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因工伤出院医院给什么?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因工伤出院医院给什么?
  
  一、因工伤出院医院给什么?
  
  1、因工伤出院医院给因工伤住院医院所能提供的资料有诊断证明病历如果有伤残医院可提供定伤残所需的医疗文书等相关材料。
  
  2、工伤出院需要办理出院手续和医疗费报销手续。
  
  工伤员工出院后需要随诊治疗的,可以享受工伤医疗费报销。至于说出院后45天做第二次手术的话,在做手术入院时也需要办理工伤住院,才可按现场结算。
  
  二、个人如何申请工伤认定
  
  用人单位员工发生伤(亡)事故后,若用人单位不按规定出具事故报告及申请工伤认定的,受伤员工本人或亲属可向属地参保或企业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劳动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同时,个人申请工伤认定须携以下材料:
  
  (1)员工和用人单位有效的书面劳动合同或事实劳动关系证明;
  
  (2)《职工工伤认定申请书》;
  
  (3)员工本人身份证和工作证(或工卡);
  
  (4)员工或用人单位伤(亡)事故情况材料(如实叙述事故发生经过);
  
  (5)有关旁证材料(如目击证人书面证明材料现场记录、照片、口供记录等);
  
  (6)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常住地址证明材料等(属交通事故的);
  
  (7)工伤认定所需的其他材料;
  
  (8)受伤员工委托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属亲属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
  
  三、工伤认定调查核实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
  
  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职员在受伤之后,首先需要考虑的并不是单位是否支付赔偿金的问题,而是需要先住院治疗,然后拿到病历等相关材料之后,就可以向某权威机构,提出工伤认定。在拿到认定结果书值周,就能向单位提出希望获得工伤赔偿的请求了。
  
  


·医疗纠纷最新法律法规有哪些
      医疗纠纷最新法律法规有哪些?在医疗过程中,如果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的服务对患者造成了一定的人身损害,但双方协商不成的,就会产生医疗纠纷。医疗纠纷由于涉及到医疗领域,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国家为了合理地解决医疗纠纷而制定了相关的法律。下面,我们就和您一起来了解一下?医疗纠纷最新法律法规有...


·隐瞒精神病登记结婚是否合法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隐瞒精神病登记结婚是否合法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在司法实践中主要是指以下几种疾病:1.性病。患性病者除自己受痛苦外,还传染殃及他人,危害极大,所以禁止结婚。2.严重的精神病主要有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型精神病以及其他类型的严重精神病。患这种疾病的人,在法律上被认为是限制行为能...


·医疗过错十级赔多少,赔偿因素是什么?
      医疗过错十级赔多少,赔偿因素是什么? 一、赔偿要考虑三个方面的因素 第一,医疗事故鉴定等级,不同的等级,赔偿的数额不一样。 第二,确定医疗过失与造成的后果,从医疗机构也好或者做医生来讲,他所负责任的程度。 第三,要考虑到你的原发疾病,跟你这个身体损害之间还有什么关系。 由这三个...


·工伤认定期间医药费怎么办
      工伤认定期间医药费怎么办 1 首先申请工伤认定,然后做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结果索赔; 2 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


·(1)医疗费。
      (1)医疗费。 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护支付。 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 (2)误工费。 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 无固定收入...


·医疗纠纷赔偿谁拿钱进行赔偿,责任主体如何确定?
      医疗纠纷赔偿谁拿钱进行赔偿,责任主体如何确定? 一、医疗纠纷谁拿钱 1、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2、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


·五险一金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五险一金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五险一金是一种社会保障,简单来说就是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工作期间与工作之后都给予保障。是人们在选择就业单位时首先要考虑的首要因素。那么,五险一金在哪里查询,下面就由我们为你简单介绍一下五险一金的相关知识。 ...


·海安医疗过错鉴定程序有哪些
      海安医疗过错鉴定程序有哪些内容一、 医疗过错鉴定含义 医疗过错鉴定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医疗损害赔偿民事诉讼案件中,依职权或应医患任何一方当事人的请求,委托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对患方所诉医疗损害结果与医方过错有无因果关系等专门性问题进行分析、判断并提供鉴定结论的活动。由此可见,医疗过错鉴...


·酒后肇事逃逸医药费保险公司会理赔吗
      酒后肇事逃逸医药费保险公司会理赔吗?酒后肇事逃逸的保险公司应该理赔医药费,交强险条款里面没有就肇事逃逸不赔的免责条款。交强险条款规定:第九条 被保险机动车在本条(一)至(四)之一的情形下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受伤需要抢救的,保险人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书面通知和医疗机构出...


·医疗事故争议行政处理程序是什么?
      医疗事故争议行政处理程序是什么?现在的医疗事故越来越多,也导致了医患关系越来越紧张,当医疗事故出现无法自行解决的情况,就会依赖相应的法律规定来进行更加客观的评判,那么医疗事故争议行政处理程序是怎么样的呢?其中又有哪些注意事项呢? 医疗事故的行政处理是什么 医疗事故的行政处理是指...


·一级医疗事故是指什么意思?
      一级医疗事故是指什么意思? 一、一级医疗事故是指什么意思? 按照医疗事故分级标准,一级医疗事故是指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并细分为甲等和乙等,具体如下: (一)一级甲等医疗事故:死亡。 (二)一级乙等医疗事故:重要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偿,存在特殊医疗依赖...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