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的主体与客体分别是什么?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一、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的主体与客体分别是什么?1、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的主体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实施了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人,均可构成本罪。2、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的客体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违反国家有关法规,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或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以及抗拒铲除的行为。国家历来对非法种植罂粟等毒品原植物严厉禁止,并先后发布了一系列的法规、法令和通知。国务院颁布施行的《麻醉药品管理条例》规定:如果发现私自种植罂粟等违法犯罪行为,要严肃处理。国务院发布《关于重申严禁鸦片烟毒的通知》,国务院发布《关于禁绝鸦片烟毒问题的紧急通知》,公安部、卫生部又发布《关于查禁非法私种罂粟的通知》。国务院颁布的《麻醉药品管理办法》规定:麻醉药品原植物的种植单位,必须经卫生部会同农牧渔业部、国家医药管理局审查批准,并抄报公安部,麻醉药品原植物的年度种植计划由卫生部会同农牧渔业部审查批准,依法下达执行,种植单位不得擅自改变计划。本罪的对象是毒品原植物,即用来提炼、加工成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吗啡、可卡因等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原植物。我国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情况,主要是罂粟。二、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怎么处罚?《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 非法种植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一)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二)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三)抗拒铲除的。非法种植罂粟三千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非法种植罂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可以免除处罚。任何没有获得相关部门的许可,就擅自种植罂粟五千株以上等毒品原植物的行为,就有可能会构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任何公民只要发现违规种植的行为存在,那么不管是否确定了种植的株数,都可以向当地的相关部门举报。
  
  
  


·如何界定敲诈勒索罪与抢劫罪的界限
      敲诈勒索罪主要表现为采取威胁、要挟等方式,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强行索取他人公私财物。司法实践中,如何正确的认定敲诈勒索罪呢?实践中敲诈勒索罪容易与抢劫罪混淆,那么敲诈勒索罪与抢劫罪的界限是什么?我们为您解答。 一、如何正确的认定敲诈勒索罪 司法实践中要正确认定本罪,必须注...


·刑事案件立案需要几天
      刑事案件立案需要几天刑事案件处理过程中立案是关键步骤,公安机关或者执法机关会审查当事人提供的材料和陈述的事项,然后作出是否需要立案的决定。那么刑事案件立案需要几天呢?办理刑事案件有哪些程序规定?接下来我们将为您作出解答。 一、刑事案件立案需要几天 刑事案件立案时间没有明确规定...


·刑事诉讼检察院不抗诉怎么办,是合理的吗?
      一、刑事诉讼检察院不抗诉怎么办,是合理的吗?刑事诉讼检察院不抗诉是合理的,但是案件的当事人可以提出抗诉。人民检察进行抗诉是有一定条件的,当案件不符合抗诉要求时,人民检察院自然不进行抗诉,当事人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陈检察院进行抗议。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依法对人民法院的民...


·如何确定构成传染病防治失职罪
      如何确定构成传染病防治失职罪(一)行为人须是从事传染病防治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从事传染病防治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工作人员,是指各级政府行政主管部门主管传染病防治工作的人员,只有他们才能构成本罪(二)行为人主观上存在着过失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由过失构成、故意不构成本罪。也就...


·打麻将拘留吗?
      打麻将拘留吗同事、同学、亲属等之间打麻将一般是不算赌博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二、司法拘留一种是指在民事、行政...


·职务侵占罪是自诉案件吗
      刑事案件分为了公诉案件和自诉案件,其中自诉案件是可以由受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的。那么职务侵占罪是自诉案件吗?我们可以看看法律规定的自首案件有哪些,从而就可以进行判定。 职务侵占罪是自诉案件吗 职务侵占罪是公诉案件。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包括:  ...


·故意销毁财务会计报告罪的立案标准是怎么样的
      故意销毁财务会计报告罪的立案标准是怎么样的 一、故意销毁财务会计报告罪的立案标准是怎么样的 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隐匿、故意销毁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涉及金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


·新刑法强奸罪的认定是怎样的?
      一、新刑法强奸罪的认定是怎样的? 根据2015年实施的新刑法第二百三十五条规定:【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被害人的社会地位、思想品德、生活作风、结婚与否等均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强奸妇...


·一般监狱减刑能减几年 罪犯如何申请减刑
      罪犯在监狱服刑期间其实可以为自己争取一下减刑的机会,那实际服刑的期限就会比判刑的期限少一些。但即使进行减刑也有一定的限度,否则的话在追究犯罪分子刑事责任就很没必要了。那一般监狱减刑能减几年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监狱减刑能减几年 根据我国刑法典第78条...


·依法判处拘役会留案底吗
      依法判处拘役会留案底吗拘役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五种主刑中一种主刑,是由人民法院判决,公安机关就近执行的,短期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拘役是一种刑罚方法,是刑事犯罪后给予的刑事制裁,是会留案底的。案底:一般指某人过去犯法或犯罪行为的记录。刑事案件案底是要伴随人们一...


·减刑的适用条件有哪些 申请减刑的条件有哪些
      众所周知,罪犯在监狱服刑期间其实是有可能被减刑的,那么实际服刑的期限就会比之前法官宣判的期限少,这可以说是对罪犯是很有利的。但要想被减刑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需要满足规定的条件。那么减刑的适用条件有哪些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减刑的适用条件有哪些 减刑,是针对正在执...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