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行政处罚罚款减轻条件是什么?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行政处罚罚款减轻条件是什么
  
  一、行政处罚罚款减轻条件是什么?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二)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
  
  (三)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四)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二、行政处罚的流程是什么?
  
  1、调查取证;
  
  2、告知处罚事实、理由、依据和有关权利;
  
  3、听取陈述、申辩或者举行听证会;
  
  4、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5、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
  
  三、行政处罚的特征有哪些?
  
  (一)行政处罚的主体是行政主体,行政主体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依据法定权限;
  
  (二)行政处罚是针对有违反行政法律规范行为的行政相对人的制裁;
  
  (三)行政处罚的目的既是为了有效实施行政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是对违法者予以惩戒,使其以后不再犯;
  
  (四)行政处罚是对于违反行政法律规范尚未构成犯罪的行政相对人的制裁,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得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
  
  四、行政处罚简易程序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三十三条 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履行行政处罚决定。
  
  第三十四条 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当场交付当事人。
  
  前款规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依据、罚款数额、时间、地点以及行政机关名称,并由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执法人员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必须报所属行政机关备案。
  
  第三十五条 当事人对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对行政处罚相对人来讲,如果缴纳行政罚款有困难,可以向作出行政罚款的行政单位申请延期缴纳或分期缴纳,但不能减轻行政罚款的数额,对行政相对人减轻处罚的条件有明确规定。
  
  
  
  
  


·货款诈骗罪怎么定犯罪数额
      一般在向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申请进行贷款的过程中,才虚假手段编造贷款项目从而打算非法占有贷款的行为,在达到了规定的数额标准之后,往往会被认定为贷款诈骗罪。这属于特殊的诈骗犯罪。那通常对货款诈骗罪怎么定数额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货款诈骗罪怎么定数额 根据《最高人民...


·借钱打借条怎么写是正确的?
      借钱打借条怎么写是正确的?借钱打借条的正确写法是: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最好能附一个身份证号码;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3.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4.应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


·什么情况下不能主张债权的抵消
      (1)债务人的债务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后取得的他人对债务人的债权,不得用于抵销。由于债权可自由转让,以十分低廉的价格购买对债务人的债权是很容易做到的。(2)债权人已知债务人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者破产申请的事实,而对债务人负担债务的,不得抵销。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条债权人在破...


·雇佣合同免责条款有效吗?
      雇佣合同免责条款有效吗? 一、雇佣合同免责条款有效吗 雇佣合同中的免责条款是免除自己的责任,排除对方合法权利的,该免责条款无效,不具有约束力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条【格式合同条款的无效】 格式条款具有本法第五十二条和第五十三条规定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


·办理按揭贷款需要提供的资料:
      办理按揭贷款需要提供的资料: 1、申请人和配偶的身份证、户口原件及复印件3份(如申请人与配偶不属于同一户口的需另附婚姻关系证明;如果单身需提供单身证明)。2、购房协议书正本。3、房价30%或以上预付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4、申请人家庭收入证明材料和有关资产证明等,包括工资单、...


·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备案须知的内容有哪些?
      如今,公司通过募集资金来扩大劳动规模,常用的手段有发行公司债券,但发行债券也包含一定的投资风险,因此,必须对债券发行及备案在法律上的界定要有一定的了解。那么,下面就由我们来整理一下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备案须知的内容有哪些? 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备案须知 的内容: 一、承销非公开发行公...


·个人申请贷款要满足什么条件才行
      个人申请贷款要满足什么条件才行 一、个人申请贷款要满足什么条件才行 由于不同的贷款类型,申请贷款条件和材料都不一样,以下将为您介绍几种常见贷款所需的条件。 贷款种类一:个人信用贷款 个人信用贷款是目前时尚的贷款方式,那么申请此类贷款需要什么条件呢?通常情况下,银行要求借款人...


·离婚后一方欠下的债务怎么办
      离婚后一方欠下的债务怎么办夫妻共同债务主是指为了夫妻共同生活、或者为抚养子女、赡养老人以及为了给家庭成员治病所负的债务。对于这种债务,即使另一方始终不知,也是夫妻共同债务,另一方不得以始终不知为由而拒绝赔偿。如果这种债务属于一方未经过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的亲朋所负的债务,或者...


·无抵押无担保贷款是真的吗
      无抵押无担保贷款是真的吗 一、无抵押无担保贷款是真的吗 的确,“无抵押贷款、无担保贷款、当天放款”是这类贷款骗局最大诱惑力所在。由于银行等正规机构要求借款人提供一定的抵押物,而许多借款人资质尚欠火候,所以常常被拒之门外。社会上的一些骗子就利用了这一点,使许多人蒙受了不小的经济损...


·共同借款人的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区别是什么?
      共同借款人的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区别是什么 一、共同借款人的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区别是什么? 1、发生的时间不同。时效中断可发生在时效期间的任何阶段,时效中止只能发生在时效期间最后6个月内; 2、法定事由不同。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是当事人主观意志可以决定的事实,如起诉、请求时效中...


·起诉离婚后债务可以归一人承担吗?
      起诉离婚后债务可以归一人承担吗? 一、起诉离婚后债务可以归一人承担吗? 夫妻离婚后,协议婚姻期间所有债务归一方负责偿还,如果债权人没有要求,另一方就不需要偿还。 如果债权人起诉,要求夫妻共同偿还,如果另一方不能证明一方的借款不是用于家庭生活,可能就要共同偿还。 《最高人民...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