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不和员工签合同如何补偿?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公司不和员工签合同如何补偿?用人单位依法需要和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不与劳动者签合同是用人单位的责任,收集证据,证明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工作的证据如证人,证言工资卡等,等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或劳动者辞职。在目前的司法实践中,以未签劳动合同为由主张二倍工资赔偿的仲裁或诉讼,最多也只能获得11个月双倍工资的赔偿。超过一年不与劳动者签劳动合同的,视为已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未签劳动合同除以上惩罚外,用人单位还将面临以下风险:1、因未签合劳动同,员工可能会随时辞职,且较大可能无需向单位赔偿。这样一来,单位对员工的约束力变弱,单位的用工管理将面临各种变数。2、将不能以试用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辞退员工,且需要支付补偿金。因为没有劳动合同,单位将无法证明双方约定了试用期和录用条件,因此,即便在“试用期”内辞退员工也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3、未签劳动合同不能免除为劳动者缴纳社保、公积金的法定义务。只要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就应履行劳动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各项义务。若不履行,劳动者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二、劳动合同包括哪些基本条款?1、劳动合同的期限。即劳动合同从哪一天开始到哪一天结束。我国的劳动合同可以分为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以及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2、工作内容。即所从事的工作和工作岗位。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这是劳动合同的重要内容,涵盖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职业培训、福利等。4、劳动报酬。应写明劳动报酬的具体数额和支付项目、计算方法及支付日期。5、社会保险。明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参加的社会保险项目。6、劳动纪律。7、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订立,不符合法律法规的,不发生的效力。8、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劳动合同中对劳动者违约金的约定只能包含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和违反保守商业秘密约定的,其他约定均属无效约定。9、劳动合同解除后双方的附加义务综上所述,有些公司不和入职的新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这是公司的过错,这种情况下,员工可以主张双倍工资,从入职后次月开始计算。这里的双倍工资,应当按照双方约定或者实发的工资作为基数。公司拒绝支付的,员工可以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
  
  
  


·对工伤认定不服怎样处理
      不管是谁在申请工伤认定的时候都是需要注意时效问题的,毕竟超过了规定的时效再提出认定申请,通常就是不会在受理了。但对于工伤认定的结果,也不是所有的当事人都会服气,那如果对工伤认定不服怎样处理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对工伤认定不服怎样处理 工伤职工对工伤认定不服,可以行...


·一、试用期过了解除劳动合同条件?
      一、试用期过了解除劳动合同条件有哪些 1、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即可解除。 2)、在下列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随时通知劳动者解除其劳动合同: 1.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3.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


·什么情况下属于被逼辞职
      什么情况下属于被逼辞职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的规定,公司存在以下违法行为,员工可以“被迫辞职”: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5...


·工伤认定不予受理的情形都有哪些
      工伤认定不予受理的情形都有哪些1、对于工伤认定未能提交充分资料,同时在行政机关发出补正通知书后规定时间内未能做出补正的,工伤认定机关理应不受理。2、对于工伤认定超过申请时效的,除特殊原因外(具体指劳动关系的确认、医疗尚未终结等),工伤认定机关可以驳回申请,不予受理。3、伤者或者伤...


·员工不适合工作辞退怎么赔偿?
      员工不适合工作辞退怎么赔偿?用人单位以不能胜任工作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标准为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未提前30天书面通知,还应该多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用人单位以劳动者无法胜任工资为由与劳动者解除,需要先给劳动者调整岗位或进行培训,调整岗位或培训后...


·用人单位违法辞退员工有哪些后果
      用人单位违法辞退员工有哪些后果《劳动合同法》第48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87条规定支付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87条规定...


·劳动合同在工作中的重要性
      现实工作中,不少人都接触过劳动合同,但还有不少人不太了解劳动合同在工作中的重要性。签订劳动合同能强化双方的守法意识,有效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有利于劳动争议的妥善处理。下面由本站的我们来为你详细讲解一下劳动合同在工作中的重要性。 一、劳动合同在工作中的重要性 签订劳动合同可以强化用...


·餐厅招用童工要怎么进行处罚
      原则上我国是禁止用人单位招用童工的,但对于未成年工的话,则允许单位录用。我国规定的童工是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而要是单位违法招用童工的话,那此时就要对其做出处罚。现实中,餐厅招用童工要怎么进行处罚呢?我们马上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餐厅招用童工要怎么进行处罚 《中华人民...


·工伤赔偿纠纷怎么举证?
      实践中发生工伤后,工伤职工因为对法律的不了解,往往不知道在工伤赔偿纠纷中怎么举证来最大程度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更加不知道工伤赔偿的诉讼时效该怎么算,很有可能因为证据不足或错过诉讼时效而无法保护自己的权益。下文就会着重为您讲述这两个问题。 一、工伤赔偿纠纷怎么举证 所谓举...


·职工受到人身侵害时
      职工受到人身侵害时,因耽误工作而造成的经济损失,通常可以索赔到误工费。生活中儿童遭到人身侵害的事件多发,虽然儿童本身没有工作,但其家长因儿童伤害误工费的索赔可以得到支持吗?下面看看我们为您整理的内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


·房屋工程质量整改措施是怎么规定的?
      房屋工程质量整改措施是怎么规定的? 1、当施工引起的质量问题尚处于萌芽状态时,应及时制止,并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改正; 2、当施工引起的质量问题已出现,立即向施工单位发出《监理通知》,要求其进行补救处理,当其采取保证质量的有效措施后,向监理单位填报《监理通知回复单》; 3、某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