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起诉离婚第二次开庭债务怎么分割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起诉离婚第二次开庭债务怎么分割
  
  一、起诉离婚第二次开庭债务怎么分割?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执行)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清偿】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有哪些?
  
  (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四)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五)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六)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七)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八)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九)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十)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三、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执行)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债务的分割问题跟第几次开庭并无直接关系,很多时候是夫妻两个人不能证明这笔债务是不是夫妻共同债务,离婚的时候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的行为是违法的,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的法律后果就是会少分共同财产。
  
  


·当事人向法院申诉对方欠钱不还怎么办理?
      当事人向法院申诉对方欠钱不还怎么办理?1、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上诉应当递交上诉状。上诉状的内容,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姓...


·民事诉讼案由欠款应如何确定?
      民事诉讼案由欠款应如何确定? 在实际生活中极容易产生有关金钱借贷的纠纷,而随着人们法律意识不断提升,以及出现越来越多欠债不还的“老赖”,因此提起法律诉讼请求法院来维护自己的债权,强制对方还款的方法越来越多的被选择与使用,但是在起诉时,关于民事诉讼案由欠款应如何确定,是需要了解的问...


·我国刑诉法没收保证金条款?
      在刑事诉讼中,基本上都是关于人身自由的规定,比如逮捕、拘留、监视居住等等,但是在取保候审这一强制措施中,存在着两种不同的保证方式,也就是保证金和保证人。在犯罪嫌疑人不遵守取保候审规定的情况下,公安机关会没收保证的一部分或者全部。下面一起来看刑诉法没收保证金条款。 一、刑事诉讼法...


·股权转让债权债务公示期限一般是多久
      股权转让债权债务公示期限一般是多久? 一、股权转让债权债务公告的期限一般是多长时间? 股权转让并不影响公司对外负债的承担,转让前后的公司债务都应由公司对外承担。鉴于公司股东“有限责任”的法律规定,股东作为出资人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而不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股...


·借钱给彩礼的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借钱给彩礼的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因给付彩礼一方的原因导致婚约解除,返还彩礼的数额可根据其过错程度、双方的经济状况等因素,酌情减少,减少的数额一般确定为彩礼总额的10%至50%之间。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共同生活一年以上两年以下,一方请求对方返还彩礼的,返还的数额一般不超...


·债权债务转移的条件在我国是怎样规定的?
      在我的日常生活当中确实有的时候想要购买房屋或者是购买大件商品,资金不够的话需要向身边的人借钱,如果一旦借钱的话,就会形成相应的债权债务关系,当然债权债务关系,依据一定的条件也可以进行转移,很多老百姓都想要了解一下。债权债务转移的条件在我国是怎样规定的? 一、债权债务转移的条件在我...


·追讨欠款合同的内容怎么写?追讨欠款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追讨欠款合同的内容怎么写?追讨欠款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追讨欠款合同内容 1、委托事项 2、追偿佣金、费用和追回款项的处理 3、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权利、义务 4、违约责任 5、生效时间 二、追讨欠款的注意事项 (一)注意诉讼时效 《民法典》规定的普通诉讼时效是两年,国...


·挪用特定款物罪需要哪些构成要件?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关于特定款物专门使用的财经管理制度。本罪侵犯的对象,只能是国家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的特定款物,既包括用于上述用途的由国家预算安排的民政事业费,又包括临时调拨的救灾、抢险、防汛等款物以及由国家募捐的救灾、救济款物。所谓“挪用...


·国企改制与债权债务处置
      国企改制与债权债务处置 一、债权追收 经过清产核资,企业存在应收债权的,应当采取包括诉讼、仲裁在内的各种措施追收。 由于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为二年,对于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难以通过司法途径追收。 二、债务清理 (一)企业债务的类别和清偿顺序 1、优先债务 企业欠职工的...


·违法发放贷款罪属于刑法吗?
      违法发放贷款罪属于刑法吗?违法发放贷款罪属于刑法的,根据《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条,“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


·如何证明非夫妻共同债务的部分?
      如何证明非夫妻共同债务的部分?非夫妻共同债务只需要夫妻一方能证明如下情况:1、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即债权人与夫妻一方约定,该债务为个人债务,不是夫妻共同债务的情况。2、夫妻双方约定为财产归各自所有,且债权人知道夫妻双方该约定的,该债务为个人债务,不是夫妻共同债务。...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