犯罪构成要件。(一)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这里要特别强调法律拟制人格主体——单位,否则,我们将无法对司法实践中大量存在的单位(既可以是一个单位单独实施,也可以是单位与自然人、单位与单位共同实施)实施的非法集资行为通过《刑法》来规范。(二)犯罪主观方面是故意。当事人明知自己的非法集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的发生。在单位进行非法集资的情况下,这种故意体现为单位的主管人员、直接责任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以单位的名义为单位的利益故意追求特定危害社会的结果的发生。单位犯罪故意是单位成员的共同认识和意志,严格区别于单位成员个人的认识和意志。(三)犯罪客体是国家金融管理秩序。非法集资在形式上表现为一种资本的运作过程,即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将不特定对象的资金集中起来,使他们成为形式上的投资者(股东、债权人),往往是人数众多,涉案金额大,严重破坏国家金融管理秩序。因此,我们建议将非法集资罪列入《刑法》第三章第四节的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以确立其在整个《刑法》体系中的应有地位。(四)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未依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的集资行为。主要是以非法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募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其他回报。
  三、非法集资罪的特征
  一、未经有关监管部门依法批准,违规向社会(尤其是向不特定对象)筹集资金。如未经批准吸收社会资金;未经批准公开、非公开发行股票、债券等。二、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予出资人货币、实物、股权等形式的投资回报。有的犯罪分子以提供种苗等形式吸收资金,承诺以收购或包销产品等方式支付回报;有的则以商品销售的方式吸收资金,以承诺返租、回购、转让等方式给予回报。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集资目的。为掩饰其非法目的,犯罪分子往往与受害者签订合同,伪装成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最大限度地实现其骗取资金的最终目的。一般是指违反法律规定大量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时间内给予回报,而实际操作性并不符,这种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集资行为需要受到法律的规定,我们在平时生活中要防范掉进非法集资的陷阱中。
  
  
  


·新刑事诉讼证据的种类有哪些?
      新刑事诉讼证据的种类有哪些? 一、物证 物证以自身的外部特征、存在状况、物理、化学、生物属性来证明待证事实,包括一切物质形态。笔迹是物证而不是书证。因为笔迹是物质痕迹,是以书写特征而不是以内容来证明案件事实的。 二、书证 1、书证是以其记载的内容和反映的思想与案件的待证事实...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拿刀威胁能构成什么罪?
      一、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拿刀威胁能构成什么罪要看犯罪嫌疑人威胁的内容,可能构成抢劫罪、可能构成敲诈勒索罪,或是恐吓威胁罪,也有可能构成其他犯罪。《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包括哪些内容?
      刑事诉讼强制措施包括四种,主要是:1、拘传:指司法机关对未被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强制其到指定地点接受讯问的强制措施;2、取保候审:指司法机关责令未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不逃避或妨害侦查、起诉、审判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3、监视居住...


·在我国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是什么意思?
      其实《刑法》一直就是惩治犯罪的有力武器,不仅能够对犯罪分子起到巨大的威慑作用,其中规定的层次不同的刑期和刑法更是有利于社会司法资源的合理利用的。虽然说还缓刑在惩治犯罪的时候也是比较普遍的一种制裁手段,可有少部分人实际并不清楚在我国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是什么意思?一、在我国有期徒刑...


·逃税罪构成要素具体包括什么
      逃税罪构成要素具体包括什么 一、逃税罪构成要素具体包括什么 1、客体要件 逃税罪的客体是指逃税行为侵犯了我国的税收征收管理秩序。 2、客观要件 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扣缴...


·新《刑法》安全生产犯罪的规定是什么?
      新《刑法》安全生产犯罪的规定是什么?新《刑法》安全生产犯罪的规定是《刑法》当中对于安全生产犯罪的行为定罪标准是结果犯《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重大责任事故罪;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故意伤害罪庭外和解可以吗?
      故意伤害罪庭外和解可以吗?可以和解。在公安机关侦查阶段和解后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如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和解可以不起诉,就不会判刑;在法院审判阶段和解后,因为轻伤害属于轻罪,你可以争取适用缓刑。总之,和解还是非常重要的。(一)犯故意伤害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二)犯故...


·什么情况属于泄露个人信息罪?
      什么情况属于泄露个人信息罪?个人信息如果被泄露,轻则会受到各种电话的骚扰,重则遭受诈骗,损失财物。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个人或者单位如果将公民的信息非法泄露,情节严重的,会承担刑事责任。但在现实中,什么情况属于泄露个人信息罪往往使普通民众难以界定。下面由我们为您详细说明。一、公民个...


·北京嫖娼要拘留多久 嫖娼属于犯罪吗
      一、北京嫖娼要拘留多久公安机关对卖淫嫖娼人员实施处罚,必须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严禁以罚款代替刑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和行政拘留。公安机关对卖淫嫖娼人员进行处理时,按照以下量罚基准执行:对卖淫嫖娼者,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


·申请提请减刑程序是什么?
      一、申请提请减刑程序是什么?申请提请减刑程序是:提请减刑、假释,应当由分监区召开全体警察会议,根据法律规定的条件,结合罪犯服刑表现,集体评议,提出建议,报经监区长办公会审核同意后,报送监狱刑罚执行(狱政管理)部门审查。经监狱长办公会决定提请减刑、假释的,由监狱长在《罪犯减刑(假释...


·认罪认罚申请书模板如何写?
      自愿认罪认罚申请书如何书写?我叫___(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住址等。我因涉嫌寻衅滋事___年月日被取保。我……(事情经过)。现我深刻地认识到我的行为(如何如何不对,对别人、社会、自己、家庭带来___危害。我已深刻地认识到自己行为的违法性,我保证……希望能给我一个改过自...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