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合同诈骗罪的立案金额是多少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合同诈骗罪的立案金额是多少
  
  ?一、合同诈骗罪的立案金额是多少
  
  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或者入罪标准一般是三千元。
  
  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_的解释》(自2011年4月8日起施行),就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3000元至1万元以上、3万元至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二、最高人民法院对诈骗罪的数额标准的规定
  
  1、数额较大,指个人诈骗公私财物500至四千元以上;以单位名义为五万元至十万元以上;
  
  2、数额巨大,指个人诈骗公私财物三万元以上;以单位名义为二十万元至三十万元以上;
  
  3、数额特别巨大,指个人诈骗公私财物二十万元以上。
  
  对于数额较大和数额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在上述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可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确定本地区具体执行标准。
  
  三、经济合同诈骗罪的立案标准
  
  根据刑法第231条的规定,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的有关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个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5000元至2万元以上的;
  
  (2)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名义实施诈骗,诈骗所得归单位所有,数额在5万元至20万元以上的。
  
  


·单方解除合同赔偿损失吗?
      单方解除合同赔偿损失吗?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九十七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的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


·前后两份合同的效力认定是什么?
      前后两份合同的效力认定是什么?前后两份合同的效力认定是:如果后一份合同是前一份合同内容的补充的话,往往我们将后一份合同认为是前一份合同的补充协议,此时,只要内容不冲突,那么两份合同都是有效的。如果有冲突的话,则一般是以后一份合同为准。原则上,在存在前后合同的情况下,我们都是要根据...


·没有盖章的合同生效吗
      没有盖章的合同生效吗?《合同法》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对此不能反推,即不能认为,只要双方当事人未在合同书上签字或者盖章,合同就不成立。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并且对方接受的,该合同...


·不可撤销的赠与合同在法律上咋规定的
      不可撤销的赠与合同在法律上咋规定的 第一百八十五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一百八十六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前期物业合同业主毁约怎么赔偿
      前期物业合同业主毁约怎么赔偿1、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所以,违约金具有惩罚性的特征,它不以非违约方遭受损失为前提。2、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


·广告也合同违约金是多少?
      广告合同违约金是多少?广告合同赔偿违约金比例一般是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在司法实践中,如果签订合同的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违约金数额的,只要违约金数额不超过标的30%,则依据合同的约定解决。如果超过30%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二...


·购销合同违约金的规定有哪些内容?
      购销合同违约金的规定有哪些内容? 一、购销合同违约责任条款 《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因此,合同中违约条款的约定甚为重要。 违约责任条款约定通常有两种方法:其一是约...


·建设合同纠纷案件的诉讼主体有哪些
      建设合同纠纷案件的诉讼主体有哪些1、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的当事人通常为建设工程的发包人和承包人。人民法院应根据不同的情况来具体确定该类纠纷案件当事人的诉讼地位。 2、因拖欠工程款引起的纠纷,承包人将承包的建设工程合同转包而由实际施工人起诉承包人的,可不将发包人列为案件的当事人、承...


·在我国签订的保险合同签订流程是怎么样的?
      在我国签订的保险合同签订流程是怎么样的? 现今社会,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物质消费比例逐渐降低,人民更多的关注之后的生活保障。因此,保险业务的热度逐渐增加。那么,在我国签订的保险合同签订流程是怎么样的?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保险合同签...


·服务合同违约责任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服务合同违约责任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一、服务合同违约责任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服务合同违约责任的规定,适用有关合同违约的规定。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


·如何区分融资租赁合同与买卖合同?
      如何区分融资租赁合同与买卖合同?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及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是一种新型的租赁合同。 他们之间的区别体现在: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