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车祸起诉费用需要多少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车祸起诉费用需要多少
  
  一、车祸起诉费用需要多少
  
  诉讼费用、申请执行费用、财产保全费用、律师费用
  
  
  (一)财产案件收费标准
  
  1、 1万元以下50元;
  
  2、10万元以下,标的额 ×2。5%-200元;
  
  3、 20万元以下,标的额 ×2%+300元;
  
  
  4、50万元以下,标的额 ×1。5%+1300元;
  
  5、100万元以下,标的额 ×1%+3800元;
  
  6、200万元以下,标的额 ×0。9%+4800元;
  
  7、500万元以下,标的额 ×0。8%+6800元;
  
  8、1000万元以下,标的额 ×0。7%+11800元;
  
  9、2000万元以下,标的额 ×0。6%+21800元;
  
  10、2000万元以上,标的额 ×0。5%+41800元。
  
  (二)执行费收费标准
  
  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以及国外仲裁机构裁决的,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
  
  2、有执行金额的,按下列标准收费。
  
  (1)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50万元以下的,标的额 ×1.5%-100元
  
  (3)500万元以下的,标的额 ×1%+2400元
  
  (4)1000万元以下的,标的额 ×0.5%+27400元
  
  (5)1000万元以上的,标的额 ×0.1% +67400元。
  
  (三)财产保全费收费标准
  
  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 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
  
  2、10万元以下的,标的额 ×1%+20元
  
  3、10万元以上的,标的额 ×0.5%+520元。
  
  律师费自己出,其他费用安责任分摊
  
  根据标的额大小确定,律师费可待垫,可向对方主张。
  
  二、交通事故最多能赔多少钱
  
  (一)一般性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和标准:
  
  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和适度精神损害赔偿。
  
  有财产损失的按实际损害额赔偿。
  
  (二)致残性人伤害赔偿项目和标准:
  
  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和适度精神损害赔偿。
  
  有财产损失的按实际损害额赔偿。
  
  (三)致人死亡的赔偿项目和标准:
  
  赔偿义务人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及对死亡受害人家属的精神损害赔偿。
  
  如果被害人是经过治疗后死亡的,赔偿义务人还应当赔偿下列费用: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和必要的营养费。
  
  有财产损失的按实际损害额赔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我们就为您整理到此。需要注意,虽然规定的交通事故案件受理的费用标准是一样的,但实践中因为具体案件情况的不同,这就有可能导致最终的收费数额是不同的。要是对此有所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新房交房流程是什么?
      新房交房流程是什么? 一、开发商以书面形式通知购房者在约定时间内对房屋进行验收交接。 二、业主持入住通知要求的证件及其他相关资料,在入住通知要求的期限内到房地产开发企业指定的地点,查验房地产开发企业依法应当取得的书面文件。(如两书一表); 两书是指《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


·儿童车祸伤如何预防,如何急救?
      儿童车祸伤如何预防,如何急救? 一、儿童车祸伤如何预防? 1、家庭与学校的安全意识教育 预防儿童交通意外,平时家长要给孩子灌输安全常识,如横过车行道时须走人行横道、过街天桥或地下通道,不可在道路上玩耍。坐车时不可将身体任何部分伸出车外,下车时要注意观察车后方,确认没有车辆驶...


·在我国社会抚养费怎么不用交
      我国的计划生育政策是具有时代性的特征,也是对于当时的情况作出了一些规定,现如今随着情况的发展,我国计划生育的政策作出一定修改,实施二孩政策。但是,社会抚养费仍然需要缴纳。您都知道社会抚养费的实施便是随着计划生育开展开来的。那么,在我国社会抚养费怎么不用交呢?我们为您进行介绍。 ...


·交通事故已复核成功就会怎么样?
      一、交通事故已复核成功就会怎么样? 交通事故复核成功后,交警就会重新下达事故责任认定书,在新下达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上面就改变了原来的责任比例。最后以复核后下达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为准,前面下达的就作废了。 二、交通事故复核申请的流程及步骤是怎么样的? 1、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


·关于交通事故立案后多长时间开庭?
      关于交通事故立案后多长时间开庭? 30天内确定开庭时间; 管辖法院: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审理时限:一审法院审理交通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审限为6个月,二审为3个月。 交通事故处理的时限规定之八:法院诉讼的时限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五条,人民法院适用普...


·发生事故后,交通事故的司机该怎么办
      很多时候交通事故的发生往往都是因为司机在驾驶过程中存在违章行为或者自己注意力不集中而导致的,而此时事故既然已经发生了,那么交通事故的司机此时应该怎么办呢?若你对此不是很清楚的话,我们就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发生事故后,交通事故的司机该怎么办 (1)首先,不用承认自己对...


·一、离职期间交通事故误工赔偿可以申请吗?
      一、离职期间交通事故误工赔偿可以申请吗?离职期间发生事故也是可以申请误工费赔偿的,依据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的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刚好辞职的,是属于无固定收入的情形,按实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误工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


·辽宁省交通事故赔偿有什么标准
      在我国不同的省份,由于经济情况的不同,因此在具体涉及到赔偿标准方面,各个地区规定的也就不一样。就辽宁省来讲,经济不算是很发达,因此在涉及到交通事故方面的赔偿时,肯定是要比北上广深低一些的。那到底辽宁省交通事故赔偿有什么标准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1、医疗费 医疗费...


·开车撞死人后多久被拘留
      开车撞死人后多久被拘留 一、开车撞死人后多久被拘留 开车撞死人并负全部责任的,那么当场就会被抓走。《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


·妨害交通秩序罪是指什么?
      妨害交通秩序罪是指什么?妨害交通秩序罪是指聚众扰乱车站、码头、民用航空站、商场、公园、影剧院、展览会、运动场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聚众堵塞交通或者破坏交通秩序,抗拒、阻碍国家治安管理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情节严重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场所秩序或交通秩序。公共场...


·交通事故未处理可以出院吗
      发生交通事故时,受伤者要及时进医院治疗,经院方同意后方可出院。但是,交通事故未处理可以出院吗?这个是否要出院的问题关系到了交通事故处理过程中的赔偿问题,是受伤者比较关心的问题。接下来,我们为您整理了相关资料,希望能够提供帮助。 一、交通事故未处理可以出院 发生交通事故,司机首先要...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