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安徽交通事故护理费赔偿标准规定是什么?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一、安徽交通事故护理费赔偿标准规定是什么?根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1条规定: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人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 20年。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二、相关法律依据有哪些?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同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2、《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第(四)项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第(四)项护理费:受害人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也可以参照护工市场价格计算。受害人出院以后,如果需要护理的,凭治疗医院证明,按照伤残等级确定。残疾用具费应一并考虑。4、《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对于交通事故发生之后所产生的费用,可能很多人并不是特别了解,通常情况下在医院住院期间是有护理费用产生。也就是按照护理人员的平时收入状况和护理的时间来计算。
  
  
  


·车祸发生死亡责任怎么划分责任
      车祸发生死亡责任怎么划分责任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


·4死13伤交通车祸一般判几年?
      4死13伤交通车祸一般判几年? 一、4死13伤交通车祸一般判几年? 交通事故致4死13伤的量刑一般也是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不过,由于交通事故造成的后果是非常的严重的,被判处拘役的可能性非常的小,最低也是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


·发生车祸人伤赔偿多少钱
      发生车祸人伤赔偿多少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


·1、报赔:发生交通事故后
      1、报赔:发生交通事故后,应保护好现场,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路面事故同时还要报请交通部门处理,非路面交通事故,应出具证明材料。2、出险情况,同时对车辆定损,估算合理费用,并通知车主到保险公司指定的修理厂处理事故车辆。3、赔付规定之全部损失(1)保险车辆发生全部损失后,如果保险金额...


·在当今这个社会,人们出行使用的交通工具指越来越方便,而且各种
      在当今这个社会,人们出行使用的交通工具指越来越方便,而且各种各样的交通工具相继出现,也正是因为这样,在现实生活中,很多地方发生了交通事故。那么,交通事故抚养金的计算是怎样进行的?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交通事故抚养金的计算是怎样进行的这个问题以及与其相关的一些事项。 一、...


·双方交通事故保险理赔谁来垫付
      双方交通事故保险理赔谁来垫付 法律对于交通事故保险理赔垫付并没有强制性规定,由当事人依据情势决定。于情于理,都应当先垫付医疗费用,如果造成人伤害甚至构成刑事犯罪的话,建议责任人垫付,有助于减轻刑罚。 二、保险公司理赔 1、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通知...


·如何酒后砸车寻衅滋事索赔?
      我们您知道,醉酒之后容易使人丧失理性,酒后去砸车去寻衅滋事的行为也并不少见,酒后砸车寻衅滋事的很容易会对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造成威胁,发生酒后砸车寻衅滋事行为的理应对受害人进行赔偿,那么,酒后砸车寻衅滋事索赔应当如何索赔呢?我们认为应当构成毁坏他人财物罪,判刑应当6个月左右,按照寻...


·车祸的误工费什么时候赔?
      车祸的误工费什么时候赔?“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车祸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车祸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误工费计算方式按患者有无固定收入分为两种。1、 固定收入,是指在国家机关、企事...


·电瓶车闯红灯被撞责任如何认定 一、骑电瓶车闯红灯发生交通事
      电瓶车闯红灯被撞责任如何认定 一、骑电瓶车闯红灯发生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一)公安机关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的因果关系,以及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认定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 (二)无法查明交通事故原因,按下列规定认定事故责任: 1、当...


·一、交通事故与雇主责任险的竞合可以双赔吗?
      一、交通事故与雇主责任险的竞合可以双赔吗? 可以主张同时赔偿,因为雇主责任和交通事故责任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但对于雇主责任险一般是按损失补偿的原则来进行赔偿的,对于普通轻伤需要减去,若是伤残等就不需要减去。具体如下: 如果只是医疗费用:所以得保险与交通事故赔偿费共同赔付,不...


·保外就医申请书交给监狱哪个部门
      在一个法治化的社会,监狱对于犯人的管理也是人性化的。有些在监狱里患了病、但是监狱内无法医治的犯人可以申请保外就医。那么保外就医申请书交给监狱哪个部门呢?需要哪些条件才可以申请保外就医呢?下面我们就为您一一解答。 一、保外就医申请书交给监狱哪个部门? 交刑法执行科(...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