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三级甲等医疗事故如何认定?三级甲等医疗事故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三级甲等医疗事故如何认定?三级甲等医疗事故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一、三级甲等医疗事故
  
  存在器官缺失、大部分缺损、畸形情形之一,有较重功能障碍,可能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例如造成患者下列情形之一的:
  
  1、不完全失语并伴有失用、失写、失读、失认之一者,同时有神经系统客观检查阳性所见;
  
  2、不能修补的脑脊液瘘;
  
  3、尿崩,有严重离子紊乱,需要长期依赖药物治疗;
  
  4、面部轻度毁容;
  
  5、面颊部洞穿性缺损大于20cm2;
  
  6、单侧眼球摘除或客观检查无光感,另眼球结构损伤,闪光视觉诱发电位(VEP)>150ms(毫秒),矫正视力0.05—0.1,视野半径<15°;< p="">
  
  7、双耳经客观检查证实听力在原有基础上损失大于81dbHL(分贝);
  
  8、鼻缺损1/3以上;
  
  9、上唇或下唇缺损大于1/2;
  
  10、一侧上颌骨缺损1/4或下颌骨缺损长4cm以上区段,伴口腔、颜面软组织缺损大于10cm2;
  
  11、肺功能中度持续损伤;
  
  12、胃缺损3/4;
  
  13、肝缺损1/2伴较重功能障碍;
  
  14、慢性中毒性肝病伴较重功能障碍;
  
  15、脾缺失;
  
  16、胰缺损2/3造成内、外分泌腺功能障碍;
  
  17、小肠缺损2/3,保留回盲部;
  
  18、尿道狭窄,需定期行尿道扩张术;
  
  19、直肠、肛门、结肠部分缺损,结肠造瘘;
  
  20、肛门损伤致排便障碍;
  
  21、一侧肾缺失或输尿管狭窄,肾功能不全代偿;
  
  22、不能修复的尿道瘘;
  
  23、膀胱大部分缺损;
  
  24、双侧输卵管缺失;
  
  25、阴道闭锁丧失性功能;
  
  26、不能修复的III度(三度)会阴裂伤;
  
  27、四肢瘫,肌力Ⅳ级(四级),临床判定不能恢复;
  
  28、单肢瘫,肌力Ⅲ级(三级),临床判定不能恢复;
  
  29、肩、肘、腕关节之一功能完全丧失;
  
  30、利手全肌瘫,肌力Ⅲ级(三级),临床判定不能恢复;
  
  31、一手拇指缺失,另一手拇指功能丧失50%以上;
  
  32、一手拇指缺失或无功能,另一手除拇指外三指缺失或无功能,不能手术重建功能;
  
  33、双下肢肌力III级(三级)以下,临床判定不能恢复。大、小便失禁;
  
  34、下肢双膝以上缺失伴一侧腕上缺失或手功能部分丧失,能装配假肢;
  
  35、一髋或一膝关节功能完全丧失,不能手术重建功能;
  
  36、双足全肌瘫,肌力Ⅲ级(三级),临床判定不能恢复;
  
  37、双前足缺失;
  
  38、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
  
  二、三级甲等医疗事故赔偿
  
  三级甲等医疗事故为六级伤残,赔偿指数50%; 患者及其家属在与医疗机构协商解决或诉诸法律时,应注意一级甲等医疗事故不属于残疾,应当向医疗机构主张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以及死者配偶和直系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和住宿
  
  三级甲等医疗事故为六级伤残,赔偿指数50%;
  
  患者及其家属在与医疗机构协商解决或诉诸法律时,应注意一级甲等医疗事故不属于残疾,应当向医疗机构主张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以及死者配偶和直系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和住宿费,但是计算费用的人数不宜超过2人。
  
  对于鉴定为四级医疗事故的,不能按照残疾的标准索赔,只能主张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交通费和住宿费等必要的合理的费用。
  
  医疗事故给患者造成的各种损失,法院会根据医疗机构和患者在整个医疗事故中的过错程度来承担一定的责任,如完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以上则是我们为读者们介绍的有关于三级甲等医疗事故以及赔偿的相关知识,第一部分是对于三级甲等医疗事故的介绍,其中有38种认定为三级甲等医疗事故的情形;其次则是对于三级甲等医疗事故赔偿的介绍,其中不难发现为六级伤残,赔偿指数为百分之50。


·青岛医患怎样解决矛盾?
      青岛医患怎样解决矛盾? 一、强化政府职能。 政府应加大对公共卫生事业的投入,合理配置卫生资源,健全医保体制,加大财政对医疗保障体系的投入,合理分散医疗保险,减轻医疗机构、医务人员、患者的实际负担;加强对医药生产、流通、销售领域的监管,理顺医疗收费价格,改“以药养医”为“以医养医...


·医疗事故责任是无过错责任吗
      医疗事故责任是无过错责任吗依据《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四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第五十八条 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


·医疗欺诈纠纷如何解决 ?
      医疗欺诈纠纷如何解决 ?一、医疗欺诈纠纷如何解决 患者可以在医院内和解、也可以到医调委去调解,还可以去法院起诉。这实际上涉及医疗纠纷处理的三种方式:和解、调解和诉讼。 1、可以要求医院当事科室或当事医生,说明、解释病情,了解医院对患者整个诊疗过程,为将来诉讼或调解做好准备。...


·非法行医如何定罪,怎样判断非法行医犯罪? 我国《刑法》规定
      非法行医如何定罪,怎样判断非法行医犯罪? 我国《刑法》规定,未取得医师执业资格的人擅自从事医疗活动,情节严重的就构成了非法行医罪。因此,仅仅具有非法行医的行为还不行,还要达到法律规定的情节严重,这样才能定罪处罚。 一、非法行医如何定罪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未取得医生...


·医患纠纷法律法规有哪些
      医患纠纷法律法规有哪些? 一、医患纠纷法律法规有哪些? 1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2002年9月1日起施行) 2、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2002年9月1日起施行) 3、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2002年9月1日起施行)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参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审...


·医疗过错由哪一方举证,适用什么样的责任原则?
      医疗过错由哪一方举证,适用什么样的责任原则? 一、医疗事故适用什么责任原则 对于医疗纠纷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国内外都存在着截然不同的两种主张: 一种是过错责任原则,即认定医疗事件的当事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必须以存在过错为基础。有过错才承担责任;没有过错就不承担责任。 另一种是无过...


·医生误诊怎么追究医生责任
      医生误诊怎么追究医生责任从过错原则上看,无过错的误诊不承担法律责任,有过错的误诊有以下几种法律责任。(一)医疗事故责任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不良后果,损害程度必须达到《医疗事故处理条件》规定...


·人体的各个部位在医学上都有专业的称谓
      人体的各个部位在医学上都有专业的称谓,比如平时如果因为工伤某个部位导致骨折的话,医院的鉴定单上会明确的标注清楚遭受骨折的具体部位的名称,比如说鹰嘴部骨折。在拿到医生给出具的诊断单以后,没有进行工伤鉴定之前有部分员工就非常关心,左手鹰嘴部骨折工伤几级伤残? 左手鹰嘴部骨折工伤几级...


·法医鉴定程序规定及申请流程是什么
      一、法医鉴定程序规定及申请流程是什么 (一)办理程序 1、被鉴定人受伤后应先到辖区派出所报案,办案单位初步调查后出具《法医鉴定委托书》; 2、被鉴定人持《法医鉴定委托书》及有关病历资料到法医鉴定中心鉴定; 3、鉴定的按照“首诊负责制”的原则受理鉴定,认真询问受伤史、检验伤...


·发生医疗纠纷后可以通过哪些途径解决?
      发生医疗纠纷后可以通过哪些途径解决? 发生医疗事故,往往是因为医院的医务人员在治疗患者的过程中,因为过失导致了患者人身的损害。对于患者来说,发生医疗事故纠纷后,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是自己首先应该关心的。那发生医疗纠纷后可以通过哪些途径解决呢?我们为您回答这个问题。 一、医疗纠纷...


·发生医疗事故诉讼期限是多长时间
      发生医疗事故诉讼期限是多长时间 一、发生医疗事故诉讼期限是多长时间? 医疗事故诉讼期限是3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百八十八条 【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