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组成员是都要有吗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是的,人民法院会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及时指定清算组成员。清算组成员可以从被申请人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入选人民法院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中选取。被申请人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担任清算组成员的,可以聘请具有相关专业资质的代理人从事相关清算事务,代理费用由聘请人自行负担。为保证强制清算的顺利进行,除由上述社会中介机构独立组成清算组以外,其他清算组成员的人数应当为3人以上的单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十三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破产清算程序时间是怎样的?
      公司破产清算程序时间是怎样的? 一、破产清算时间 这个没有规定具体的时间,一般时间都会非常长,几年是常事。破产法中只是明确了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时间。企业破产清算的时间,法律上并没有规定,并非法律遗漏,而是因为企业破产的情况很复杂,有的破产一年都未必能够清算完毕,更不要提说有多...


·破产案件中断保证诉讼时效吗?
      破产案件中断保证诉讼时效吗?依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对债务人的所有诉讼和仲裁会中止,待管理人接收财产后诉讼、仲裁才会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应当中止;在管理人接管债务...


·清算组的组成及其职责
      人民法院应当自裁定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成员可以从破产企业上级主管部门、清算中介机构以及会计、律师中产生,也可以从政府财政、工商管理、计委、经委、审计、税务、物价、劳动、社会保险、土地管理、国有资产管理、人事等部门中指定。人民银行分(支)行可以按照有关规定派...


·上市公司破产员工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上市公司破产员工赔偿标准是怎样的一、公司破产员工是否可以获得赔偿公司破产之后,员工可以获得一定的赔偿。《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的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 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


·会计中破产清算的原则是什么?
      会计中破产清算的原则是什么? 一、破产清算会计的会计原则 破产清算会计的会计原则与传统会计有一定的差异。传统会计的会计原则包括客观性、相关性、明晰性、可比性、重要性、谨慎性、及时性、实质重于形式以及历史成本等。破产清算会计作为传统财务会计的一个特殊分支,遵循传统会计的一般原则。...


·分公司破产清算程序以及员工赔偿
      分公司破产清算程序以及员工赔偿分公司一旦破产主公司也会受到牵连,同样员工的生活也会受到不小的影响。分公司破产清算相对于主公司破产清算来说较为简易,但仍有很多复杂的过程。如果您所在的公司即将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这样的事情,建议您了解一些关于分公司破产清算程序以及员工赔偿的法律知识,来为...


·破产清算费用在哪个环节支付?
      破产清算费用在哪个环节支付? 一、破产清算费用的支付时间 在清算时及清算完成后支付,不同的清算费用支付时间不一。 二、清算费用的内容 清算费用是指清算过程中所发生的各项费用支出,包括清算组人员工资、办公费、公告费、差旅费、诉讼费、审计费、公证费、财产估价费和变卖费等。 ...


·公司如何解散?
      公司解散后应当依法清算,并办理注销手续,否则公司将会被吊销营业执照,在遇有诉讼的情况下,还会被强制承担清算责任。 结婚容易离婚难,同样道理,公司成立容易解散难。根据我国规定,可以解散公司的情形只有四种:一是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破产申请的法律效力是怎样的
      破产申请的法律效力是怎样的 (一)对债务人的效力 1、丧失对财产的处分权。 这是一种对债权人有利的保护措施。因为在此时,债务人具有现实的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动机,故不应再让其处分和管理财产。在这一点上,我国现行破产法的规定有所疏漏,在破产申请到破产宣告之间的长时间里,没有剥夺债...


·如何在破产中更好的进行债权人权益保护?
      如何在破产中更好的进行债权人权益保护? 1、更换清算组成员 清算案件当中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组进行清算,清算组成员可在有关人员或机构中产生: (一)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 (三)依法设立的律师事...


·申请破产是什么?
      申请破产是什么意思公司经营发展的过程中,最害怕出现的就是申请破产,虽然此时并不一定就会最终消灭公司法人资格,但也是很危险的。不过,从法律角度来讲,您知道申请破产是什么意思吗?下面,请跟随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这方面的知识。一、申请破产是什么意思破产申请是指当事人向法院提出要求宣告债务...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