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般非法采集血液事故罪既遂是怎么处罚的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一般非法采集血液事故罪既遂是怎么处罚的
  
  一、一般非法采集血液事故罪既遂是怎么处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三十四条 【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涉嫌非法采集血液事故罪不认罪可以定罪吗?
  
  可以的,只有证据就可以定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五十三条 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三、非法采集血液事故罪判缓刑的条件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不规范的血液采集操作流程,很有可能给被采血者造成无法挽回的后果,因为有很多的传染病都是通过血液传播的,最简单的常识就是采集血液的针管是一次性的,如果反复使用,这就属于非法采集血液。
  
  


·律师在诉讼过程中该怎样争取缓刑
      要是罪犯在判刑的时候可以同时适用缓刑的话,此时至少可以暂时不用执行所判刑罚,这是很有利的。因此很多罪犯在诉讼过程中会选择聘请专业的刑事律师来提供辩护,看是否能够争取缓刑。那究竟实践中律师该怎样才能争取缓刑?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律师在诉讼过程中该怎样争取缓刑 1、适用...


·刑事拘留如果一直不认罪会怎么样?
      刑事拘留的对象,就是犯罪的行为人,因为行为人触犯了刑法的规定,已经构成了犯罪,需要先由公安机关执行,将罪犯拘留在公安局,然后再向检察院申请批捕,如果说案情比较复杂,那么检察院可能会延长批捕时间。那么刑事拘留如果一直不认罪会怎么样? 刑事拘留如果一直不认罪会怎么样 批捕不认罪,...


·走私武器、弹药罪怎么处罚?
      根据犯罪情节的不同,刑法对走私武器、弹药罪规定了三个档次的刑罚:(1)犯走私武器、弹药罪,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2)犯走私武器、弹药罪,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犯走私武器、弹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


·诈骗罪的谅解书作用是什么
      谅解书是法律允许的可以酌定量刑的情况下,一种作为诉讼辩护的重要答辩工具。在现代法律逐渐完善的今天,谅解书的作用越来越明显。谅解书本就以友好解决事情为基础,对嫌疑人来说,是一种比较好的量刑方法。诈骗罪属于犯罪的一种,那么诈骗罪的谅解书的作用是什么呢。 诈骗罪的谅解书作用是什么 ...


·律师辩护的法定理由
      律师辩护的法定理由: 1、无罪或不负刑事责任辩护的法定理由。在我国《刑法》和《刑事诉讼法》中,可作“无罪辩护”或不负刑事责任辩护的情形大致有三种:一是刑法不认为犯罪的,如《刑法》第三条法无明文不为罪,《刑法》第十三条“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为罪,《刑法》第十六条“不可抗...


·之前被拘役过不能办信用卡吗?
      之前被拘役过不能办信用卡?被拘役过也可以办信用卡,申请信用卡最主要的条件是:① 年满18-60周岁;② 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③ 必备申请文件为身份证明复印件和工作证明文件;④ 提供其它的财力证明文件。二、信用卡诈骗罪的判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贪污罪构成要件包括哪些
      贪污罪构成要件包括哪些 贪污罪的构成要件包括: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同时侵犯了国家工作人员公务的廉洁性和公共财产所有权。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务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必须是...


·最高院适用刑事诉讼法有哪些
      我国的司法建设要想做到绝对的公平公正,必须要有统一的规范流程和法律条文进行约束。生活中,一些刑事案件在审理和侦查的时候,其中流程和其他相关的规定,都在我国的刑诉法中有着明确的规定。当然,我国最高院在实施刑诉法的时候,也是按照我国规定的法律制度进行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最高院适用...


·刑法中如何计算偷税的罚金
      刑法中如何计算偷税的罚金?1、刑法中没有规定如何计算偷税的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 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


·哪些行为属于犯罪预备?
      行为人在实施犯罪行为之前,一般会先进行准备工作,而准备工作往往是出现在犯罪行为尚未着手之前。法律中规定的犯罪预备也是有一些具体的行为的,那究竟哪些行为属于犯罪预备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哪些行为属于犯罪预备 下列行为属于为了犯罪而准备工具...


·法律规定犯罪中止有哪些类型
      犯罪中止有哪些类型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对犯罪中止进行不同的分类,主要有以下三种分类法:(一)预备中止、实行未了中止和实行终了中止根据发生的时空范围不同,可将犯罪中止分为预备中止、实行未了中止和实行终了中止三类。1、预备中止。是指发生在犯罪预备阶段的犯罪中止,其存在的时空范围是始于...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