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建筑工地农民雇佣工死亡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建筑工地农民雇佣工死亡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建筑工地农民雇佣工死亡并没有明确的赔偿标准,法律规范仅规定了需要支付的赔偿项目,具体规定如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二、建筑工地农民雇佣工死亡赔偿由谁支付建筑工地农民雇佣工死亡赔偿由雇主支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农民工在工地施工过程中死亡情形发生之后,首先需要确定一下死亡的原因,若是由于建筑工地的安全设施不到位,那么雇主需要承担赔偿责任。若经过专业认定之后,确定死者是由于并不遵守施工的相关规定,那么死者家属有可能就不能获得赔偿金。
  
  
  


·工程保险公司成立的条件是什么
      按照法律规定,设立保险公司,应当向中国保监会提出筹建申请,并符合下列条件:(一)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保监会规定条件的投资人,股权结构合理;(二)有符合《保险法》和《公司法》规定的章程草案。《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第七条:设立保险公司,应当向中国保监会提出筹建申请,并符合下列条件...


·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怎么开?
      农民工是劳动者中的弱势群体。由于缺乏法律意识,这种侵犯权利的行为经常发生,欠农民工的工资也经常发生。如果企业已经按时支付了农民的工资,他们可以去发放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今天,编辑将为大家讲解如何开具农民工无拖欠工资证明。如何打开农民工非拖欠工资的大门是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动监...


·企业提前辞退员工合法吗?
      企业提前辞退员工合法吗?不合法。提前三十天天,但你的因为人数已满辞退你的,属于违法行为,除工资外,还要支付你双倍赔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


·劳动者权利保护法相关规定是怎样的
      我国出台了劳动者权利保护法来对劳动者的相关权利进行保护,这部法律和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 因此了解劳动者权利保护法,有助于你在工作中维护你的合法权益。下面,我们整理了相关内容,供您阅读。 2016年劳动者权利保护法 一、就业年龄 我国最低就业年龄为16周岁。严禁使用童工,对违...


·劳动合同无效由谁认定的?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是有效力的,有效的劳动合同能够保障当事人的权益,当然劳动合同无效就会引起纷争。那么,劳动合同无效由谁认定的呢?是劳动者还是用人单位?关于劳动合同效力认定的相关知识,我们做了如下整理,希望能为您带来帮助。 一、劳动合同的效力由谁确认? 实践中,对劳动...


·2023春节加班工资怎么算?
      国家规定加班四小时怎么算应按小时支付加班工资或者补休。春节放假安排:农历除夕到正月初六,其中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初二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该支付不低于劳动者日工资的300%加班报酬给劳动者,并且不能安排补休或者调休;正月初三到正月初六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该支付不低于劳动者日...


·众所周知,员工在进入单位之后,必须要签订劳动合同,从而建立合
      众所周知,员工在进入单位之后,必须要签订劳动合同,从而建立合法的劳动关系,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很多用人单位并没有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那么,事实劳动关系确定标准是什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事实劳动关系确定标准。 一、...


·一级工伤鉴定标准
      一级工伤鉴定标准 一级伤残的鉴定标准包括:面部重度毁容,同时伴有表b2中二级伤残之一者;全身重度瘢痕形成,占体表面积≥90%,伴有脊柱及四肢大关节活动功能基本丧失;双肘关节以上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双下肢高位缺失及一上肢高位缺失等更多内容。 二、二级工伤鉴定标准 二级工伤鉴定标准包...


·工伤被公司辞退怎么办?
      工伤被公司辞退怎么办? 一、工伤被公司辞退怎么办? 工伤后被公司无故辞,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相应的工伤待遇,还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二倍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


·大连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内容是什么?
      大连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内容是什么? 工程质量保证金制度是为了保证施工正常进行和施工质量安全而推行的一项制度,在我国现代建筑工程被中广泛运用。然而中国地大物博,区域差别性很大,每个地区都有自己相应的制度。下面我们就举例说明大连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 一、大连工程...


·疫情期间怎么开工作证明
      疫情期间怎么开工作证明 为了防止人员随意流动造成的疫情传染,全国各地都实施了交通管制,针对本区域内的住宅小区、办公楼等人员聚集的区域,也实行了封闭措施。但是有些关系到国计民生的企业,无法长时间延迟复工,在做好防控措施的条件下,选择了提前复工。但是人员在上下班进入写字楼和小区时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