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宅基地纠纷找哪个部门解决?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一、宅基地纠纷找哪个部门解决?
  
  1、村委会或镇、乡政府,或者县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调解处理;
  
  2、可以找土地管理部门进行确权申请;
  
  3、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4、其他部门。
  
  二、宅基地土地使用证更名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1、准备所需材料
  
  (1)土地登记申请书(国土部门印发,土地使用权人填写并签章);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户主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户口本中所有家庭成员复印件);
  
  (3)土地权属来源证明;初始登记提供土地批复、宅基地审批表,换发证书提供原土地使用证,涉及转让(买卖)、继承(原权利人死亡)、赠与、置换(互换),户主更名、原土地证户主名称有误更正、争议纠纷已调处等原因发生的变更登记以及丢失补证还应提供下列土地权属来源的证明材料:
  
  (4)地籍调查表、宗地图及宗地界址坐标;
  
  (5)地上附着物权属证明;
  
  (6)其他必要材料。
  
  注:如果是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的,应该提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转移的相关证明材料。
  
  2、农村宅基证变更申请人准备好相关的申请变更材料之后,向村委会提出宅基证更名申请;
  
  3、农村宅基证变更申请人向辖区国土所提交申请登记材料,材料齐全后,国土所出具《受理回执单》,加盖国土资源部门公章,交由申请人签字;
  
  4、等待有关部门审核;
  
  5、审核通过后,完成宅基证更名,下发新的证书。
  
  


·徐州征地补偿2023标准是怎么样的?
      徐州征地补偿是怎么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大庆征地补偿标准,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 耕地的安置补助费,...


·借条地址身份证可以用打印吗
      借条地址身份证可以用打印吗 一、借条地址身份证可以用打印吗? 借条中地址身份证可以打印,打印的借条有效。借条打印还是手工书写均有效,不对借条的效力产生影响。 借条只要具备债权人姓名、借款金额、债务人姓名及借款日期,具有法律效力。一旦产生争议,是可以作为证据向人民法院主张债权...


·法律上有规定开发商土地使用年限吗?
       一、法律上有规定开发商土地使用年限吗? 在法律上确实对开发商土地使用的年限进行了规定,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综合或其他用地50年。众所周知,除划拨土地使用权外,国有土地使用制度实行有偿使用和限期使...


·那些人有土地经营承包权
      那些人有土地经营承包权 一、那些人有土地经营承包权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 所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第六条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本村常住人员,为本...


·收购土地使用权是什么
      收购土地使用权是什么中国的土地国有制使得中国对于土地的管理是十分严格的,我们平日里说的购房其实我们购得的也只是房屋的土地使用权,根据土地的类型不同我们拥有的土地使用权年限也是不同的,但这并不能逃脱本质的一点,土地是归国家所有的。那其中提到的收购土地使用权是什么意思呢? 收购土地使...


·个人房产土地使用证的期限是多久
      个人房产土地使用证的期限是多久 一、个人房产土地使用证的期限是多久? 个人房产土地使用证的期限是70年,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1、居住用地70年; 2、工业用地50年; 3、教育、科技、文化...


·土地使用权部分转让协议书怎么写?
      土地使用权部分转让协议书怎么写? 土地使用权部分转让协议书 转让人: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人: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本合同甲方为本合同所指地块土地使用权之合法拥有者,并同意转让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本合同乙方同意受让本合同所指地块土地使用...


·国土证土地使用证遗失应该怎么办?
      国土证土地使用证遗失应该怎么办? 您都知道,国有土地的所有者是国家,人们所享有的是国有土地的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者会受到一个土地使用证,它是由发证机关发给使用者的证明材料。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不小心就会丢失土地使用证,那么,国土证土地使用证遗失应该怎么办?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


·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吗?
      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吗?开发商拿到国有土地后,办好土地使用证,拿到建设许可证后,方可进行设计、施工。一些小开发商通过参加土地拍卖拿到地后,由于经营陷入困难,导致土地闲置,浪费了土地资源。开发商为了抵债,可以出售公司资产。那么,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吗?下面我们就分析下这个问...


·土地使用证宗地是什么意思?
      土地使用证宗地是什么意思?在获得一定土地的使用权之后,公民活动单位需要及时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土地使用证。办理单位在接受到办理申请后,会对申请人交上来的材料进行审核,对于不符合宗地管理等情形的,是会驳回其申请的,那么,土地使用证宗地是什么意思? 一、土地使用证宗地是什么? 宗地...


·土地使用证怎么取?
      土地使用证怎么取?我国法律对土地的定性有两种,一种是国有另外一种是集体所有,而与此相对的土地使用权则是每个公民都有机会享有的。现实中买过商品房的人都知道,房屋一般有两个证,其中就有一个是土地使用证,拿到产权证后土地使用证怎么取您可能比较疑惑,在两证齐全之后我们就可以安心入住。 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