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通事故补报案期限是多久?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一、交通事故补报案期限是多久?法律上未明确规定交通事故补报案的期限,建议尽快报警,时间长了会影响案件调查,交警部门也可以不受理。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二条“当事人未在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报警,事后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条的规定予以记录,并在三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经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受理,并告知当事人;经核查无法证明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或者不属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之规定。二、构成交通事故应当具备下列要素(1)必须是车辆造成的。车辆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没有车辆就不能构成交通事故,例如行人与行人在行进中发生碰撞的就不构成交通事故;(2)是在道路上发生的。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3)在运动中发生。是指车辆在行驶或停放过程中发生的事件,若车辆处于完全停止状态,行人主动去碰撞车辆或乘车人上下车的过程中发生的挤、摔、伤亡的事故,则不属于交通事故;(4)有事态发生。是指有碰撞、碾压、刮擦、翻车、坠车、爆炸、失火等其中的一种现象发生;(5)造成事态的原因是人为的。是指发生事态是由于事故当事者(肇事者)的过错或者意外行为所致。如果是由于人无法抗拒的各种自然灾害造成,均不属于交通事故;(6)必须有损害后果的发生。损害后果仅指直接的损害后果,且是物质损失,包括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在司法实践中,交通事故的处理是需要由交警部门进行合法的认定的,涉及到一方存在违法行为导致的交通事故,那么还需要按照交通肇事罪来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具体的报案情况,可以根据是否达成和解的情况来进行认定。
  
  
  


·轻微交通事故处理流程是怎样的,如何定责
      轻微交通事故处理流程是怎样的,如何定责 一般来说,轻微事故无需报警。 发生轻微财产损失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应当立即停车,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夜间还须开启示廓灯和后位灯,相互记下车辆牌号和联系方式,迅速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立即向投保的保险公司报案,无需报警,自行协商处理,...


·60万标的交多少诉讼费?
      60万标的交多少诉讼费? 一、 60万标的交多少诉讼费? 收到6000元的诉讼费,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


·交通事故律师费标准是怎样的
      一、交通事故律师费标准是怎样的 1、先行交费 标的在20万元以下的案子按照4000-12000元/件计算;超出20万元以上的案子,参照律师收费指导标准规定的上浮比例计算。二审案件按照上述收费减半收取,执行阶段按二审收费标准收取。 2、风险代理 实行风险代理的客户,一律先行...


·端午节发生车祸后该怎么进行理赔?
      端午节发生车祸后该怎么进行理赔?1、报赔: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妥善保护好现场,并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路面事故同时还要报请交通部门处理,非路面交通事故(如车辆因驾驶原因撞在树或墙上),应出具证明材料。 2、出险情况,同时对车辆定损,估算合理费用,并通知车主到保险公司指定的修理厂处理事...


·轻微交通事故处理期限最长是5日
      轻微交通事故处理期限最长是5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暂扣车辆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40日,责任认定轻微事故期限在5日内,一般事故15日内,重大、特大事故20日内。《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


·发生车祸误工费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发生车祸误工费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规定,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按照所负交通事故责任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此外应在医疗机构申请伤害鉴定,此外医院出具的治疗证明都是对方应赔偿的依据。 损害赔偿的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和财产直...


·一、单位不交医保随时辞职可以吗?
      一、单位不交医保随时辞职可以吗? 可以辞职,单位不交社保,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还必须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但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提前3...


·在交通事故发生之后
      在交通事故发生之后,首先不管是不是在上下班途中,都必须在二十四小时内备案。怎么判断是不是工伤呢?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员工如果在上下班的路上遭受到机动车伤害事故应当认定是工伤。同时,职工在这六种情况下也应当被定为工伤:因为工作内容原因在工作场所的工作时间之内受到事故...


·交通事故对方小伤要赔偿什么
      交通事故对方小伤要赔偿什么 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被扶养人生活费。 二、如何计算 (一)医疗费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


·贵州省的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
      贵州省的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一)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16条的规定,包括以下项目: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或护理误工费、社保补缴费、重新入职损失费、重新找工作...


·异地违章停车如何处理违章
      直接带着驾驶证行驶证,到当时违法停车地点所属的公安交警大队违法处理窗口接受处罚即可。需要带好车辆行驶证、驾驶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