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车祸闭合颅脑损伤赔偿金的数额与什么有关?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车祸闭合卢脑损伤赔偿金的数额与什么有关?1、车祸闭合卢脑损伤赔偿金的数额与患者的伤情有关,伤残程度越重,获得的赔偿金也就相应的多一些。具体的伤残等级由专业确定。故此确定伤情需要向相关部门提出伤残鉴定请求。伤残等级后确认后,依据当地的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以及受害人的年龄、户籍来确认各项赔偿责任。2、对于因交通事故引起的致人人身损害,主要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住院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精神损害赔偿等。二、交通事故赔偿时间限制规定交通事故索赔诉讼时效的确定主要存在以下五种情况:1、对于因交通事故造成的与人身无关的损失。例如车辆损失,车载货物损失等,诉讼时效应该是从发生交通事故之日起计算两年。2、对于因交通事故造成的明显的人身伤害。例如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等,诉讼时效应自发生交通事故之日起计算一年。3、对于因交通事故造成的隐性伤害。如外伤性失语、偏瘫、神经损伤导致肢体肌肉萎缩等,诉讼时效应自隐性伤害被确诊之日或者经有关部门鉴定与交通事故有因果关系时计算一年。4、对于经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未能达成调解协议的。诉讼时效从收到调解终结书之日起按照损失的不同性质计算,即人身一年,其他两年。对于达成调解协议后或者双方自行协商达成协议后逾期不履行的,诉讼时效按照调解协议确定的履行期满之日起计算。5、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结案或经人民法院审理结案后,受伤人员出现与道路交通事故有关的后遗症的可以就治疗后遗症引起的相关费用起诉,诉讼时效自后遗症确诊之日起或者自医疗部门、鉴定机构确认后遗症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关系之日起计算。车祸发生时,若是驾驶员或者是乘客的脑部受损,那么在住院治疗后患后遗症的概率是比较大的,该后遗症若是影响到了患者的日常生活,肇事责任方是需要支付相应的损害赔偿金的,具体的赔偿数额与后遗症等伤情的严重程度直接相关。
  
  
  


·视频如何司法鉴定,需要提交的资料有哪些?
      司法机关在审理任何案件时,都必须在掌握确切的证据的基础上,才能做出最后的判决。为了预防案件当事人提供虚假的材料,司法机关会对其提供的证据进行司法鉴定。视频证据是较为容易作假的一类证据。那么,视频如何司法鉴定,需要提交的资料有哪些? 一、视频如何司法鉴定? (一)初审--...


·交强险与商业险的赔偿顺序是怎样的
       一、交强险与商业险的赔偿顺序是怎样的 在赔偿顺序上应先在交强险项下赔付,超出赔付范围的,再由商业三者险进行赔偿。此外,在商业三者险中设置有免赔率或免赔额等规定,即保险公司对超出免赔率或免赔额的部分才进行赔偿。车辆商业险就是给私人汽车加上一份保障。车辆商业险详细内容:第三者责...


·一、交通事故全责要付油费和误工费吗?
      一、交通事故全责要付油费和误工费吗? 依据我国人身损害司法解释的规定,交通事故的全责方要不要赔偿误工费,要依据受害春是否因交通事故收入减少而定,如果收入减少的,就可以主张误工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


·交通人伤垫付医疗费用可以吗?
      交通人伤垫付医疗费用可以吗?如果交通事故造成人员受伤的,在交通事故认定书还没有作出前,受害人可以通过公安交通管部门向机动车方垫付足够的医药费。受害人应充分利用交通事故认定书还未作出之前的这一段时间,交通事故认定书作出后,再通过公安交管部门来催要医药费相对来说会比较困难。交通事故肇...


·车祸理赔流程对方全责是怎样?
      对方全责的交通事故理赔程序:第一步:如果事故发生在道路上,必须立即打开双闪灯,并在车辆后方设置警示标志,防止二次事故的发生。如果路上车辆较多且车速较快,应该立即退避至安全地带后再进行协商。第二步:在确认安全后,对事故现场进行拍照,现在的手机拍照功能很强大,尽量多拍几张。肇事现场车...


·随着时代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家庭都拥有了自己的机动车
      随着时代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家庭都拥有了自己的机动车,而每一位购买了机动车的车主都会购买交通强制责任险,但并不是所有人对交通强制责任险都有足够的了解,所以很多人都会对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规定的赔偿处理方法、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赔偿的责任对象有所疑问,接下来就让小编来为...


·离婚时车位夫妻共同财产吗?
      离婚时车位夫妻共同财产吗这个属于婚内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一方所得的财产,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夫妻另有约定外,均为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平等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只限于婚后所得的财产。所谓“婚后所得...


·交通肇事逃逸之人死亡的判罚标准是什么
       交通肇事逃逸之人死亡的判罚标准 实践中发生的交通肇事后逃逸,且发生被害人死亡的案件形形色色,大致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形,应当分别作出相应的定性和处理。 (1)行为人肇事后,被害人当场死亡,行为人明知被害人已死亡,为逃避处罚而逃逸。行为人虽有逃逸行为,但与被害人死亡的结果没有...


·造成交通事故报警违法吗?
      一、造成交通事故报警违法吗? 造成交通事故报警显然是合法的,发生交通事故后应该第一时间拨打122交通事故报警电话。不管你是不是交通事故的责任方都应该及时拨打报警电话,及时告知事故位置以及现场情况,让警察前来处理事故的相关事宜。打完这个电话之后,就可以紧接着打保险公司的电话。毕竟...


·一、当事人醉驾后卖车会怎样?
      一、当事人醉驾后卖车会怎样?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


·租车抵押给担保公司是否合法?
      租车抵押给担保公司是否合法? 一、租车抵押给担保公司是否合法 (一)抵押的相关介绍 抵押,在银行或地产界称为按揭,是指提供私人资产(不论是否为不动产)作为债务担保的动作,多发生于购买房地产时银行借出的抵押贷款或在典当商折现非不动产的物品。 (二)担保公司 个人或企业在向...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