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朋友借款把房产证抵押有效吗?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朋友借款把房产证抵押有效吗?
  
  一、朋友借款把房产证抵押有效吗
  
  朋友借款把房屋抵押的,要签订抵押合同,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时,抵押权才生效的,没有办理抵押登记的,不得对抗善意的第三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四十一条 当事人以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财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二条 办理抵押物登记的部门如下:
  
  (一)以无地上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为核发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土地管理部门;
  
  (二)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
  
  (三)以林木抵押的,为县级以上林木主管部门;
  
  (四)以航空器、船舶、车辆抵押的,为运输工具的登记部门;
  
  (五)以企业的设备和其他动产抵押的,为财产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二、抵押权可随债权转让吗
  
  抵押权可以随债权转让。根据抵押人身份不同,仍可能存在另外一种情况即在本案债权人与债务人之外,由第三人将特定的财产向债权人设定抵押作为履行合同或者债务的担保。
  
  那么这个为债务人的债务以自身的财产设定抵押的第三人一般与为债务人提供保证的担保人不是同一人,理由是保证人为他人债务提供保证一般是考虑已经有抵押担保的存在,相应在同时有物保和人保并存的情况下,债权人应先对具有物权性质的抵押权进行行使,只有在对抵押物行使了优先受偿权之后,才可以对以自己的信誉为债务人债务提供信用担保的保证人的财产进行主张受偿,债权人对抵押人的抵押财产与对保证人的财产行使受偿权的区别在于是否存在优先受偿权,前者存在优先受偿权,而后者则不存在。如果抵押担保和信用保证均为同一人提供,则对该担保人而言责任是很重的。
  
  1、抵押权可以随债权转让。抵押权转让时,应当签订抵押权转让合同,并办理抵押权变更登记。抵押权转让后,原抵押权人应当告知抵押人。
  
  2、经抵押权人同意,抵押房地产可以转让或出租。
  
  三、最新资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零二条【不动产抵押登记】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在进行房屋转租的时候,当事人一般都是会签订一份转租合同的,而
      在进行房屋转租的时候,当事人一般都是会签订一份转租合同的,而对于这个转租合同,不管是在合法转租的情况下作出的,还是在非法转租的情况下作出的,都是有可能出现转租合同无效的情况。那么什么情况下房屋转租合同无效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什么情况下房屋转租合同无效 房屋转租...


·有房贷如果房主死亡怎么办
      有房贷如果房主死亡怎么办1、继承人继承房产贷款人去世后,其房产由法定继承人继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该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也就...


·当事人租房合同到期没有续签是不是继续有效
      当事人租房合同到期没有续签是不是继续有效如果不想租赁合同的期限变成不定期的,应当在租赁合同期限届满前,及时提出签订新的房屋租赁合同,重新约定明确的租赁期限。因为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后,不是自动续约的,若双方未及时签订新的租赁合同,租方继续使用租赁房屋,房东又未提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


·征收厂房的处置方案是什么?
      征收厂房的处置方案是什么?政府在城市建设过程中,难免会对一些企业用地进行征用,建设在上面的厂房也会一并征收。对于厂房,相关部门会参考市场价值支付给企业补偿款。了解政府处置方式,对于企业解开征地拆迁补偿方面的迷惑很有帮助。那么政府征收厂房的处置方案是什么?我们为此整理了相关资料,我...


·买房子主要考虑什么因素
      买房子主要考虑什么因素 买房时,主要考虑以下几个因素。地理位置。位置为第一要素。周边商业设施要充足,生活和购房会很方便。交通要发达,去哪里都很便捷。价格适中,生活环境,公共资源。以及好的物业管理。带来的不仅仅是居住生活上的差异,若干年后房屋价值的差异会更大。 买房子需要考虑什...


·北京自住商品房首付比例是多少?
      北京自住商品房首付比例是多少? 虽然近年来房价略有下降,但是,买房依然是一个老大难的问题,特别是一二线的城市,买房行动更是难上加难。分期贷款为我们减轻了些买房压力,像北京的自住商品房的出现更是在我们买房的路上帮了大忙,本文里,我们就给你讲讲北京自住商品房首付比例是多少。 简单来...


·离婚时房子可以过户给孩子吗
      有的夫妻在离婚的时候为避免因为房产分割而产生纠纷,于是双方就约定直接将夫妻共有的房产过户给孩子。那从法律角度分析,夫妻子啊离婚时可以约定将房子可以过户给孩子吗?针对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解答。 一、离婚时房子可以过户给孩子吗 离婚时,房屋产权纠纷一直是最难协...


·现在要购房的人逐渐变多,因此,大家是很有必要知道一些购房方面
      现在要购房的人逐渐变多,因此,您是很有必要知道一些购房方面的法律或者政策的,但是每个地区的购房政策又有所不同,而且购房政策也会随着时代的发展进行符合规律的更改。那么,北京购房新政策有哪些内容呢?接下来一起随我们来看一看吧! 2017北京购房新政策 按照最新的北京购房政策,有没...


·房屋已经拆除如何打确权诉讼?
      房屋已经拆除如何打确权诉讼? 一、房屋已经拆除如何打确权诉讼 1、在房产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房屋确权之诉属于不动产纠纷,应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2、预交诉讼受理费:案件收取,一般每件300元; 3、准备材料:起诉书、房产产权归属的相关...


·买房子已经成为现代社会每个人的生活目标,买房子的总样众多,今
      买房子已经成为现代社会每个人的生活目标,买房子的总样众多,今天就由我们来讲讲小产权房。小产权房是属于在农村集体共有的地皮上所建造的房屋,国家不颁发产权证,由乡政府给你“乡产权房”的买房凭证,很多人不免想知道小产权房能分期付款吗,那么接下来由我们为您解答。 《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


·婚前房产有哪些,哪些属于离婚房产
       婚前房产不同于一般的婚前财产。房产的数额往往比较大,而且房屋属于不动产,需要办理登记才能完成过户。所以离婚的时候经常就婚前财产问题对簿公堂,那么具体来说婚前房产有哪些?若夫妻要离婚的话,那么婚前房产又该如何进行分割?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婚前房产有哪些,哪些...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