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在交通事故发生之后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在交通事故发生之后,首先不管是不是在上下班途中,都必须在二十四小时内备案。怎么判断是不是工伤呢?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员工如果在上下班的路上遭受到机动车伤害事故应当认定是工伤。同时,职工在这六种情况下也应当被定为工伤:因为工作内容原因在工作场所的工作时间之内受到事故伤害;在工作场所内的工作时间前后,做与工作相关的预备和收尾工作受到事故的伤害。在工作场所的工作时间内,由于履行了工作应当完成的指责而受到暴力等意外的伤害;因为工作原因外出,在外出期间由于工作的原因受伤或下落不明;一句法律规定被判定为工伤。而在已经认定为工伤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当在公安交管部门做事事故相关认定或者事故发生当日起三十天内,向有关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而受到工伤的职工可以在受工伤1年内自行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超出时限范围会遇到时效阻碍。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中第十六条中第一项的关于“故意犯罪”的认定,当以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等法律相关部门生效的法律文件或者结论意见作为依据和参考。当职工由于非自身原因超过申请期限时该怎么办呢?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中的第七条我们可以看到,条例规定由于不属于职工自身或者亲属的原因超过认定申请期限,这段时间将不被计算在工伤认定申请期限内。如发生下列情况当众任意一条,将被认定为不属于职工职工自身或者其近亲属原因;1.发生不可抗力因素时
  ;2.受到人身自由的限制;3.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4.由于社会保险部门的登记相关制度不完善造成延期;5.职工因劳动关系是否存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期间。同时在《工伤保险条例》中第十七条显示,在已经认定为工伤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当在公安交管部门做事事故相关认定或者事故发生当日起三十天内,向有关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遇到特殊情况,在申报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的许可下申请时间可以再允许范围内延长。如果由于用人单位没有按照之前的条例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的申请,该当事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在受工伤1年内,直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给该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而按照该条例的第一条内容规定,工伤认定的事项由省级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安排,而工伤认定办理则根据,工作单位所属地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手续的办理。如果发生用人单位不能及时在该条例规定的30天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需根据条例的规定,负责在此期间发生的符合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受工伤的职工请备好劳动保障卡复印件,非本市户籍的职工需提供暂住证原件及复印件,还需准备事件证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证言两份。所以各位公民
  请在仔细阅读《工伤保险条例》后确认申报时间和相关规定,按照条例保障自身利益。
  
  
  


·一、发生交通事故逃逸后怎么处理?
      一、发生交通事故逃逸后怎么处理?1.对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200元到2000元罚款,可以并处15以下拘留.2.对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没有逃逸的,除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外,由公安机关吊销机动车驾驶证.3.对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并逃逸的,除依法...


·饮酒醉酒驾车标准是怎样的
      饮酒醉酒驾车标准是怎样的?在我国,酒后驾车是一种违法行为,如果司机酒后驾车并被测出醉驾,不仅涉及到违法,还会涉及到触犯刑法,是犯罪行为,当事人需要接受刑事处罚。不过,仍然有许多人对于饮酒和醉酒驾车的标准并不是特别了解。下面,我们就和您一起来了解一下?饮酒醉酒驾车标准是怎样的? 一...


·交通事故司法鉴定十级伤残鉴定标准是怎样的
      有绝大多数的交通事故都会直接导致受害者身体受到不同程度的伤残,因为发生了交通事故以后有赔偿的问题,但是具体要赔偿多少钱涉及到交通事故导致伤残的等级程度。可能有部分交通事故当中的受害者,在拿到司法鉴定报告书以后显示的是十级伤残,然后非常好奇的一个问题就是,交通事故司法鉴定十级伤残鉴...


·交通事故赔偿调解协议
      交通事故是危及人们生命安全的一大杀手,交通事故发生后肇事者一般需要对对方进行赔偿。但是很多时候双方可能会对赔偿的金额等问题上产生矛盾,这时候就需要交通事故办案人员进行协调。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交通事故赔偿调解协议。 交通事故赔偿调解协议 甲 方: 身份证号: 甲方委托代理人:...


·杭州违章停车会扣分吗,怎么扣?
      杭州违章停车会扣分吗,怎么扣? 车现如今越来越普遍,而大量的汽车出行,造成很多交通隐患,备受关注。虽然驾照考试趋于严格话,但有多少人,在行车过程中,真正按规则行驶呢!这其中以违章停车为甚,那么违章停车的类型有哪些?杭州违章停车会扣分吗?本文网的我们就给您一起分析一下。 一、情...


·车借给别人出了事故要承担责任吗
      车借给别人出了事故要承担责任吗车借给别人出了事故要承担责任吗《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二百零九条,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


·一、交通事故二次开庭多久下判决书?
      一、交通事故二次开庭多久下判决书? 两次开庭时间,没有法律规定,这个由主审法官掌握,但不能超过时限。 法律规定: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


·交通人伤事故全责保险如何理赔?
      交通人伤事故全责保险如何理赔? 一、交通人伤事故全责保险如何理赔? 交通人伤事故全责保险理赔时需要有交通管理部门的职员在场发生,交通事故后,全责方车辆投保交强险,三者商业险,其赔付方式为: 第一,由交强险在保险限额内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其中财产损失2000元,医疗费1000...


·新交规肇事损害护栏逃逸处罚是什么?
      新交规肇事损害护栏逃逸处罚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二款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该规定是对交通事故逃逸人员行政方面的制裁,其将被吊销驾照且终生不能再取得,且不论其造成的交通事故...


·办理时需要提交的资料:(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
      办理时需要提交的资料:(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3)股东会决议;(4)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的公司章程修正案;(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住所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6)新住所使用证明;...


·江苏交通伤残赔偿标准2023年的规定是怎样的?
      江苏交通伤残赔偿标准2023年的规定是怎样的? 一、江苏交通伤残赔偿标准的规定是怎样的? 江苏交通伤残赔偿标准规定首先由保险公司承担支付民事赔偿金的责任。 1.法条依据 根据《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第二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至十级伤残,按照《条例》规定与...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