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借条还款未到提前起诉可以吗?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借条还款未到提前起诉可以吗?1、如果借款合同没有到期也可以起诉,只要符合起诉条件法院即可受理。2、能否胜诉是关键。可以起诉不等于能够胜诉。要想胜诉,应当证据充分,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合同没有到期,但是双方同意提前达成还款协议,达到提前还款协议,协议到期,对方没有还款,也属于违约。对方会败诉的。但是一定要有证据证明。二、如何进行起诉借款不还?1、要保留好相关证据(如对方的身份证复印件或身份证号、合同、邮件、手机短信、录音、汇款纪录等),及时起诉要他还钱。2、可以及时与律师联系,帮您分析,指导您如何进一步获得证据,不要误了诉讼时效,不然就无法胜诉了。维护你的合法权益。3、要看借条上面有没有还钱时间,若有,应在还钱时间到后3年内起诉,若没有起诉,则2年的诉讼时效期间已过,你无法获得胜诉权。同时要看你有无证据证明有时效中止或中断的情况。若借条上面没有还钱时间,你可以随时起诉要钱,你的要求没有过诉讼时效。4、利息超过年利率36%以上部分法律不予支持5、若起诉前发现对方有财产,可以申请保全。6、若有担保人,可以起诉借款人及担保人,要求他们承担连带责任。7、若是民间借贷关系或合同关系,没有诈骗或其他犯罪行为,只承担民事责任,不承担刑事责任,公安机关不会受理。建议你们到法院起诉解决。8、若借款人不到法院,法院会公告送达,缺席判决,一样有法律效力的。9、有银行转账,只能证明曾转钱,但还不能证明这笔钱是借款,若你没有其他证据辅助证明是借款的话,可以以不当得利起诉,要求他返还。10、若是赌债或其他违法犯罪的债务,则不受法律保护,不用偿还的.若确实欠对方钱,应及时还钱,若现在无法还上,可以与对方约定还钱期限及还钱方法。由于借款日期未到,不能够表示对方有明确的行为,不进行还款,但是如果债权人得到明确的消息,认定对方不会进行还款的话,那么可以直接向法院进行起诉,要求其进行还款,法院会根据实际证据来确定是否要求对方现在立即还款。
  
  
  


·涉嫌擅自发行公司债券罪会判多长时间
      涉嫌擅自发行公司债券罪会判多长时间?擅自发行公司债券罪的判刑标准一般是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九条 【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


·现金借款补写借条怎么写 一、现金借款补写借条怎么写?
      现金借款补写借条怎么写 一、现金借款补写借条怎么写? 借条 借款人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借人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担保人__...


·夫妻共同债务可否执行婚前个人财产?
      夫妻共同债务可否执行婚前个人财产? 一、夫妻共同债务可否执行婚前个人财产? 如果夫妻共同财产不足以偿还共同债务,应该由婚前财产予以偿还。《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


·债转股管理办法的具体内容是怎样的
      债转股管理办法的具体内容是怎样的? 企业在经营管理过程中,会同时扮演债权人与债务人的角色,对于一些企业来说,可能会发生资不抵债的情况,这种情况下,该企业的债权人可以将债权转为对企业持有一定的股份,以使得企业的资产得到增加。我国对公司债转股的一些事项作了相关规定,下面我们来了解一...


·借款纠纷中的原告要怎么举证
      在发生借款纠纷后,如果债权人决定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作为原告,债权人需要对自己的诉讼事实进行举证。具体来说,借款纠纷中的原告要怎么举证?为了能够在借款纠纷诉讼中胜诉,借款纠纷原告举证要注意什么问题呢?对于这些问题的具体内容,下文将详细为您展开介绍,希望能够帮到您。 一、借款纠纷...


·定金与预付款都有哪些不同
      定金是当事人为了保证合同的履行,依法或依当事人的约定,由当事人一方在合同订立的前后,按照合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预先给付对方当事人的金钱。那么,从法律的角度看,定金与预付款究竟有什么区别呢?此外,在实践中,当遇到二手房购房定金纠纷时我们应该怎么解决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详细的解读...


·个人消费贷款条件有哪些
      个人消费贷款条件有哪些? 个人消费贷款办理条件? 1、在贷款银行所在地有固定住所、有常住户口或有效居住证明、年龄在65周岁(含)以下、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 2、有正当职业和稳定的收入,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还款意愿,无不良信用记录; ...


·夫妻共同债务中的自由裁量权是由谁行使?
      夫妻共同债务中的自由裁量权是由谁行使? 一、夫妻共同债务中的自由裁量权是由谁行使? 自由裁量权,是指税务机关或其他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法律事实要件确定的情况下,在法律授权范围内,依据立法目的和公正、合理原则,自行判断行为条件、自行选择行为方式和自由做出行政决定的权力,其实质...


·借款人借款要注意什么,有哪些注意事项
      借款人借款要注意什么,有哪些注意事项 一、借款人借款要注意什么 借款人和出借人需要根据上述法律的规定来约定利息,私人借款利息的计算要注意把握以下几点: 1、没有约定视为无息借款。 虽然按照公平原则,应当保护出借人对借款的收益权。但是按照诚实信用原则,既然借贷双方对于利息问题...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立案标准,是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的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来诉:一是从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源数额上来看,个人非法...


·诉讼时效届满对债务追认可以导致诉讼时效中断吗?
      诉讼时效届满对债务追认可以导致诉讼时效中断吗?可以导致诉讼时效中断,根据民法通则第140条的规定,中断诉讼时效的事由包括提起诉讼(起诉)、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请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承诺)。这些事由区别于中止诉讼时效的事由,都是依当事人主观意志而实施的行为。诉讼时效的目的是促使权...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