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关于被判拘役有案底吗2023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关于被判拘役有案底吗拘役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五种主刑中一种主刑,是由人民法院判决,公安机关就近执行的,短期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拘役是一种刑罚方法,是刑事犯罪后给予的刑事制裁,是会留案底的。案底:一般指某人过去犯法或犯罪行为的记录。刑事案件案底是要伴随人们一生的,是不会消除的。只有在个别地方有一些相关规定和司法解释,认为可以对未成年犯罪的行为人积极悔改的可以在档案中封存犯罪记录。二、未成年拘役会有案底吗有,但是现在单位查询不到,因为刑事诉讼法规定,第二百七十五条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所以,只要是刑事处罚,都会留有记录,也就是案底,那么未成年被拘役同样也会留有案底,但是因为是未成年人,对这个案底要进行封存,一般单位和个人是查不到的,对以后的工作、学习和生活不会有影响。被判拘役,是会留下案底的,且无法取消。因为拘役是属于构成刑事犯罪后所被判处的一种刑罚,而刑事犯罪记录会被记入公民的个人档案中。拘役是对犯罪分子刑事犯罪后所给刑事处罚,会留案底,而被载入档案的犯罪记录一般在公安机关所保存,终身都不能取消。拘役犯刑期由公安机关执行,不押送监狱收监强制执行劳动改造,主要是体现分管分教,致其恶习得到较好的校正而不受犯罪恶性较大的有期徒刑罪犯的感染。在刑期执行期间,刑法还规定准许其每月回家与亲人团聚一至二天,除让其深刻体会自由与亲情的可贵、从而深省自己所犯罪行的社会危害性、加速其改造的自觉性外,还体现出刑法的人性和广泛的社会监督作用。
  
  
  


·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会被追究什么刑事责任?
      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会被追究什么刑事责任? 一、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会被追究什么刑事责任? 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会被追究的刑事责任,是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 之一 【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


·犯罪未遂犯罪预备相同吗?
      犯罪未遂犯罪预备相同吗?1、概念不同犯罪预备是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而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2、处罚不同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预备是着手实施前的...


·刑事拘留37天后能见吗?
      刑事拘留37天后能见吗? 一、刑事拘留37天后能见吗? 不可以见的。不管是刑事拘留37天后,还是在整个侦查阶段,在刑事诉讼作出审判前,家人都不得接触犯罪嫌疑人。 关押期间,除律师外一般不许他人会见,也不能使用通讯工具。在刑事拘留期间犯罪嫌疑人家属是不允许会见犯罪嫌疑人的。如...


·拘役最长多少时间 拘役的执行方式是怎样的
      拘役属于刑事处罚中主刑的一种,同时也是人身刑中的一种,虽然此时不会对罪犯剥夺人身自由,但也会对其人身自由进行一定的限制。而一般被判拘役的往往就是在拘役所、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基本不会在监狱里面服刑。那法律中规定的拘役最长多少时间?现在就让我们来为你解答疑惑吧。 一、拘役...


·刑事二审抗诉出庭公诉人的任务是什么?
      一、刑事二审抗诉出庭公诉人任务是什么? 检察人员出席刑事抗诉案件法庭的任务是: 1、支持抗诉; 2、维护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利; 3、代表人民检察院对法庭审判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 检察人员在审判长的主持下讯问被告人、讯问应当围绕抗诉理由以及对原审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有争议...


·强奸罪的追诉期是多少年?
      强奸罪的追诉期是多少年? 一、强奸罪的追诉期是多少年? 强奸罪的追诉期一般是二十年。 第八十七条 【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


·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的共同犯罪规定是什么?
      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的共同犯罪规定是什么? 一、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的共同犯罪规定是什么? 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的共同犯罪规定是根据具体的情况来进行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判处,行为人向犯罪分子通风报信,其中内容如属国家秘密,则又触犯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属牵连犯罪,对之应当择一重罪...


·玩忽犯罪构成有哪些条件?
      玩忽犯罪构成有哪些条件?玩忽犯罪构成的条件有:不以职守为己任,思想上不重视,态度上不严肃;擅离职守,不坚守岗位,逃避职责义务;不认真执行职责权限或者不认真履行职责义务;不完全执行职责权限或者不完全履行职责义务;其他玩忽职守的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等。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


·危险驾驶罪量刑从重处罚的情节有哪些?
      危险驾驶罪量刑从重处罚的情节有哪些?1.有严重超员、超载或都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2.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3.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4....


·犯罪预备的行为有哪些?
      犯罪预备的行为有哪些?(1)为实施犯罪事先调查犯罪场所、时机和被害人行踪。如行为人为实施盗窃活动而事先查看银行所处的位置、保险柜放置的地方、毗邻的建筑物、逃跑的路线等。(2)准备实施犯罪的手段,例如为实施入户盗窃而事先练习楼顶下滑入窗技术。(3)排除实施犯罪的障碍。是指在着手实行...


·单位非法集资怎么量刑?
      近年来在经济犯罪中,非法集资犯罪活动猖獗,给很多家庭带来了严重损失。这种犯罪的危害很大的,虽然和严重暴力犯罪不同,但是非法集资牵扯的受害人数多,涉案金额大,在一定程度上危害社会稳定。那么,单位非法集资怎么量刑?下面我们通过本文一起了解下。 一、单位非法集资怎么量刑? 1、以非法占...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