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单位不服劳动仲裁怎么办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单位不服劳动仲裁怎么办一、用人单位不服劳动仲裁怎么办
  对于仲裁结果显然错误的,单位不能向法院起诉,仅能要求法院撤销仲裁裁决。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1、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2、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
  3、违反法定程序的;
  4、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5、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6、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
  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劳动仲裁的时效为多久
  2008年5月1日后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
  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但对于2008年5月1日前发生的劳动争议案件,有关仲裁时效和起诉的规定及适用《劳动法》。《劳动法》关于仲裁时效规定于第八十二条: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按照法律的规定,如果是劳动者不服劳动仲裁结果的话,则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但如果是单位不服劳动仲裁,那么就只能要求法院撤销仲裁裁决,而不能直接向法院提起劳动诉讼。如果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建议可以来电咨询一下我们的在线律师。 ?
  
  
  


·法定工作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法定工作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的工时制度。 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1日。 企业应生产特点不能...


·什么情况下属于被逼辞职
      什么情况下属于被逼辞职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的规定,公司存在以下违法行为,员工可以“被迫辞职”: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5...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需要怎么赔偿
      我国法律有明确的规定,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到期后,劳动者提出续签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要与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否则就要对劳动者进行赔偿。下面,我们将为您讲解如果用人单位不续签劳动合同,该如何赔偿的相关问题,请阅读下文。 一、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要怎么赔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


·一、宁波工伤鉴定流程是什么?
      一、宁波工伤鉴定流程是什么? 1、用人单位应在事故伤害发生或者职工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鉴定申请; 2、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鉴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劳动...


·在工作中
      在工作中,尤其是从事一些高危的工作时,可能难免会出现一些受到意外伤害的事故,此时,为了让劳动者能够得到一些相应的赔偿和补贴,常常需要开具工伤认定证明以获取补贴,可是,难免出现特殊情况而不能立刻去申请工伤认定,那么,具体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延迟工伤认定呢? 申请延迟工伤认定:据《工伤...


·员工损害公司名誉权怎么办
      员工损害公司名誉权怎么办?侵害公司名誉权,可以起诉这一个员工,要求员工承担侵权责任。如果是对公司的声誉,甚至是对公司实际的业务的开展造成了实际的损失的话,那么可以请求员工赔偿因此造成的实际损失,可以让员工赔礼道歉,澄清事实,恢复公司的名誉。侵犯公司名誉权的话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


·2023十级工伤赔偿标准是多少
      2023十级工伤赔偿标准是多少 1、标准: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2、要求: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分别按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本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是否进行经济补偿,补多少?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是否进行经济补偿,补多少? 1、如果单位不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补偿。 2、如果员工不续签,要看具体情况 又细分为两种情况:①如果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的,则不进行经济补偿。②如果单位降低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不续签的,则单位还要进行经济补偿。...


·国企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怎么算?
      国企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怎么算?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300%支付加班工资;在双休日工作的,用人单位应当首先安排劳动者在同等时间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200%支付加班工资。“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在核算确定的时候,并不是...


·过年凳高跷摔骨折算不算工伤?
      过年凳高跷摔骨折算不算工伤? 一、过年登高跷摔骨折算不算工伤? 不算工伤,因为这种情况不是工作原因导致的。我国原劳动部1996年发布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对工伤的范围作了明确规定。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引起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其范围为: 1.从事本单位...


·没有劳动合同怎么证明劳动合同到期是如何处理的
      劳动合同是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一种凭证,它不仅可以使我们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而且也能减少用人公司的后顾之忧。但此刻有人就问了,劳动合同如此重要,没有劳动合同怎么证明劳动合同到期。既然是问题,就一定能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接下来,就来跟您聊聊相关的知识,希望我们的回答对您能有所帮助,...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