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法院对于虚假出资罪的最新量刑标准是什么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法院对于虚假出资罪的最新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法院对于虚假出资罪的最新量刑标准是什么
  
  依据我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九条 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 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四条规定,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超过法定出资期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虚假出资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并占其应缴出资数额百分之六十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并占其应缴出资数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
  
  (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抽逃出资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并占其实缴出资数额百分之六十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股东抽逃出资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并占其实缴出资数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
  
  (三)造成公司、股东、债权人的直接经济损失累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四)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致使公司资不抵债或者无法正常经营的;
  
  2.公司发起人、股东合谋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的;
  
  3.两年内因虚假出资、抽逃出资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的;
  
  4.利用虚假出资、抽逃出资所得资金进行违法活动的。
  
  (五)其他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形。
  
  二、具体表现为
  
  (一)犯罪主体
  
  公司发起人、股东,即为特殊主体。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发起人、股东,既可以是单位,也可以是个人。
  
  (二)犯罪主观方面
  
  只能由故意构成,且应当限于直接故意。
  
  (三)犯罪客体:复杂客体,即国家对公司的管理制度和公司及其他发起人、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关于本罪的犯罪客体,刑法理论界有不同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本罪侵害的客体是公司及其他发起人、股东的权益。另一种观点认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公司的管理制度。还有一种观点认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本身的财产权利和公司债权人的利益。本罪作为妨害公司、企业管理秩序罪的一种表现,首先是对国家公司管理制度的侵犯。其次,虚假出资、抽逃出资必然对公司及其他发起人、股东的合法权益造成侵害。再次,由于公司出资或实有资本不实,可能对公司债权人的利益产生危害。最后,从本罪法定刑设置来看,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重于虚报注册资本罪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法定刑,反映出本罪较虚报注册资本罪具有更大的危害性。因此,主张本罪的犯罪客体为复杂客体。
  
  (四)犯罪客观方面:违反公司法的规定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由于本罪为选择性罪名,因此,虚假出资、抽逃出资两者有一罪成立,即构成本罪。
  
  即使现行的《公司法》规定公司出资可以采用认缴制,并且认缴年限没有上限,虚假出资行为依旧会被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若股东以非法的财务手段或者虚假评估出资资产的方式实际上构成虚假出资,一旦数额达到法定额度,就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法考刑事抗诉和民事抗诉区别具体有哪些
      一,法考刑事抗诉和民事抗诉区别具体有哪些 (一)诉讼程序不同:一个是刑事诉讼程序,一个是民事诉讼程序。 (二)诉讼范围不同: 1、刑事抗诉包括两种: ①一种是,检察机关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或程序非法,或判决偏轻,因此提起抗诉,将诉讼程序推进到二审程序; ②一种是,由...


·盗窃罪有没有判缓刑的?
      法院审理刑事案件时,判定犯罪行为人具有法定情节的,就应当根据刑法规定的标准,决定对其从轻、减轻、免除处罚或者决定对其从重处罚。我们发现针对一些不是很严重的刑事犯罪,其实法官在最后量刑处罚的时候往往会判缓刑,那盗窃罪有没有判缓刑的呢?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盗窃罪从轻处罚的情节...


·盗窃罪起算金额是多少钱
      对于盗窃行为,其实也是要看实际盗窃的金额或者情节,那么才能判断行为人是否构成犯罪,但即使不会认定构成犯罪,此时也是属于违法行为,但这种情况下给予的处罚往往就是治安管理方面的了。那法律中规定的盗窃罪起算金额究竟是多少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盗窃罪起算金额是多少 1、盗...


·信用卡诈骗犯罪的法定行为有哪些?
      现如今社会犯罪的人非常的多,有的是因为诈骗犯罪,而有的是偷东西犯罪等等,每一种犯罪都有不同的方式方法,而且犯罪的规定也不一样。其中诈骗犯罪也包括很多种,而如今信用卡诈骗犯罪是非常普遍的,那么你知道信用卡诈骗犯罪的法定行为有哪些?下面我们为您解答。 一、什么是信用卡诈骗罪 信用卡...


·冒充警察招摇撞骗罪法条是什么?
      冒充警察招摇撞骗罪法条是什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规定,招摇撞骗罪是指为谋取非法利益,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损害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的行为。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都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非国...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定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在我国科教文卫事业迅速发展的今天,人们对个人隐私也越来越关注了,在平时的生活中人们总会遇到泄露个人信息的行为,这样的行为大多是为了获取利益,国家相关法律就是为了加强对人们信息的保护制定了相关法律,那么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定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我们来了解下。一、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非法获...


·贪污罪犯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贪污罪犯罪构成要件是什么(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公共财物的所有权,又侵犯了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正常活动以及职务的廉洁性,但主要是侵犯了职务的廉洁性。在国有公司、企业中,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侵吞本公司、企业的财物,当然属于信犯了公共财物的所有权...


·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电力已经成为现代社会不可或缺的能源,离开电力,很难想象生活会变成什么样。电力设备为生产、生活供应能源、能量,对电力设备的破坏将会严重危及公共安全。不过法律中对损坏电力设备的行为规定了过失与故意犯罪,那其中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什么是...


·犯罪人员在犯罪中止可以判刑吗
      犯罪人员在犯罪中止可以判刑吗 一、犯罪人员在犯罪中止可以判刑吗 法律依据:《刑法》 第二十四条 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 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二、种类 (一)根据其发生的时...


·判拘役5个月缓刑8个月还需要坐牢吗?
      判拘役5个月缓刑8个月还需要坐牢吗?如果是判决拘役五个月,缓刑八个月,只要在缓刑考验期内不出事,或者没有其它的犯罪,原来的判决就不再执行,人就不会被关进去了。缓刑考验后,就没有事了。在考验期内,千万要遵守社区矫正的有关规定。法律依据:《刑法》第七十六条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


·一、盗窃路面井盖行为属于违法还是犯罪?
      一、盗窃路面井盖行为属于违法还是犯罪?盗窃路面井盖行为一般属于违法行为,按盗窃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未经批准,安装、使用电网的,或...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