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看守所拘留五天可以探视吗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看守所拘留五天可以探视吗治安行政、司法拘留,根据《治安拘留所管理办法》,家属可以探视。刑事拘留,家属不能探视,但是,如果有重要的民事行为,经看守所同意,可以转交文书和传达信息。看守所里的未决犯是不容许探监的,除了可以见律师,不容许见任何人。已经判决正在看守所服刑的罪犯,虽然可以探视,但一月不能超过三次。审判之前是只能律师会见,家属朋友均不能探望。家属朋友可以写信,但信件的内容全部要经过管他的管教检查,所以要保证信件内容与案件无关才能寄到他手里。看守所可以寄东西也能收到,但寄的东西不能有金属配件在上面,所送去的东西也不能有要有扣子、拉链、绳子之类的东西在上面,如果有,干警会剪掉再接收,有的甚至当场就会拒收。看守所接受办案机关的委托,对人犯发收的信件可以进行检查。如果发现有碍侦查、起诉、审判的,可以扣留,并移送办案机关处理。人民检察院已经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被羁押的人犯在接到起诉书副本后,可以与本人委托的辩护人或者由人民法院指定的辩护人会见、通信。二、看守所是侦查机关吗?现行看守所管理体制是以县级以上的行政区域为单位设置并由同级公安机关领导管辖。看守所是未决犯罪嫌疑人的审前羁押场所,其基本职能是保全刑事诉讼和预防再犯,行使和执行羁押权。根据现代法治国家的通行惯例,看守所由独立的司法行政机关统一管理,我国也正经历由“公、检、法流水作业”向现代“控、辩、审三角结构模式”转变的改革期,看守所可能在近几年划归司法局管理,将来应该是公安专司侦查,检察院专司监督,法院专司审判。因此,看守所不属于侦查机关行列。实际上当犯罪嫌疑人被警方带走,即是被依法采取刑事拘留措施。之后,他就会被关押在看守所内,具体哪个看守所随后会有通知给家属。拘留期间是警方调查取证的时刻,在犯罪嫌疑人被羁押时,家属是不允许去探视的,只有委托律师可进行会见。简单说这段时间可进行探视,但只有律师有资格。
  
  
  


·盗窃罪刑法规定如何处罚
      刑法修正案(八)对盗窃罪的入罪条件进行了修改,公民有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等行为的,直接就会构成盗窃罪。既然构成了盗窃罪,那么盗窃罪刑法规定如何量刑处罚呢?我们马上为您做详细解答。 1、法定刑在三年有期徒刑以下的盗窃罪量刑标准: 1000元以上不满2500元的,...


·爆炸罪的概念是怎样的?
      爆炸罪的概念是怎样的爆炸罪,是指故意用爆炸的方法,杀伤不特定多人、毁坏重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爆炸罪的构成要件如下:(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对公私财物或人身实施爆炸,...


·窝藏赃物罪量刑怎么量
      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


·在具体法律上缓刑怎么样取消
      在具体法律上缓刑怎么样取消 一,在具体法律上缓刑怎么样取消 缓刑犯违反刑法第七十五条的规定可以撤销缓刑; 刑法第七十五条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考察机关关...


·过失伤害罪量刑标准及赔偿是怎么规定的
      过失犯罪和主观犯罪在性质上根本就是不一样的,其实不管是我国的社会习惯,还是我国法院在处理过失犯罪的时候,处罚力度都是较轻的。但是您需要注意区分的就是过失犯罪不等于不处罚,不追究责任。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是过失伤害罪量刑标准及赔偿是怎么规定的? 一、过失伤害罪量刑标准及赔偿是怎么规...


·参与赌博拘留多久
      参与赌博拘留多久 参与赌博一般拘留5天以下,情节严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 《治安管理处罚法》七十条 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绑架罪诬告陷害罪哪个严重?
      绑架罪诬告陷害罪哪个严重? 一、绑架罪诬告陷害罪哪个严重? 当然是绑架罪更加严重,处罚更重些。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的,...


·重大责任事故罪入罪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重大责任事故罪入罪标准是怎么规定的?关于重大责任事故罪入罪标准尚无明确规定。在办理危害矿山生产安全刑事中,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矿山生产安全刑事案件具体应用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规定:(1)发生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


·法院不认罪判实刑相关内容是什么?
      如果一个犯罪分子在得到了一些法律的成才之后,并不能够认识到自己的罪行,那么可能就会采取一些新的措施,那么法院不认罪判实刑相关内容是什么?根据相关的规定,如果不认罪,是没有判缓刑的机会,具体的我们来通过下面的文章来了解。 不认罪,是没有判决缓刑机会的。因为判决缓刑的之一就是有悔罪...


·贪污罪的数额怎么累计?
      贪污罪的数额怎么累计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对于“未经处理”如何理解,理论上存在不同的观点,司法实践中存在不同的做法。 笔者认为对于“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理解,在正确区分了构成犯罪的贪污行为和不构成犯罪的贪污行为的基础上也要考...


·醉酒驾驶致人死亡如何判刑
      醉酒驾驶致人死亡的判刑标准:要看定性而异,如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则可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醉酒...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