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交通事故后什么行为构成肇事逃逸?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一、交通事故后什么行为构成肇事逃逸?
  
  交通肇事逃逸是指机动车驾驶员在发生交通事故的同时,擅自逃离事故现场,使交通事故所引起的民事、刑事、行政责任无法确定,其目的在于推卸、逃脱责任的行为。
  
  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
  
  2、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对事故没有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
  
  3、交通事故当事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
  
  4、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的;
  
  5、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给伤者或家属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的;
  
  6、交通事故当事人接受调查期间逃匿的;
  
  7、交通事故当事人离开现场且不承认曾发生交通事故,但有证据证明其应知道发生交通事故的;
  
  8、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或未经协商给付赔偿费用明显不足,交通事故当事人未留下本人真实信息,有证据证明其是强行离开现场的。
  
  二、交通肇事逃逸判刑
  
  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交通肇事后逃逸,指行为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
  
  交通肇事逃逸的前提条件是“为逃避法律追究”,交通肇事逃逸并没有时间和场所的限定,不应仅理解为“逃离事故现场”,对于肇事后未逃离(或未能逃离)事故现场,而是在将伤者送至医院后或者等待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时候逃跑的,也应视为“交通肇事后逃逸”。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
  
  1、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六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六十万元以上的。
  
  简单说,肇事逃逸其实就是在发生了交通事故以后没有及时的报警,没有下车处理当时的情况,而擅自逃离了事故现场,本意上驾驶员都是因为害怕担责,既不想对被撞者赔偿又不想承担其他的法律责任,这和当事人因为天气等原因不知道发生了交通事故,而驱车离开的性质是完全不一样的。
  
  


·一般交通事故赔偿有哪些项目?
      社会经济的发展,机动车辆的增多,导致交通事故的频发。通常交通事故发生后,就会产生交通事故赔偿纠纷。一般事故在解决纠纷时应该知道一般交通事故赔偿有哪些项目,还有处理交通事故的程序是什么。以下我们简单整理了一般交通事故赔偿相关的项目和处理程序。 一、一般交通事故赔偿项目  1、人...


·辞职之后社保怎么转为自己交
      离职后自己缴纳社保只有两种方式,第一种就是通过单位进行代缴,第二种就是自己以自由职业或者是灵活就业者的身份自行缴纳社保。1、单位代缴:用户可在代缴机构进行社保的贷款,代缴社保一般可缴纳五险,用户只需要自己承担个人缴纳部分及单位缴纳部分的费用即可,另外一般代缴机构会收取一定的代缴服...


·高空坠物汽车如何赔偿?
       我们您都知道,车与房产都属于比较昂贵的物品,相比于房产而言,汽车更加脆弱,如果遇到冰雹等气象灾害,如果没有及时将汽车进行规范保护,很有可能造成汽车的损害,同时,如果遇到某些人为现象,比如高空坠物应该怎么办,高空坠物汽车如何赔偿?? 一、赔偿 1、车被高空坠落物砸坏,主要是保险条...


·车祸安全带勒伤肋骨可以获得赔偿吗?
       一、车祸安全带勒伤肋骨可以获得赔偿吗? 车祸安全带勒伤肋骨可以获得赔偿,一般车祸赔偿标准,医药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标准,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


·看具体情况定。驾驶报废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不影响责任认定和划分
      看具体情况定。驾驶报废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不影响责任认定和划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


·交通肇事罪的刑罚加重情形?
      交通肇事罪的刑罚加重情形有哪些 一、交通肇事罪的刑罚加重情形有哪些 1、以伤亡人数来确定犯罪情节标准。造成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重伤1人以上,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的,为重大事故;造成死亡2人以上,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的,视为情节特别恶...


·交强险生效日期从什么时候起算
      交强险生效日期从什么时候起算一、交强险生效日期从什么时候起算投保人在投保后、保单未正式生效前的时段内,得不到交强险的保障。现在,保监会已发出通知,由于交强险保单中对保险期间有关投保后次日零时生效的规定,使部分投保人在投保后、保单未正式生效前的时段内得不到交强险的保障,交强险保单将...


·交通致死肇事起诉流程
      交通致死肇事起诉流程 一、调解: 当事人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声明生效后不履行的,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二、诉讼 交通事故是民事侵权案件,适用于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审判程序。审判程序具有普通程序,简易程序,二审程序,特别程序,审判监督程序和...


·交通伤残赔偿诉讼流程是什么?
      交通伤残赔偿诉讼流程是什么? 一、交通伤残赔偿诉讼流程是什么? 1、向交警队调取驾驶证、行驶证、保险凭证复印件 2、到工商局调取单位的基本情况 3、准备民事起诉状,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 4、法院立案审查 5、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


·一、交通事故死亡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有哪些?
      一、交通事故死亡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有哪些? 《交强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


·机动车辆租赁协议书是怎么写的 如今不仅是租赁房屋的情况比较
      机动车辆租赁协议书是怎么写的 如今不仅是租赁房屋的情况比较多,租赁机动车辆的情况也是不少的。机动车也是属于价值比较大的财物,因此在实际进行租赁的时候,当事人之间最好也签订相应的协议为好。那这个机动车辆租赁协议书是怎么写的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机动车辆租赁协议书 出租...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