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一、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有哪些,如何进行合同解除
  
  合同解除后,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权利义务终止,如果解除后,合同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则要根据履行情况与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恢复原状是指恢复到签订合同前的状态。恢复原状时,原物存在的应当返还原物。原物不存在的,如原物是种类物,可以用同一种类物返还。
  
  其他补救措施包括请求修理、更换、重做、减价、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的措施。
  
  赔偿损失在确定范围时,一般要注意几种情况: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但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当采取补助措施,减少损失扩大,而没有采取的,应当对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解除只向将来发生效力的违约方应当赔偿另一方因违反合同受到的损失,解除溯及既往的,违约方应当支付受害方因订立守约方合同履行后可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解除合同可以通过以下两种途径:
  
  (一)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
  
  (二)具备法定解除合同的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不必经对方当事人同意,只需向对方作出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就可以解除合同:
  
  1、当事人约定的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
  
  2、因不可抗力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3、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另一方当事人明确表示或者以其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义务的;
  
  4、另一方当事人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
  
  5、另一方当事人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6、法律规定的其他解除情形。
  
  二、解除合同的法律程序
  
  协议解除的程序,是指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同意,将合同解除的程序。其特点是:合同的解除取决于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而不是基于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也不需要有解除权,完全是以一个新的合同解除原合同。它适用于协议解除类型,并且在单方解除中,只要解除权人愿意采取这种程序,法律也应允许并加以提倡。
  
  由于协议解除程序是采取合同的方式,所以要使合同解除有效成立,也必须有要约和承诺。这里的要约,是解除合同的要约,其内容是要消灭既存的合同关系,甚至包括已经履行的部分是否返还,责任如何分担等问题。它必须是向既存合同的对方当事人发出,并且要在既存合同消灭之前提出。这里的承诺,是解除合同的承诺,是完全同意上述要约的意思的表示。协议解除是否必须经过法院或仲裁机构的裁判?我国法律未作这样的要求,允许当事人选择:或者经过法院或仲裁机构的裁判,或者直接由双方当事人达成解除原合同的协议。
  
  采取协议解除程序,何时发生解除的效力,在合同解除需经有关部门批准时,有关部门批准解除的日期即为合同解除的日期。在合同解除不需有关部门批准时,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之时就是合同解除生效之时,或者由双方当事人商定解除生效的日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九十二条【合同终止后的义务】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第九十三条【合同约定解除】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分包合同管理制度程序是怎样的
      分包合同管理制度程序是怎样的 分包合同管理制度 (一)分包合同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项目部及合同管理人员,应按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将需要订立的分包合同纳入整体合同管理范围,并要求分包合同管理与总承包合同管理保持协调一致。 2、 项目部可根据总承包合同规定和需要,订立设计...


·赠与合同撤销时间要求有什么具体规定么?
      赠与合同撤销时间要求有什么具体规定么? 一、赠与合同任意撤销权的基本规定 任意撤销权,是指赠与人依据自己的意志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享有撤销赠与的权利。即《合同法》第186条第1款所规定的,“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这种撤销权是法律赋予赠与人单方享有的权...


·乙方合同丢了甲方不承认怎么办
      合同文本只是合同的载体,如果甲方不承认,那么可以证明合同内容双方已经实际履行,也不影响合同的效力。乙方可以起诉甲方,依据民事诉讼法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甲方应该举证,证明自己的主张,则必须提供合同。在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往来的一切信件、凭证等,均可以作为合同延伸的一部分。《民事...


·进口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进口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自我国加入WTO以来,国际化进程不断加快,许多外商纷纷选择在国内投资的同时,我国也有许多企业跨出国门,开展进出口国际业务,按照契约精神,只要是商品交易活动就需要使用合同,由于各国国情的不同,外贸合同的内容、格式、规范也需要协商统一,那么,进口合同范本是怎...


·合同生效应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合同生效应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一、合同依法成立 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所谓订约主体是指实际订立合同的人,他们既可以是未来的合同当事人,也可以是合同当事人的代理人,订约主体与合同主体是不同的,合同主体是合同关系的当事人,他们是实际享受合同权利并承担合同义务的人。 2、双...


·订立赠与合同有什么注意事项?
      订立赠与合同有什么注意事项? 一、订立赠与合同有什么注意事项 赠与合同是一种双方、无偿的行为,在实践中签订赠与合同应注意如下几点: 1、赠与合同的内容要具体明确。赠与合同主要包括:合同当事人双方、赠与的财产名称、财产目前状况、赠与合同履行的时限以及方式、赠与是否附条件以及什...


·草拟合同有法律效力吗?法律如何规定
      草拟合同有法律效力吗?法律如何规定草拟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合同只有经各方当事人签订后才能具有法律效力,仅草拟而不签订则未生效力,因此只要双方签字草拟也是有法律效力的。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


·国际贸易运输合同有哪些内容
      国际贸易运输合同有哪些内容 一、国际贸易运输合同范本及内容 合同号码: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 本合同由买卖双方缔结,用中、英文字写成,两种文体具有同等效力,按照下述条款,卖方同意售出买方同意...


·制定合同免责协议的相关要求有哪些?
      制定合同免责协议的相关要求有哪些?甲乙两方在签订合同时,为了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以及减少不必要的纠纷,一方会就某些内容做出免责说明。但我们知道免责条款不能随意添加,必须符合一定的要求。那么制定合同免责协议的相关要求有哪些呢?下面我们就来为您解答。 制定合同免责协议时的要求 1...


·证明买卖合同成立的主要证据有哪些
      证明买卖合同成立的主要证据有哪些1、以要约和承诺的方式订立合同的,证明要约、承诺生效的信函、数据电文,诸如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证据。2、以行为作出承诺的,证明该行为已为相对人所接受的证据。3、以合同书的形式订立买卖合同的,由双方共同签章的合同书,即为证明买卖...


·保险合同的关系人包括了哪些
      保险合同的关系人包括了哪些保险合同关系人就是指与保险合同发生间接关系的人,保险合同中的被保险人和受益人都是保险合同关系人。被保险人是指受到保险合同保障的人,受益人是指在有权领取保险金的人,并且在保险合同中受益人只享受权利,不用承担缴付保险费的义务。保险合同可以为第三人利益订立,投...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