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构成医疗事故的必备条件有哪些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构成医疗事故的必备条件有哪些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医疗事故的构成要件如下:1、医疗事故的主体必须是合法的医疗机构;2、医疗机构违反了相应的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操作不规范导致损害;3、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存在过失;4、患者实际发生了人身损害后果;5、医疗行为与患者的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法律依据:《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七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五十八条 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三)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二、不构成医疗事故就不赔偿的吗在司法实践中,对《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49条的理解有一个观点和原则,就是对不构成医疗事故的其他医疗侵权纠纷不能适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处理,应当按照《民法通则》和人身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规定处理。《民法通则》第106条规定:“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这是我国民法确立的对侵权行为造成损害予以救济的基本原则,也是法制社会对人权提供的最基本的法律保障,作为行政法规的《条例》,不可能与民事基本法的这一基本原则相抵触。《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调整的仅是因医疗事故而造成的损害赔偿纠纷,仅限于医疗行政处理的层面。而对于不属于医疗事故、没有经过医疗事故鉴定或者经鉴定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其它因医疗行为而造成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自应当适用《民法通则》的相关规定处理。所以,“不构成医疗事故就不赔偿”这种观点是片面的,存在一定的误解。对于《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49条第2款的规定,应当理解为:不构成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能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承担赔偿责任。第五十九条 因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的缺陷,或者输入不合格的血液造成患者损害的,患者可以向生产者或者血液提供机构请求赔偿,也可以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患者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的,医疗机构赔偿后,有权向负有责任的生产者或者血液提供机构追偿。医生在诊疗的过程中,可能会因为一些情况导致患者身体受到损害,但是这个时候并不一定就可以认定为属于医疗事故,还需要专业的鉴定才可以,有些鉴定结果也可能鉴定为不属于医疗事故。实践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非法行医、医用产品侵权、故意行为等造成的患者人身损害则不构成医疗事故;或者虽然有过失但尚未造成患者明显的人身损害后果的也不构成医疗事故。
  
  
  


·医疗过错造成胎儿死亡怎么赔偿?
      医疗过错造成胎儿死亡怎么赔偿? 生活中,医疗过错的案例时有发生。对于孕妇而言,医疗过错最大的风险就在于造成胎儿的死亡或者畸形。但是,当出现了医疗过错造成胎儿死亡时,我们要怎么索赔呢?为了回答您的问题,我们为您找到了以下内容,希望能回答您的疑问。 一、医疗损害赔偿责任 1、医...


·1、医疗费的赔偿标准
      1、医疗费的赔偿标准 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之后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与康复训练所必须支出的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9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


·乡村医生要执有哪四证
      乡村医生要执有的四证包括: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执业(助理)医师证书、赤脚医生证、卫生员证。《执业医师法》第八条规定,国家实行医师资格考试制度。医师资格考试分为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和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医师资格统一考试的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医师资格考试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


·保外就医算刑期吗?
      保外就医算刑期吗? 一、保外就医算刑期吗? 保外就医算刑期。 按照现行有关监管法规规定,我国对身患严重疾病的罪犯,实行定期保外就医制度,保外就医期间计入执行刑期。即保外就医后收监执行的剩余刑期时应该扣除保外就医的期间。 按照有关规定,我国对身患重病的罪犯实行定期保外就医制...


·办理济南医保需要什么手续?
      工作后单位会统一给我们办理医保卡,没有单位的城镇居民、小孩和农村人也可以办理个体、城镇医疗保险。那么现如今,在济南办理医疗保险需要什么材料呢,具体的办卡手续又是怎样的?下面的我们给您介绍济南医保需要什么手续? 济南的医保卡分为两种:济南职工医保卡、居民医保卡(包括大学生和儿童) ...


·2023年医患纠纷怎么防范?
       虽然病人都需要仰仗医生的治疗才能够脱离疾病的折磨,但是现实中却总是发生患者不满医生的某种行为而与其发生了极为激烈的争吵,甚至还出现了殴打医生或者其他医院工作人员的现行,这样的医患纠纷并不在少数。那么,医患纠纷怎么防范? 一、年医患纠纷怎么防范? (一)防范:总的来讲医方在平时...


·芜湖医疗过错律师收费标准如何?
      芜湖医疗过错律师收费标准如何? 一、芜湖医疗过错律师收费标准 按标的收费 (一)代理一审民事诉讼 1、不涉及财产关系或争议标的在10万元(含10万元)以下的,每件收取基本代理费1000-8000元; 2、涉及10万元以上财产关系的,除收取基本代理费外,另按争议标的大小,分段累计...


·医疗责任事故的范本
      医疗责任事故的范本 医疗事故和解协议书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 (医疗机构)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患方) 甲乙双方根据《处理条例》之规定,经协商,在完全自愿的情况下达成如下协议: 一、患者基本情况: 1、排除了对责任人的追究。由于和解...


·浙江省医疗纠纷赔偿的主要内容
      浙江省医疗纠纷赔偿的主要内容 一、医疗纠纷造成的原因 医疗纠纷通常是由医疗过错和过失引起的。医疗过失是医务人员在诊断护理过程中所存在的失误。医疗过错是指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等医疗活动中的过错。这些过错往往导致病人的不满意或造成对病人的伤害,从而引起医疗纠纷。 除了由于医疗过错和过...


·农村医保报销比例
      现在医疗保险不仅可以在城镇报销,在农村也可以报销,并且农村医保是有自己的报销比例的,但是很多人还不是很清楚农村医保报销比例具体是多少,今天我们给您详细说说农村医保报销比例具体是怎么样的。 农村医保报销比例 1、门诊补偿: (1) 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每次...


·员工就医死亡是否属于工伤吗
      员工就医死亡是否属于工伤吗《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应定为工亡。上班时发病,下班后员工就医死亡的,需要相关的证明,证明在上班时候发病了,如果没有证据支持,那就是不属于工伤了。二、工伤赔偿1、医疗费赔偿...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