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时车辆赠与合同可以撤销吗?离婚时车辆赠与合同撤销的规定有哪些?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离婚时车辆赠与合同可以撤销吗?离婚时车辆赠与合同撤销的规定有哪些? 一、离婚时车辆赠与合同能否撤销
  如果超过一年,则是不可撤销的。根据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八条、第九条的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在离婚协议中的赠予条款,因是在离婚协议中约定的,应适用于婚姻法调整的范围,根据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八条、第九条的规定,如查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不应当适用合同法中关于赠予合同中任意撤销权的规定。
   二、离婚时车辆赠与合同撤销的规定
   (一)任意撤销
  赠与人的任意撤销权并不是无限制的,为维护合同的严肃性,法律规定赠与人撤销赠与也是有条件的、相对的。赠与人撤销赠与应受下列限制:
   1、赠与人撤销赠与必须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
  若赠与财产的权利已经转移,赠与人不得撤销赠与。若赠与财产的权利已经转移一部分,则赠与人仅能就未转移部分为撤销,对已经转移部分不得撤销。
  对于动产而言,在赠与物交付前,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对于不动产而言,在办理权利转移登记之前,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对于财产权利而言,根据法律规定转移权利是否以登记为生效要件,在财产权利交付或办理权利转移登记之前,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2、赠与人可撤销的赠与必须不是具有救灾、扶贫等具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
  由于救灾、扶贫等具有社会公益性质的赠与使得赠与具有了重要的社会意义,若赠与人可以随意撤销这种赠与,则违背了社会公序良俗。
  具有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是指基于道义上的情感而作出的赠与,如果允许赠与人随意撤销这种赠与,不仅与道义不符,而且会给受赠人造成情感上的极大伤害。因此,凡是具有救灾、扶贫等具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不论当事人依何种形式订立赠与合同,赠与人均不得撤销该赠与。
  “社会公益”的内容,按照《公益事业捐赠法》的规定,包括下列事项:
  (1)救助灾害、救济贫困、扶助残疾人等困难社会群体和个人的活动。
  (2)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
  (3)环境保护、社会公共设施建设。
  (4)促进社会发展和进步的其他社会公共福利事业。
   3、赠与人撤销赠与,仅限于没有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
  此类合同中,赠与人作出赠与的意思表示不能不说是经过法律上的慎重考虑,不存在一时冲动考虑欠周的问题,如果允许赠与人随意撤销这种赠与,既严重违背诚实信用原则,也蔑视公证的严肃性。所以,若赠与合同已经过公证,则不得撤销。
  另外,赠与人撤销赠与,须将其撤销赠与的意思通知受赠人,如果赠与人不向受赠人为撤销赠与的意思表示,不能发生撤销赠与的法律效果。
   (二)赠与合同法定撤销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的法定情形有如下三种:
   1、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其要点在于,一是受赠人实施的是严重侵害行为,而不是轻微的、一般的侵害行为;二是受赠人侵害的是赠与人本人或其近亲属,包括配偶,直系亲属(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等),兄弟姐妹。如果侵害的是其他亲友则不在此列。
   2、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
  其要点在于:一是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二是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能力,而不履行对赠与人的扶养义务。如果受赠人没有扶养能力或者丧失了扶养能力的,不产生赠与人撤销赠与的权利。
   3、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其要点在于:一是赠与合同约定了受赠人负有一定的义务;二是赠与人已将赠与的财产交付于受赠人;三是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在附义务的赠与中,受赠人应当依约定履行其所负义务。在赠与人向受赠人交付了赠与的财产后,受赠人如不依约履行其义务,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显而易见,离婚时车辆赠与合同是可以撤销的,只要赠与合同生效未超过一年,就可以得到法律支持。上文也有法律上可以行使撤销的条例规定,这里不再赘述。我们要提醒您的是,感情不是小事,房产车辆也不是小物件,您无论是对于感情还是财务赠与最好三思而后行。


·交通罚款滞纳金怎么算?
      交通罚款滞纳金怎么算? 一、交通罚款滞纳金怎么算 交通罚款滞纳金是超过规定缴纳期限,向缴款人征收的一种带有惩罚性质的款项,超过15天不处理的,从第16天起开始收滞纳金。滞纳金是每天收取应缴罚款的3%,上限是不超过应缴罚款。 滞纳金不能超过罚款本金,即最多罚1倍的滞纳金。 ...


·无证驾驶摩托车肇事怎么处罚
      无证驾驶摩托车肇事怎么处罚 摩托车属于机动车当中的一种。因此,要是行为人无证驾驶摩托车上路的,也是构成了交通违章,此时会按照对机动车的处罚做出处理。但如果因无证驾驶发生了交通肇事的话,那么处罚就会更重。那到底无证驾驶摩托车肇事的该如何处罚呢?我们将在下文中告诉你答案。 一、无...


·一、赔偿交通事故人伤协议样本是怎么样的?
      一、赔偿交通事故人伤协议样本是怎么样的? 甲方: 乙方: 对于年月日发生的交通事故,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自愿赔偿给乙方各项损失共计元人民币(包括已经支付的元)。 二、损失赔偿包括乙方的交通费、护理费、误工费、伙食住宿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后续治...


·如何认定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
      如何认定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 发生交通事故大部分情况下都会造成损失,我国在交通事故的财产赔偿中有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直接财产损失的赔偿,是指因交通事故而导致的财产利益的损失。通常包括车辆、物品及其他有关设施的损失,还应包括现场抢救和善和处理的费用,但不包括停工、停产、这停业...


·一、交通事故至膝内踝骨折几级伤残?
      一、交通事故至膝内踝骨折几级伤残? 交通事故至膝内踝骨折一般属于四级伤残,在车祸事故中,骨折情况非常常见。当事人经常咨询的骨折伤害如胫腓骨骨折、腰骨骨折、膝关节骨折、髌骨骨折、胸椎粉碎性骨折、盆骨骨折、颅骨骨折、骨折导致截肢、肋骨骨折等。骨折伤害属于人身侵权伤害,故适用我国《...


·交通一死两伤怎么判刑?
      交通一死两伤怎么判刑?交通事故中出现一死两伤的,根据相关的交通案件的情况,判处这类相关当事人员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但相关的交通驾驶人员逃逸或案件类型比较恶劣的,可能会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处罚这类交通人员驾驶者的不规范行为。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


·1.道路交通事故两个十级伤残赔偿一般按12%赔偿比较合适
      1.道路交通事故两个十级伤残赔偿一般按12%赔偿比较合适。具体的赔偿金额就会按当地的实际情况来进行计算。2.存在2个伤残等级只计算最高等级的伤残赔偿指数,其他的伤残等级不再计算相应的伤残赔偿指数,而是按附加指数计算。3.“伤残赔偿附加指数”是在有多个伤残等级时,由于只计算最高等级...


·商业车险费率浮动系数是怎么样的
      商业车险费率浮动系数是怎么样的商业车险费率浮动系数是:年度保险期间内,车辆出险1次的保费不打折,出险2次保费上浮25%,出险3次保费上浮50%,出险4次上浮75%,出险5次保费翻倍;一年内不出险的车辆保费8.5折,两年内不出险的7折,3年内不出险的6折。1、保险责任扩大:商业车险...


·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民事赔偿怎么办?
      在我国,每年都会发生很多起交通事故。虽然交通事故是每个人都不愿意见到的,但是既然发生了,就要想办法进行解决。通常情况下,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都是由交警部门作出的。可是,有时会出现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民事赔偿的情况。对于这个情形法律有相应的解决办法,请往下阅读了解。 交通事故责任...


·交通事故十级伤残标准
      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残的,此时需要根据实际的鉴定,才能具体知道构成的是多少级伤残,然后才能据此作出赔偿。那么交通事故十级伤残标准是怎样规定的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交通事故十级伤残标准 一、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1、神经功能障碍,日常活动...


·交通事故司法鉴定十级伤残鉴定标准是怎样的
      有绝大多数的交通事故都会直接导致受害者身体受到不同程度的伤残,因为发生了交通事故以后有赔偿的问题,但是具体要赔偿多少钱涉及到交通事故导致伤残的等级程度。可能有部分交通事故当中的受害者,在拿到司法鉴定报告书以后显示的是十级伤残,然后非常好奇的一个问题就是,交通事故司法鉴定十级伤残鉴...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