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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无效宣告中的证据交换的目的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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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无效宣告中的证据交换的目的是什么?
  
  一、商标无效宣告中的证据交换的目的是什么?
  
  商标无效宣告中证据交换的目的是让当事人双方查看对方的理由和证据,无效宣告申请流程是:
  
  1、准备无效宣告申请书件
  
  无效宣告申请所需书件最好根据以下顺序摆放装订好,一式两份。
  
  (1)《注册商标无效宣告申请书》(首页);
  
  (2)评审材料目录;
  
  (3)注册商标无效宣告申请书(正文);
  
  (4)争议初步审定公告页和注册公告页复印件;
  
  (5)商标代理委托书(若是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需签章的委托书);
  
  (6)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7)证据目录及证据材料。
  
  2、提交无效宣告申请书件至商标局
  
  3、商标局受理并审查
  
  经过形式审查后,会对符合受理条件的无效宣告申请发出受理通知书,并通知无效宣告被申请人答辩。无效宣告过程中存在证据交换程序,当事人双方查看对方的理由和证据。
  
  4、商标局作出裁决
  
  二、个人请求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流程
  
  1、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的,应当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
  
  2、商标评审委员会收到申请后,应当书面通知有关当事人,并限期提出答辩,可以办理商标无效宣告答辩业务;
  
  3、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在9个月内做出维持注册商标或者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裁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期限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3个月;
  
  4、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5、人民法院在受理起诉后,应当通知商标裁定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若是某个标识满足商标注册的条件,那么不管是个人还是单位,都可以提出商标注册的请求,若是该商标是通过欺骗等的不法手段获得的,此时无疑该商标并不会具有司法效力。他人在怀疑商标无效之后,可以向商标局反映,受理单位一旦发现商标确实无效,那么就会宣告之前注册的商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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