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二手房过户怎么办理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二手房过户怎么办理
  1、买卖双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件及其它证件。2、如卖方提供的房屋合法,可以上市交易,买方可以交纳购房定金(交纳购房定金不是商品房买卖的必经程序),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称房屋买卖契约)。买卖双方通过协商,对房屋坐落位置、产权状况及成交价格、房屋交付时间、房屋交付、产权办理等达成一致意见后,双方签订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买卖合同。3、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接受审查。买卖双方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手续后,管理部门要查验有关证件,审查产权,对符合上市条件的房屋准予办理过户手续,对无产权或部分产权又未得到其他产权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情况拒绝申请,禁止上市交易。4、立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根据交易房屋的产权状况和购买对象,按交易部门事先设定的审批权限逐级申报审核批准后,交易双方才能办理立契手续。现在北京市已取消了交易过程中的房地产卖契,即您所俗称的“白契”。5、缴纳税费。税费的构成比较复杂,要根据交易房屋的性质而定。比如房改房、危改回迁房、经济适用房与其它商品房的税费构成是不一样的。6、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交易双方在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完产权变更登记后,交易材料移送到发证部门,买方凭领取房屋所有权证通知单到发证部门申领新的产权证。7、对贷款的买受人来说在与卖方签订完房屋买卖合同后由买卖双方共同到贷款银行办理贷款手续,银行审核买方的资信,对双方欲交易的房屋进行评估,以确定买方的贷款额度,然后批准买方的贷款,待双方完成产权登记变更,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银行将贷款一次性发放。8、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付清所有房款,卖方交付房屋并结清所有物业费后双方的二手房屋买卖合同全部履行完毕。
  二、二手房如何过户
  买二手房产有下面注意事项:1、审定房屋产权的完整性、真实性、可靠性;注意产权证上的业主姓名与售房者是否相符,有无抵押或共有人等。2、确认房屋的准确面积;观察房屋的内部结构、户型、管线是否合理;天花板、墙壁是否有问题;要了解原房屋的装修水平。3、考察房屋的市政配套、物业管理水平;察看电视图像是否清晰;观察水、电供应容量、户内外电线、电话线、“三表”是否正常;了解小区物业管理可提供的服务项目及各项收费标准。4、了解房屋的历史与邻居组合;了解该住房的使用年限及土地使用期限;该房屋的用途;有无欠交物业管理费以及水、电、煤气等费用;拜访邻居,了解周边居住环境。5、比较判断该房产的价值,可通过对市场上的二手楼比较判断价值,也可委托中介机构或评估机构进行评估。6、选择银行按揭,最好选择可延伸和横向的品种,这样才能达到购房者灵活理财置业的多种需求。希望对您能有一定的帮助。二手房过户就是去房管部门办理登记,换取新房产证,我们要知道过户有着公示公信的作用,它的效力可是优先与房屋买卖合同,所以购房者一定要积极办理过户。如果卖房人不配合您办理房屋过户,那么建议您可以去咨询一下专业的律师,让律师帮助您。
  
  
  


·在我国房产企业融资利率多少
      在我国房产企业融资利率多少尽管您在购房的时候会觉得,目前来说我国的房地产企业可能是发展的比较好的一种企业了。但是作为房产企业自身来说,竞争压力也是比较大的,并且房产企业在进行融资的时候,可能融资的数额都是比较高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在我国房产企业融资利率多少? 一、在我国房...


·出租房屋的条件有哪些 出租房屋要符合什么条件
      在进行房屋租赁的时候,很少有人深入了解过相关的法律规定,这就导致建立了租赁关系之后纠纷的发生。其实我国法律中对出租房屋的条件是做出了规定的,那到底满足怎样的条件才允许进行房屋出租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吧。 一、出租房屋的条件有哪些 房屋出租由房屋的所有者或经营者将其...


·哪些房子不能买 不能买的房子有:
      哪些房子不能买 不能买的房子有: 1、产权不明的房子; 2、土地前身不好的房子; 3、高房价时期的高层塔楼; 4、轨道旁边的公寓房; 5、涨幅太离谱价格哄抬; 6、无良开发商; 7、质量问题频曝光,购房者前期一定要详细了解楼房信息,避免事后受到质量问题困扰; 8...


·江宁区秣陵拆迁房屋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江宁区秣陵拆迁房屋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南京市江宁区征收集体土地涉及房屋补偿安置实施办法》   一、住宅房屋征收补偿款标准   1、住宅房屋实行货币补偿的征收补偿款标准   (1)原房补偿标准:具备评估资质的房地产评估机构按照重置价格结合成新评估确定。   (2)购房补偿标...


·房屋被强拆要如何维权?
      合法房屋被强拆要如何维权?1、在面临非法侵害威胁时,正式书面向当地公安机关提出保护请求,并保留送达回执。2、在遭受侵害时立即报警求助。3、在被侵害之后要求立案侦查,追究侵权人的刑事责任。4、在适当时机向法院提出行政不作为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公安机关行政不作为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的主...


·约定共同房产赠与子女,离婚后可以撤销吗?
      约定共同房产赠与子女,离婚后可以撤销吗?有的夫妻为避免日后因为财产问题产生纠纷,双方就在婚内约定,将共同所有的房产赠与给子女,但对于这样的情况,日后要是夫妻离婚的话,就有可能出现反悔的情况。那此时约定共同房产赠与子女,离婚后可以撤销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


·产权证是男方的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产权证是男方的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房产证写的男方名字离婚时这套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房产证写的男方名字离婚时这套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


·农村旧房翻新政策规定有哪些?
      农村旧房翻新政策规定有哪些?随着中国经济飞速发展,中国贫富差距也越来越大。很多地方农村住的是旧房危房。这些村民没钱建新房只能选择住下去,但是这样下去随时会危害村民的生命安全。因此国家也出台一些农村旧房翻新改造政策规定,那么农村旧房翻新政策规定有哪些呢?下面我们带您了解一下。一、农...


·房屋买卖合同备案后能撒消吗
      在住房商品化的今天,在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后都会将合同原本拿到房屋管理登记单位进行备案登记,但是很多人还是不了解房屋买卖合同备案后能撤销的具体情况。下面,将对房屋买卖合同备案后能撒消吗?做出如下解答,希望解答对您解决疑问有所帮助。 一、房屋买卖合同备案后,房屋所有人可以申请注销...


·二手房中介费是多少?通过中介购买二手房要注意什么
      通过二手房中介来买房的时候,需要支付给中介一定的费用,也就是中介费。那么您知道这个二手房中介费具体是多少吗?通过中介购买二手房一定程度上可以省心省力。但购房者也要注意其中的一些问题。下面我们就来告诉您二手房中介费以及买卖过程中需要注意的问题。 一、二手房中介费是多少? 房地产中介...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