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国家赔偿原则是怎样的?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国家赔偿原则是怎样的?
  
  一、国家赔偿原则是怎样的?
  
  国家赔偿原则包括惩罚性原则、补偿性原则以及违法性原则等,具体如下:
  
  1、惩罚性原则,指赔偿标准对侵害方应具有惩罚性,除使侵害方赔偿足以弥补受害人所蒙受损害的费用外,还要付出对自己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应负责任的惩罚性费用。这实际上就是赔偿额等于损失额加上惩罚金额,因此这一原则下的赔偿额是比较高的。
  
  2、补偿性原则,指赔偿额能够弥补受害人所受的实际损失,这一原则下的赔偿标准等于实际所受损失额。
  
  3、违法原则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违反归责法律造成他人权益损害的,国家承担赔偿责任,即以行为违法为归责标准,而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因为国家活动是运用强制权力的活动,强制他人意味着影响其权益,合法影响权益是每一个公民享受公共利益要承受的负担,只有当这种影响违法之时,才构成对他人权益的损害,对此国家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国家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国家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是指国家承担赔偿责任所应具备的条件,其在国家赔偿制度中有着重要的意义。主要有以下四项条件:
  
  1、主体要件
  
  主体要件是指国家对何人的行为承担责任。国家只对一定范围内主体的侵权行为承担赔偿责任。一是国家机关,包括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二是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属于接受国家的委托执行职务,因此,其行为的效果归属于所在机关或国家。
  
  2、侵权行为要件
  
  侵权行为要件主要解决的是哪些行为可以引起国家赔偿责任。
  
  国家赔偿的侵权行为要件是违法行使职权,具体包含两项内容:
  
  (1)致害行为必须是执行职务的行为。至于国家机关的民事行为以及其工作人员的个人行为所造成的损害,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
  
  (2)执行职务的行为必须违法。
  
  3、损害结果要件
  
  损害是指对受害人的合法权益造成的不利后果,赔偿是针对损害而言,无损害即无赔偿,国家赔偿也不例外。但国家赔偿所言的损害还必须具有某种性质,只有具备某种性质的损害才引起国家赔偿:
  
  (1)损害必须具有现实性和确定性,即损害之事实必须是已经发生的、确实存在的事实,将来可能发生的损害国家不予赔偿;
  
  (2)损害必须是针对合法权益而言,违法的利益不受法律保护,不引起国家赔偿责任。如没收违法所得,尽管没收行为可能违法,但由于是违法所得,国家不予赔偿。
  
  4、因果关系要件
  
  因果关系要件即损害结果必须为违法执行职务行为所造成,二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国家才对其承担赔偿责任。因果关系要件所要解决的是损害结果由哪种行为所造成,以初步明确行为主体承担赔偿责任的可能。因果关系是一个复杂的问题,在国家赔偿领域必须注意其特殊性,民法上的因果关系讲究直接因果关系,在国家赔偿上则应注意其法律上的联系。
  
  虽然我国司法职员的工作管理是十分严格的,但是依旧存在某些职员由于工作的原因,致使民事主体的人身或者是财产权益受到侵害,此时只要确定侵害与违法行为之间有因果关系,那么权益受到侵害的主体,就可以申请获得国家赔偿金。
  
  


·应该如何写分家协议 最新分家协议范本
      在分家的情况下,可能会对各人分得的财产等作出协商约定,而为避免日后出现纠纷,此时要求签订书面的分家协议。那么对于当事人来讲应该如何写这个分家协议呢?现在,我们收集了相关范文,将在下文中为你解答。 一、农村分家协议书 协议人: (一)________(姓名),男,____年_...


·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破裂要什么条件
      是夫妻想要向法院起诉离婚的话,此时需要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夫妻之间的感情已经破裂了,否则的话最终有可能无法判决离婚。而实践中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也是需要满足一些条件的。至于这些条件的内容,我们就在下文中为您介绍一些吧。 一、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破裂要什么条件 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


·如何进行离婚诉讼?流程具体如下
          进行离婚诉讼分为三个阶段:起诉、审理、判决。
    
      一、诉讼离婚——起诉(原告)、应诉(被告)
 &n...


·离婚后孩子是农村户口抚养费标准是多少?
      现今,我国的户口体系有两种类型,一种是农村户口,一种是居民户口。这两种户口各有其好处也各有其坏处。一般来说,农村户口是户籍所在地在我国的农村地区,居民户口则不一定。那么,今天,我们要和您一起探讨的是离婚后孩子是农村户口抚养费标准是多少? 一、定义 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


·夫妻共同财产钱转移的处理规定是什么?
      夫妻共同财产钱转移的处理规定是什么? 一、夫妻共同财产钱转移的处理规定是什么? 夫妻共同财产钱转移的处理规定是可以采取合适的方式保全财产,夫妻一方私自转移共同财产是属于犯法的行为,过错方需要向另一方支付一定金额的补偿。毁损财产的一方分得的财产份额,对另一方的应得的份额应以其他...


·配偶身患精神病可以提出离婚吗
      男女在结婚的时候双方精神都是正常的,日后可能因为一些情形的出现,导致一方精神出现了问题,从而患上了精神病。那像这样配偶身患精神病的时候,另一方是否可以提出离婚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配偶身患精神病可以提出离婚吗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的法定提...


·一、女方婚后得精神病能离婚吗?
      一、女方婚后得精神病能离婚吗?女方婚后得精神病是可以离婚的,因为精神病属于《民法典婚姻编》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三款第五项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故而您可以选择离婚。《民法典婚姻编》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三款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关于夫妻财产分割的司法解释是什么?
      关于夫妻财产分割的司法解释是什么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该法也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协...


·在现在这个离婚率超高的社会
      在现在这个离婚率超高的社会,夫妻双方离婚追主要的就是关于离婚后孩子抚养权的问题!那么离婚后两个小孩的抚养权问题怎么办呢?在新婚姻法中,夫妻双方离婚后两个小孩抚养权归谁?在这个问题当中,我们整理了相关的资料,您一起来看一下吧!相信对您会有所帮助的!新婚姻法离婚2个孩子抚养权归属 (...


·夫妻手写的离婚协议有效吗
      夫妻手写的离婚协议有效吗夫妻手写的离婚协议是有效的。具体我国民政局对离婚协议书的书写要求的规定有:1、在内容上的规范:(1)明确表示双方自愿离婚;(2)协议内容为双方自愿达成;(3)有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的一致处理意见。2、在形式上的要求:(1)使用A4纸张、蓝黑墨水笔或者黑色...


·一、如何让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分割有效?
      一、如何让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分割有效?可以通过公证的方式进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依据...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