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协议中的价格与自然人股东股权转让价格不一致合法吗?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协议中的价格与自然人股东股权转让价格不一致合法吗?1、协议中的价格与自然人股东股权转让价格不一致一般是不合法的,提出是由股权的转让方和受让方按照意思自治的原则协商确定股权转让价格。在股份公司,股票存在一个相对客观而由证券本身确定的价格,在投资学上称作“内在价值”。股票内在价值的计算方法多种多样,较为简洁有效的方法是市盈率法,即股权转让价款按照公司的净利润乘以一定倍数的市盈率计算确定。2、理论上讲,不论是按照何种定价方式计算,在同一时点同一股东持有的股权应当是等价的,之所以有不同的定价结果,必然是股权本身价值以外的因素在起作用。在股权转让自由的原则之下,是否允许股权同次转让不同定价,关键看是否会损害相关各方的利益。首先考虑公司本身,股权转让是股东间的行为,股权价款的高与低对公司自身资产不会产生任何影响,因此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其次考虑其他股东,由于公司法赋予了其他股东对于股权向外部人转让时的否决权以及法定优先购买权,因此也不会损害其他股东的利益。二、股权转让价格明显偏低的情形《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视为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一)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股权对应的净资产份额的。其中,被投资企业拥有土地使用权、房屋、房地产企业未销售房产、知识产权、探矿权、采矿权、股权等资产的,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股权对应的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二)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初始投资成本或低于取得该股权所支付的价款及相关税费的;(三)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相同或类似条件下同一企业同一股东或其他股东股权转让收入的;(四)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相同或类似条件下同类行业的企业股权转让收入的;(五)不具合理性的无偿让渡股权或股份;(六)主管税务机关认定的其他情形。虽然股权在购买后就属于公民个人所有,但是并不是说股东可以随意转让股权,即使是满足转让条件之后,也还需要按照既定的规定去确定转让价格,若是最后协商确定的价格明显偏低,此时转让可能会无效。
  
  
  


·中标单位想用分公司签订合同可以吗?
      中标单位想用分公司签订合同可以吗?如果是总公司中标后委托分公司签署合同,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八条规定: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可以...


·设立有限合伙企业应具备哪些条件
      设立有限合伙企业应具备哪些条件设立有限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限合伙企业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人以下合伙人设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二)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三)有限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有限合伙”字样;(四)有限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


·不及时变更股东是什么后果?
      不及时变更股东是什么后果?《公司法》明文规定:“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二十七条 股权转让后尚未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原股东将仍登记于其名下的股权转让...


·我国的公司法概念是什么?
      我国的公司法概念是什么 我国普通公民对于国家的一些基本法律常识都是知道的,比如说,刑法民法,这些都是日常生活当中您会经常用到的一些法规。但是,提到公司法相信很多公民都不太清楚,因为毕竟公司法的针对性是比较强的,对于不经营公司的普通公民,对其根本就不太了解。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


·公司法中的公司章程的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中的公司章程的规定是什么? 随着我国社会的发展,同时我国是一个法制社会,在法治社会中,我们需要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无规矩不成方圆,不仅是个人我国有很多公司在社会主义经济的发展中如雨后春笋般出现,我国出台公司法专门来进行管理公司企业,这能够规范市场管理我国的公...


·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的职权和义务权利?
      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的职权和义务权利? 我们都知道一个公司的法人是有很高的权力,他可以掌握着公司的一切职权,一般要做决定的时候必须要由法人签字才能生效,那法人的具体职权又是那些呢?那就来了解一下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的职权和义务权利?下面就来听听我们的看法。 一、股份有...


·公司单方面解除合同赔偿如何规定的
      公司单方面解除合同赔偿如何规定的一、单方面解除合同赔偿 我国《劳动法》对于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合同,对劳动者的赔偿是有明确的规定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


·分公司可以有长期股权投资吗
      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分公司等同于一个部门,给自己的部门投资就不能算股权投资了。就像给生产车间了5万元购买设备,实质上还是属于企业内部使用的。长期股权投资是指企业持有的对其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以及企业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且在活跃市场中...


·更换公司法人代表要什么手续?
      更换公司法人代表要什么手续?不管公司规模如何,都要有一个法人代表,其代表公司开展民事活动。通常来说,法人代表由公司的董事长或者总经理担任,如果其离职不干,则公司就要及时变更法人代表,以防影响公司业务的发展。那么更换公司法人代表要什么手续?下面我们跟随我们具体做个了解。 一、更换公...


·一,口头放弃继承企业股权可以吗?
      一,口头放弃继承企业股权可以吗我们知道,继承权,是一项权利,权利是可以放弃的。权利的放弃,可以以书面形式,也可以口头放弃。口头声明放弃继承权的,本人承认的,有法律效力。第四十七条规定:“继承人放弃继承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其他继承人表示。用口头方式表示放弃继承,本人承认,或有其它充分证...


·分包公司是什么意思
      分包公司把自己所承包的建设工程的一部分依法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承包公司的公司。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中华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