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交通事故逃逸的认定是什么?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一、交通事故逃逸的认定是什么?
  
  在认定交通事故是否存在逃逸的这种状况,是需要根据当事人的行为状况来进行判断的,交通肇事逃逸是指机动车驾驶员在发生交通事故的同时,擅自逃离事故现场,使交通事故所引起的民事、刑事、行政责任无法确定,其目的在于推卸、逃脱责任的行为。随着交通运输业的迅速发展,交通事故逃逸案件也呈上升趋势,严重扰乱了正常的交通秩序。根据法律规定,交通肇事后逃逸要严惩,如交通肇事犯罪案件,犯罪后逃逸的,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交通肇事逃逸的认定主要包括八种情形是什么?
  
  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
  
  2、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没有事故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
  
  3、交通事故当事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
  
  4、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的;
  
  5、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给伤者或家属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的;
  
  6、交通事故当事人接受调查期间逃匿的;
  
  7、交通事故当事人离开现场且不承认曾发生交通事故,但有证据证明应知道发生交通事故的;
  
  8、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或未经协商给付赔偿费用明显不足,交通事故当事人未留下本人真实信息,有证据证明其强行离开现场的。
  
  三、交通肇事逃逸赔偿金额多少
  
  (一)残疾赔偿金的确定标准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5条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二)被扶养人生活费的确定标准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规定以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被扶养人是未成年人的计算至18周岁,60周岁以上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这也有别于就办法规定的“未成年人计算至16周岁,50周岁以下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50周岁以上的按照5年计算。
  
  (三)死亡赔偿金的确定标准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人标准,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在我们国家,一旦发生了交通事故,对于肇事者应当积极的救助伤者,并且在现场及时报警,这样才能够关于后续的问题处理完毕,如果一味的逃避责任逃离现场,将会构成交通肇事逃逸,需要面临着更加严重的处罚。
  
  


·专利费用减缓证明申请需要提交的材料以及相关规定
      专利费用减缓证明申请需要提交的材料以及相关规定 对于专利申请比较熟悉的朋友可能都知道,专利费用减缓证明申请成功办理可以大大减免专利在申请是前期需要投入的费用,这也是我国政府部门考虑到低收入个人以及企业而做出的特殊政策。那么,专利费用减缓证明申请需要提供哪些材料呢?关于此项措施有...


·过节费发现金要交个税吗?
      过节费发现金要交个税吗?过节费,不管放在哪个科目核算,都应当并入当期工资、薪金所得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各项个人所得的范围:1、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2、劳务报...


·退车险的条件
      退车险的条件都包括哪些 一、退车险的条件都包括哪些 退保的车辆都必须符合下述条件: 1、车辆的保险单必须在有效期内; 2、在保险单有效期内,该车辆没有向保险公司报案或索赔过可退保,从保险公司得到过赔偿的车辆不能退保;仅向保险公司报案而未得到赔偿的车辆也不能退保。 退保时...


·合伙倒卖车船票罪最新立案标准是什么?
      合伙倒卖车船票罪最新立案标准是什么?合伙倒卖车船票罪最新立案标准,是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三十条规定,倒卖车票、船票或者倒卖车票坐席、卧铺签字号以及订购车票、船票凭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票面数额累计五...


·一、交通事故全责交强险赔偿费用是多少?
      一、交通事故全责交强险赔偿费用是多少?机动车撞到行人,交警判司机全责,车子又是全险。这种情况,会先由交强险在责任限额内给予赔偿。如果交强险保额不够赔,则启动商业险,在责任限额内赔偿。交强险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


·继承父母房产交税吗?
      继承父母房产交税吗继承房产也是需要交税的,对于具体交多少,我们来举例说明,方便各位朋友的了解。假如有一位李先生,想把自己名下的房产过户给前妻与自己生的女儿。他的房产价值估量为50万元人民币,那么,成功承继房产过户给李先生的女儿总共是要交纳多少过户费呢?依据房地产评价费的核算公式,...


·一、交通事故骨折鉴定什么时候做?
      一、交通事故骨折鉴定什么时候做?交通事故骨折鉴定在治疗结合后做,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故此伤残鉴定应待治疗终结,通常是出院后三个月,但若伤情已稳定可以提前根据医疗机构的建议向...


·江苏商业车险费率的规定是怎样的
      江苏商业车险费率的规定是怎样的 一、江苏商业车险费率新规定 6月16日下午,在江苏省保监局召开的商业车险改革新闻发布会上,车险费率改革的更多细节被公布出来,其中最引人关注的是交通违章记录与商业车险保费系数挂钩的变化。守规矩的“最好司机”和不守规矩的“最坏司机”的保费差距大了去了...


·酒后驾车肇事该如何处罚
      酒后驾车肇事该如何处罚 一、酒后驾车肇事该如何处罚 《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59条规定:酒后驾驶非营运机动车的,暂扣两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三百元罚款;醉酒后非营运驾驶机动车的,暂扣三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五百元罚款;在广东省针对酒后驾驶的行政处罚主要就是暂扣驾驶证和罚款两种...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计算标准及计算公式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致受害人死亡给其家庭及其亲人造成了巨大财产损失和精神痛苦,是道路交通事故的最严重后果,因此受害人的亲属应当获得赔偿。生命无价,死亡赔偿金不是对死者本身失去生命的赔偿,那么交通事故死亡赔偿计算标准是怎样的呢?下面我们就为您整理出了相关的内容,详情如下: 一、交通事故死亡赔...


·离婚诉讼中对没有产证的车库是怎么分割的
      车库其实也是属于不动产当中的一种,因此一般在取得了相应的产权证之后,才能意味着拥有所有权。那要是在尚未取得产权证的情况下,夫妻离婚的话则也是需要对没有产证的车库做出分割的。那此时到底离婚诉讼中对没有产证的车库是怎么分割的呢?我们一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吧。《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