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专利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规定分别是怎样的?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专利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规定分别是怎样的?
  
  专利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规定具体如下:
  
  (一)专利权的取得
  
  1.专利的申请。
  
  (1)专利申请的原则
  
  ① 先申请原则。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先申请的判断标准是专利申请日。如果两个以上申请人在同一日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应当在收到专利行政管理部门的通知后自行协商确定申请人。
  
  ② 单一性原则,即“一申请一发明”原则。
  
  就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专利申请而言,一件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应当限于一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的两项以上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可以作为一件申请提出。
  
  就外观设计的专利申请而言,一件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应当限于一种产品所使用的一项外观设计。用于同一类别并且成套出售或者使用的产品的两项以上的外观设计,可以作为一件申请提出。
  
  ③ 优先权原则
  
  优先权原则是指将专利申请人首次提出专利申请的日期,视为后来一定期限内专利申请人就相同主题在他国或本国提出专利申请的日期。专利申请人依法享有的这种权利称为优先权,享有优先权的首次申请日称为优先权日。
  
  外国优先权是指,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12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
  
  本国优先权是指,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12个月内,又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
  
  申请人要求优先权的,应当在申请的时候提出书面声明,并且在3个月内提交第一次提出的专利申请文件的副本;未提出书面声明或者逾期未提交专利申请文件副本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
  
  (2)专利申请的提出、修改和撤回。
  
  ① 专利申请的提出
  
  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专利申请文件之日为申请日。如果申请文件是邮寄的,以寄出的邮戳日为申请日。
  
  ② 专利申请的修改
  
  对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对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原图片或者照片表示的范围。
  
  ③ 专利申请的撤回
  
  专利申请被撤回后,该申请视为自始即不存在。如果专利申请的撤回是在专利公开以前提出的,在撤回之后,申请人可以重新提出申请,其他人也可以就相同的发明创造提出专利申请。如果撤回是在专利公开以后提出的,则该发明创造已丧失新颖性,任何人就此发明创造提出申请都会被驳回。
  
  2.专利申请的审查批准。
  
  (1)发明专利申请的审查批准程序
  
  ① 初步审查。
  
  ② 申请公开。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对发明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专利法》规定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18个月,即行公布。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还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早日公布其申请。
  
  ③ 实质审查。实质审查是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根据申请人的请求,对发明的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等实质性条件进行的审查。
  
  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3年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对其申请进行实质审查;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请求实质审查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认为必要时,可以自行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
  
  ④ 授权决定。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决定,发给发明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发明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2)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审查批准。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受理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后,只进行初步审查,不进行申请公开和实质审查程序。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授予实用新型专利权或者外观设计专利权的决定,发给相应的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3)专利的复审。
  
  专利申请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专利复审委员会复审后,作出复审决定,并通知专利申请人。专利申请人对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复审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将在中国完成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向外国申请专利的,应当事先报经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进行保密审查。对违反规定向外国申请专利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申请专利的,不授予专利权。
  
  (二)专利权的行使
  
  1.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他人专利的,应当与专利权人订立实施许可合同,向专利权人支付专利使用费。被许可人无权允许合同规定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该专利。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申请人可以要求实施其发明的单位或者个人支付适当的费用。
  
  2.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共有人对权利的行使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没有约定的,共有人可以单独实施或者以普通许可方式许可他人实施该专利;许可他人实施该专利的,收取的使用费应当在共有人之间分配。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行使共有的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应当取得全体共有人的同意。
  
  3.被授予专利权的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应当自专利权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发给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奖金。一项发明专利的奖金最低不少于2000元;一项实用新型专利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的奖金最低不少于500元。由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建议被其所属单位采纳而完成的发明创造,被授予专利权的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从优发给奖金。
  
  4.被授予专利权的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在专利权有效期限内,实施发明创造专利后,每年应当从实施该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所得利润纳税后提取不低于2%或者从实施该项外观设计专利所得利润纳税后提取不低于0.2%,作为报酬支付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或者参照上述比例,发给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一次性报酬。
  
  5.被授予专利权的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许可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实施其专利的,应当从许可实施该项专利收取的使用费纳税后提取不低于10%作为报酬支付发明人或者设计人。
  
  (三)专利权的转让
  
  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可以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专利权取得后,专利权人只要在合法的范围内,都是可以行使专利权的。专利权是没有人身限制的,只要各方当事人可以协商达成一致,那么之前的专利权人,也可以与其他主体签署专利转让合同,并到相关部门登记,然后原则上之前的专利权人就不得继续行使专利了。
  
  


·对于哪些行为侵犯专利权
      哪些行为侵犯专利权1、未经许可制造专利产品的行为;2、故意使用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产品的行为;3、销售、许诺销售未经许可的专利产品的行为;4、使用专利方法以及使用、销售、许诺销售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的行为;5、进口专利产品或进口依照专利方法直接得的产品的行为;6、假冒他人专利...


·法律规定专利转让流程有哪些
      专利转让流程有哪些第一步:寻找专利转让的方法。这是专利转让流程中最基本的一个环节,而且也非常容易实现。宣召专利转让的方法其实有很多,例如可以在专利网站上进行转让,也可以委托专利申请公司,甚至还可以自己寻找相关的企业等方式。第二步:专利转让人和专利受让人签署专利权转让合同。这是专利...


·个人转让著作权个人需要缴纳什么税?
      个人转让著作权个人需要缴纳什么税?1、个人转让著作权个人需要缴纳的税种一般是个人所得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四、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


·哪些行为侵犯他人著作权?
      哪些行为侵犯他人著作权? 一、哪些行为侵犯他人著作权 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 2、未经合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 3、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 4、歪曲、篡改他人作品。 5、除了法律另有规定外,未经著作权人许可,...


·注册商标续展变更是什么意思?
      注册商标续展变更是什么意思?1、注册商标的续展是指通过一定程序,延续原注册商标的有效期限,使商标注册人继续保持其对注册商标的专用权。《商标法》第23条、第24条及《商标法实施细则》第22条、第23条对此作了规定。2、注册商标的变更根据,《商标法》第15条和《商标法实施细则》第20...


·商标专用权侵权上诉状的写法是什么?
      商标专用权侵权上诉状的写法是什么 一、商标专用权侵权上诉状的写法是什么? 民事上诉状(格式) 上诉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住址、电话、邮编 被上诉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住址、电话、邮编 上诉人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一...


·专利的诉讼时效三年吗?
      专利诉讼时效是三年吗?《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根据该规定,专利权作为民事权利受侵害,诉讼时效也是三年。二、淘宝外观专利侵权如何认定?外观设计专利权与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一样,是一种无形财产权,其权利...


·商标特殊侵权行为有哪些 一、商标特殊侵权行为有哪些?
      商标特殊侵权行为有哪些 一、商标特殊侵权行为有哪些? (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 (2)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3)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4...


·食品安全检查中商标侵权问题怎么处罚?
      食品安全检查中商标侵权问题怎么处罚? 一、食品安全检查中商标侵权问题怎么处罚? 食品安全检查中商标侵权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法人的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适用前款规定。 第一百三十四条 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


·根据知识产权法规定期刊是汇编作品嘛?
      根据知识产权法规定期刊是汇编作品嘛?根据知识产权法规定期刊是汇编作品,汇编作品不属于作品著作权,汇编作品的著作权由汇编人享有。“汇编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是法人或非法人单位。”“由单位组织人员进行创作,提供资金或资料等创作条件,并承担责任的百科全书、辞书、教材、大型摄影画册等编辑作...


·如何处理商标侵权行为进行处罚
      如何处理商标侵权行为进行处罚 一、如何处理商标侵权行为进行处罚 行政单位进行行政处罚,停止侵害,积极赔偿,因为商标侵权情节严重的,还要承担刑事责任。 1、行政责任。 对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依据《商标法》第五十三条、《商标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