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侵犯著作权检察院抗诉再审案件怎么处理?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侵犯著作权检察院抗诉再审案件怎么处理?侵犯著作权检察院抗诉再审案件应当由法院对于基本的案情进行审理,了解基本案情之后,做出一定的判决认定为侵权行为或者不认定侵权行为,认定出现行为之后,要求对方赔偿损失都是可以的。侵犯著作权罪的认定条件如下所述:1、客体要件。侵犯著作权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著作权管理制度以及他人的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2、客观要件。侵犯著作权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侵犯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权益,情节严重的行为。3、主体要件。侵犯著作权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既包括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也包括经国家批准和未经国家批准从事出版、发行活动的单位。单位犯侵犯著作权罪的,实行两罚制,即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本条规定追究刑事责任。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具有营利的目的。如果行为人出于过失,如误认为他人作品已过保护期而复制发行,或虽系故意,但由于追求名誉等非营利目的的,则不能构成本罪。二、著作权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行为人实施了侵犯著作权的行为,但违反所得额未达较大或者不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按一般的侵权行为追究其民事责任,而不以侵犯著作权论处。只有当侵权行为违反所得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时才成立犯罪。下列四种侵权行为可以构成侵犯著作权罪: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的行为。根据《著作权法实施条例》规定,复制是指以印刷、复印、临摹、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多份的行为;发行是指为满足公众合理需求,通过出售、出租等方式向公众提供一定数量的作品复印件。根据本条规定,复制与发行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整体行为,应同时具备才构成侵犯著作权罪,如果仅仅具备其中一个方面的则不符合侵犯著作权罪行为特征。当然不同行为人事先通谋而分别实施复制、发行的,属于共同犯罪,仍然可以构成侵犯著作权罪。2、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行为出版是指把作品编辑加工后,经过复制向公众发行的行为。出版实际上是一种特殊的复制发行。出版者出版图书,一般需要经著作权人授权而取得对作品的专有出版权。专有出版权是指出版者对著作权人交付的作品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以原版、修订版方式制作成图书并予以发行的独占权利。它是一种与著作权有关的重要权益,同样具有排他性,他人不得行使,否则构成侵权。3、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行为这是一种侵犯录音录像制作者著作邻接权的行为。录音录像制作者即制作录音录像制品的人,由于他们不仅投入了一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更付出了相当的独创性劳动,对其制作的音像制品也依法享有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并获得报酬的权利,他人未经许可复制发行其音像制品的,当然是对其权利的侵犯。4、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行为这是一种借他人之名非法牟利的行为。它不仅侵犯了他人的人身权(主要是署名权),而且必然会影响他人美术作品的销售,从而间接侵犯他人的财产权。同时这种行为还欺骗了社会公众,对中国文化市场秩序具有相当的危害,因此应予以惩治。著作权是属于原创作者所享有的一种权利,发现他人侵犯自身的著作权,可以及时的向法院进行起诉,并且口头或书面告知对方停止侵权行为,如果对于一审不满意的,还可以提起上诉。检察机关也可以进行抗诉。
  
  
  


·专利申请的种类有几种
      专利申请的种类有几种 一、专利申请的种类有几种 专利的申请需要一定的流程,内容不同,类型不同,本文将对专利申请进行简单的描述。 专利申请的类型 我国专利申请有三种类型,如下: (一)发明专利: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二)实用新型专利:是指对...


·眼镜商标侵权诉讼需要提供哪些证据?
      眼镜商标侵权诉讼需要提供哪些证据?1、身份证据。要证明原告的身份。比如原告是公司还是个人,住址在哪里。被告是个人还是公司,地址在哪里。只有证明原告和被告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原告和被告,法院才能受理。这部分证据有身份证、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等等。2、权利证据:原告起诉被告侵权,第一个问...


·如何防范侵犯专利权的保护?
      如何防范侵犯专利权的保护?为了鼓励发明创造,促进技术创新,有利于吸进国外先进技术和境外投资,更好的开拓国际市场,必须加大专利权的保护力度,综合专利市场的形势,以及侵权的原因和表现形式,应采取以下保护措施:1、认真实施专利权保护的法律法规、我国已颁布了许多保护专利权的法律法规、部门...


·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办理方法有哪些?
      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办理方法有哪些? 一、应提交的申请书件: 1、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申请书》; 2、出质人、质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主合同和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权合同原件或经公证的复印件; 4、直接办理的,应...


·版权登记申请有哪些好处
      版权登记申请有哪些好处 版权又称为著作权,根据自愿原则,进行著作权登记,那么当事人进行版权登记申请有哪些好处呢?版权登记是所有作品都可以吗?到底哪些作品可以申请版权登记?接下来,就让我们为您详细解答。 一、版权登记申请有哪些好处 自然人作品著作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


·个体户如何申办商标品牌
      如果是以公司名义注册,注册的商标范围是不受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限制的。而如果是以个人名义注册,注册的商标必须与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一致。对于商标侵权《商标法》第四十七条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宣告无效的注册商标,由商标局予以公告,该注册商标专用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


·专利权保护期限是多久?
      专利权保护期限是多久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专利保护期的起算点并非专利公告日,专利公告日是专利权人取得专利权的起算点,各类专利的申请日均早于公告日,也就是说发明专利权人享有专利权保护期小于20年,实用新型专利权人和外...


·翻译作品著作权受保护嘛 一、翻译作品著作权受保护嘛?
      翻译作品著作权受保护嘛 一、翻译作品著作权受保护嘛? 翻译他人著作对该翻译作品享有著作权。 未经作者授权,他人不得随意将作品翻译成其他语种。因此若想翻译已有作品,翻译人应当先获得原作品著作权人的许可,并向其支付合理的报酬。翻译人可以对获得授权后进行翻译的作品享有著作权。 ...


·恶意抢注商标的情形要怎么解决?
       一、恶意抢注商标的情形要怎么解决? 1.如果被抢注商标处于初审公告期,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 2.如果被抢注商标已核准注册,可以在该商标注册后五年时间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撤销申请;如果被抢注商标属于驰名商标,提出撤销申请的时间没有限制。 3.如果被抢注商标在注册后...


·注册商标侵权的界定是什么?
      注册商标侵权的界定是什么?注册商标侵权主要是围绕注册商标的各种权益进行界定的,具体如下:1、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的行为。2、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行为 .这种行为在理论上也称为"...


·专利出售代理合同注意事项是什么?
      我国有很多法律是关于专利出售代理合同的,我们在签约合同的时候或者在进行合同的时候一定要完全遵守合同法和众多法律条款的规定和限制,才能让我们的合同可以完全安全的情况下进行,可以避免许多的意外情况发生,避免自己的损失。 一、专利转让 第一步是通过各种专利转让的途径找到合适的专利买家。...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