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退休职工死后哪些待遇算遗产?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一、退休职工死后哪些待遇算遗产?
  
  
  只要职工死亡了之后哪些待遇都不会算是遗产的;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接到报告并审核死亡证明材料有效后,应及时办理支付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抚恤金的手续,同时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一)丧葬补助费标准:离休人员按本人死亡当月基本养老金的10个月计发。其中本人基本养老金低于上一年四川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按死亡时上一年四川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0个月计发。退休人员和个体参保领取基本养老金人员按本人死亡时上一年四川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个月计发。
  
  (二)一次性抚恤金标准:离休人员按本人死亡当月基本养老金的10个月计发。退休人员和个体参保领取基本养老金人员按本人死亡当月基本养老金的8个月计发。
  
  (三)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抚恤金领取条件、支付办法等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离休、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由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抚恤金后,企业不再承担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抚恤金。
  
  二、遗产包括的财产有哪些?
  
  
  遗产包括积极财产与消极财产。遗产包括以下财产:
  
  A、公民的收入。公民的收人主要是指劳动收入,也包括其他的合法收入。
  
  B、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公民的房屋是公民个人所有的私房,储蓄是公民个人的存款,生活用品是公民个人所有的生活资料。公民租住的房屋(包括单位的公房)、公民以个人名义私存的公款储蓄等,均不在其内。
  
  C、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公民的林木,是指依法归公民个人所有的树木、竹林、果园等,既包括公民在其使用的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上种植的林木,也包括公民在其承包经营的荒山、荒地、荒滩上种植的归其个人所有的林木。但公民承包经营的归集体所有的果园等,不在其列。
  
  D、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E、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F、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G、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除上述财产外,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也可作为遗产,这主要包括:担保物权和依法可继承的用益物权;有价证券;以财物为履行标的的债权债务。
  
  综合上面所说的,退休职工死亡了之后,用人单位所发放的待遇不会全部由死者的直系亲属获得,对于这笔赔偿费与死者是没有任何的关系,也不会被认定为遗产,遗产的范围只在公民生前的合法收入才可以进行分配,所以,在处理这笔待遇时就要结合实际情况来,这样才不会因此而引起各种纠纷。
  
  
  


·一.劳动者擅自离职的后果劳动者擅自离职是指其未向
      一.劳动者擅自离职的后果劳动者擅自离职是指其未向用人单位提出口头或书面辞职报告,而随意离开所在单位及其所担任的工作职务或岗位的违法违约行为。因此,用人单位应当在教育劳动者自觉守法、守约的同时还应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条和第39条第2项的规定制定好内部规章制度,对劳动者擅自离职的行...


·在我国劳动关系何时建立
      建立劳动关系后,用人单位就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最低工资的标准为员工支付报酬。所以员工最后的工资结算,肯定就是从建立劳动关系的那一天开始计算的。有部分的用人单位会将员工的试用期和正式上岗的时间进行区分,这导致很多劳动者对于在我国劳动关系何时建立不是特别的清楚。 一、在我国劳动关系何...


·童工能干什么,有哪些相关的内容
      我们都知道用人单位不可以招收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但是社会上也存在很多因为各种原因辍学的少年、儿童,一般的企业单位不可以让他们参加工作,那么像这样的童工可以做些什么呢?接下来的我们就为您分析一下童工能干什么?的相关内容。 一、什么是童工 依照中国《劳动法》定义,童工是指未满1...


·未签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要承担哪些风险?
      未签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要承担哪些风险?   一、支付双倍工资的风险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位于劳动者订立劳动的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   二、支付经济补偿金的风险   在一个月的“宽限期”内,如果由于劳动者不...


·公司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吗
      试用期内解除: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特别提示:用人单位须对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提供证明。二、因违 纪违章解除:劳动者在试用期间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特别提示:用人单位须证明规章制度以公...


·劳动合同案件相关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劳动合同案件相关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工资的标准以及范围 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以下劳动收入不属于工资范围:(...


·基础工程质量验收内容有哪些
      基础工程质量验收内容有哪些? 质量安全永远是人们关注的重点,关系着整体工作的成功与否,是每个生产经营行业所关注的重中之重。建筑工程关系着使用者的安全与体验,对其安全性应有更高的要求,建筑工程质量验收又细分为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和检验批的验收。那么基础工程质量验收内容有哪...


·建房工程承包合同书范本怎么写?相关法律法规是什么?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对住房的要求越来越高。身边的建筑就越来越多,施工单位也越来越多。在建设前为了保障双方利益都不受到侵害建房工程承包合同书就是起到了这个作用。而怎样签订建房工程承包合同书呢,我们就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同时也向您介绍合同法的相关知识。 建房工程承包合同书范本: 甲方...


·解除劳动合同补偿规定及补偿金计算方法
      也许在工作岗位上的员工会比较清楚工龄的重要性,对于刚踏入工作岗位的新员工来说,可能还不大了解。今天我们给您带来的内容就与工龄有所关系。您都知道,在国企或者是外企上班,都不是铁饭碗,都会有遇到终止合同的情况。那么,您是否知道解除劳动合同补偿规定有哪些呢?经济补偿中的工作年限是怎么计...


·是否构成劳动关系直接影响到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是否构成劳动关系直接影响到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最直接的是对工资的影响。劳动是每个劳动者享有的权利,又是每个劳动者应尽的义务。国家规定了法定退休年龄,那么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劳动关系能否被认可呢,我国法律对劳动者的年龄的上限作了规定,并没有剥夺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劳动者的劳动权利,所以超过法...


·劳动仲裁受案范围是怎样的
      劳动仲裁受案范围是怎样的(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为其成员,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提供有报酬的劳动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因确认劳动关系是否存在而产生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在实践中,一些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一旦发...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