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那些人有土地经营承包权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那些人有土地经营承包权
  
  一、那些人有土地经营承包权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
  
  所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第六条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本村常住人员,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1)本村出生且户口未迁出的;
  
  (2)与本村村民结婚且户口迁入本村的;
  
  (3)本村村民依法办理领养手续且户口已迁入本村的子女;
  
  (4)其他将户口依法迁入并经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接纳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
  
  同时,第七条规定,原户口在本村的下列人员,依法享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1)解放军、武警部队的现役服役义务兵和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士官;
  
  (2)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在校学生;
  
  (3)已注销户口的刑满释放回本村的人员。
  
  二、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有哪些权利?
  
  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三十一条,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享有的基本权利。
  
  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法对其承包经营的耕地、林地、草地等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等农业生产。
  
  土地承包经营权中的各项权利为法定权利,不得随意变更。而合同权利依双方当事人约定,难以避免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等行为对土地承包经营权造成侵害。
  
  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用益物权,期限较长.比较稳定。而合同的期限一般较短也容易发生变化。
  
  承包人作为用益物权人,可以对抗发包人的侵害,土地承包经营权不能被任意剥夺,承包地被违法收回后,可以要求返还。而合同有可能随意解除,承包地被违法收回的,承包人虽有可能获得金钱赔偿,但返还承包地并不必然。
  
  承包人可以以用益物权人的地位直接对抗第三人的侵害,包括政府的违法干预。比如,承包人可以据此抵 制“一乡一品”等干预经营自主权的政府决定。
  
  承包人依用益物权享有自主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权利基础,任何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而依合同关系难以形成流转的基础,而且往往受到对方的限制。
  
  在征地补偿时,承包人可以作为独立的权利主体,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作为独立的财产权利获得相应的补偿,而不是仅作为合同一方当事人被忽视。
  
  承包经营权是存在于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的土地或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的权利。这就是说,承包经营权的标的,是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的土地或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而不是其他财产。有的集体组织,按承包人承包土地的数量,作价或不作价地分给承包人部分耕畜、农具或其他生产资料,这是附属于承包经营权的权利。
  
  


·?国家农村土地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国家农村土地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征地补偿的标准,由各地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并公告。征地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具体由当地政府制定并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具体标准以当地政府的公告通知为准。 法律依据: 《土地...


·最新云南省西双版纳州景洪市征地补偿标准
      年最新云南省西双版纳州景洪市征地补偿标准  云南省西双版纳州景洪市土地共有三类:   一类区片范围:景洪市北片区、中心城区、江北片区、嘎栋片区部分地块(景洪西路至原景洪镇至二分场、一分场老路以东),景洪市曼弄枫片区。区片补偿标准:95800元/亩。   二类区片范围:Ⅰ片区范围外...


·买房的要办土地使用证吗?
      对于没有购房经历的人而言,在买房的时候可能会遇到不少问题,比如在买房后,购房者就要办理几个证件,像房产证就是证明房子产权归属的,必须要尽快办理。现在商品房都是建在国有土地是的,那么买房的要办土地使用证吗?针对这个在购房过程中比较常见的问题,我们给您简单讲一讲。 一、买房的要办土...


·最新山西省长治市沁县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山西省长治市沁县征地补偿标准  根据《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全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的通知》(晋政发[2013]22号)文件规定,爱土征地拆迁律师团将山西省长治市沁县的征地补偿标准分享给各位网友:  山西省长治市沁县的土地共分...


·荒地30年后土地使用权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荒地30年后土地使用权的相关规定是什么?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条 开发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确定给开发单位或者个人长期使用。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有以下的规...


·在外地如何向法院起诉离婚
      离婚一般从原则上来说是需要到其中一方所在地或者居住地进行才行的,但是当前有许多夫妻由于发展的需要,所以并不会待在同一个地区不会一直在老家进行发展,所以可能会需要在异地办理离婚,但在外地办理离婚的话很多人都不知道要如何进行,那在外地如何向法院起诉离婚呢? 在外地如何向法院起诉离婚 ...


·土地使用权出让与租赁的区别有哪些
      土地使用权出让与租赁的区别有哪些 土地使用权出让与租赁是国家对于土地使用权进行处置的两种方式,这两种方式都是对土地使用权进行重新规划的方式,是为了更充分的发挥土地的作用取得更大的收益,也是国家土地政策的一种具体表现,土地使用权的变更并不从更本上改变土地的所有权,因此国家也能从出...


·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有哪些
      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有哪些 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中心城区城市规划建设的顺利进行,加强征地房屋拆迁管理,保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实际,制...


·办理结婚证要到什么地方办
      办理结婚证要到什么地方办 一、办理结婚证要到什么地方办 结婚登记在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区人民政府、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申请进行认真审查后,对符合法定结婚条件的,即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否则不...


·榆中县征地补偿标准的规定是什么
      榆中县征地补偿标准的规定是什么我国的征地补偿标准因为各地的经济发展税平不一样,所以具体的补偿各地也是不一样的。不过,我国的公民对于自己所在地的征地补偿的政策还是必须要了解的。征地补偿问题有时候处理不好的话,会引发一系列的民生问题,并且,强拆对于政府形象也是非常不利的。下面,我们就...


·2023年办理农田土地使用证的程序是什么?
       一、办理农田土地使用证的程序是什么? 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土地登记规则》的规定,土地登记按照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权属审核--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 1、土地登记申请书 2、土地使用权利人身份证或户口册复印件 3、土地使用的权属证明材料 (政府行文)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