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继承父母房子出售交什么税 一、继承父母房子出售交什么税?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继承父母房子出售交什么税
  
  一、继承父母房子出售交什么税?
  
  1、按房屋产价的0.05%缴交印花税;
  
  2、土地增值税(各地方政府规定不同,数目不大);
  
  3、个人所得税(只对出售的已购公有住房征收,自住满5年以上的,免征个人所得税)
  
  二、二手房买卖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住所
  
  这里主要是搞清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地址、联系办法等,以免出现欺诈情况;双方应向对方做详细清楚的介绍或调查;应写明是否共有财产、是否夫妻共同财产或家庭共同财产。
  
  (二)标的
  
  这里应写明房屋位置、性质、面积、结构、格局、装修、设施设备等情况;同时还要写明房屋产权归属(要与第一条衔接);原售房单位是否允许转卖;是否存在房屋抵押或其他权利瑕疵;是否有私搭乱建部分;房屋的物业管理费用及其他交费状况;房屋相关文书资料的移交过程。
  
  (三)价款
  
  及付款时间约定。一般新建的商品房及预售的商品房都是按所买卖房屋的建筑面积来计算房屋的价格,即约定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售价为多少元,然后用单价乘以建筑面积来计算房屋所需支付的价款。旧房的买卖有时就直接约定每套房屋或每幢房屋所需支付的价款。在合同中一般要列一个付款时间进度表,买方按该进度表将每期所需支付的价款交付卖方。
  
  (四)履行期限、地点、方式
  
  这里主要写明交房时间;条件;办理相关手续的过程;配合与协调问题;双方应如何寻求中介公司、律师、评估机构等服务;各种税费、其他费用如何分摊;遇有价格上涨、下跌时如何处理。
  
  (五)违约责任
  
  这里主要说明哪些系违约情形;如何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定金、赔偿金的计算与给付;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免责;担保的形式;对违约金或定金的选择适用问题
  
  (六)解决争议的方式
  
  这里主要约定解决争议是采用仲裁方式还是诉讼方式,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双方同意采用仲裁的形式解决纠纷,应按照我国《仲裁法》的规定写清明确的条款。
  
  (七)合同生效条款
  
  双方在此约定合同生效时间;生效或失效条件;当事人不能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挠条件成就或不成就;生效或失效期限;致使合同无效的情形;几种无效的免责条款;当事人要求变更或撤消合同的条件;合同无效或被撤消后,财产如何进行返还。
  
  (八)合同中止、终止或解除条款
  
  按照《合同法》第六十八条、第九十一条、第九十四条之规定,合同当事人可以中止、终止或解除房屋买卖合同。有必要在此明确约定合同中止、终止或解除的条件;上述情形中应履行的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解除权的行使期限;补救措施;合同中止、终止或解除后,财产如何进行返还。
  
  (九)合同的变更与转让
  
  在此约定合同的变更与转让的条件或不能进行变更、转让的禁止条款。
  
  (十)附件
  
  出售遗产房的前提条件是已经对遗产房办理了过户登记,因为房子如果还登记在被继承人名下,没办法直接转移到买家名下。除了这些税费,办理二手房过户登记时还得交工本费,房产证的工本费都是80元。
  
  


·现在继承房产要交税吗?
      现在继承房产要交税吗?继承房屋是不需要交纳税费的,继承房屋的时候,只需要交纳公证费用、过户登记费用等,但出售继承的房屋要交纳税费,继承的房产再出售,则视为二手房交易。契税如果是法定继承,则无需缴纳契税;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继承的,要全额缴纳契税(3%)。截止到现在,我国尚未开征遗...


·最新江苏省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生活中避免不了会发生交通事故,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人身损害赔偿就成了人们最为关注的问题。全国各地都制定了不同的赔偿标准,下面我们为您重点介绍一下江苏省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以便您详细了解江苏省的赔偿标准。 (一)根据江苏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江苏调查总队发布的统计公报,江苏省相...


·一、交通事故折价赔偿可以由保险赔偿吗?
      一、交通事故折价赔偿可以由保险赔偿吗?不可以由保险赔偿,折价赔偿不在保险范围内。双方可自行解决,如果提起上诉,法院是支持的。根据我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施行)》规定:损坏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公民的任何财产受到他人伤害所造成的损失,...


·关于如何对交通肇事罪处罚
      如何对交通肇事罪处罚我国刑法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1、下列行为可能判处三年...


·一、交通事故没有住院?
      一、交通事故没有住院有哪些赔偿 1、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伤者没有住院治疗的,一般应赔偿医疗费、交通费、误工费、营养费等费用。 2、如果对方为机动车且负有事故责任的,则因赔偿金额较小,可由对方的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内全额进行赔偿。 3、如果协商不成的,则伤者可以向法院起诉对方及其...


·一、没有交通事故认定书如何办?
      一、没有交通事故认定书如何办? 要是没有交通出行事故认定书得话,能够 去找交管部门,不容易危害到安全事故的解决。假如在安全事故解决中必须采用责任认定书的,能够 到那时候出示安全事故责任认定书的交管部门去打印该责任认定书的存根联就可以,是具同样的法律认可的。 交通事故认定书是由...


·一、擦交通事故伤和淤青能赔多少钱?
      一、擦交通事故伤和淤青能赔多少钱?擦交通事故伤和淤青能赔到的款额是根据受伤者的受伤程度,以及肇事者的经济能力来加以确定的。车祸擦伤后如不严重大多是得不到保险公司的赔偿,需要由受害者跟肇事者好好协商,确定具体赔偿的金额,协商不能确定的可以起诉。我国法律对于赔偿额度没有限制,只对伤情...


·一、道路交通法中关于交通事故赔偿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一、道路交通法中关于交通事故赔偿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一)一般车祸赔偿标准 1、医疗费的赔偿标准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


·私人住房土地使用名称变更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私人住房土地使用名称变更需要提交哪些材料?办理土地使用证过户需要材料:1、转让合同或协议;2、转让方土地使用权证;3、受让方房屋所有权证(原件校对后交复印件);4、契证(原件校对后交复印件);5、受让方身份证(原件校对后交复印件);6、其他国土部门要求提交的材料(一般只需提供上述...


·一、交通事故八级伤残一次性赔偿费是多少钱?
      一、交通事故八级伤残一次性赔偿费是多少钱 交通事故八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0个月,由社保机构支付。赔偿基数2551元×10个月=25510元。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15个月×2551元=38265元,一次性工伤...


·打交通事故官司的诉讼技巧有哪些?
      近年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道路上的车辆也是逐渐多了起来,由此引发的交通事故也是人们开始关注的一个热点话题。许多时候交通事故都需要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那么打交通事故官司的诉讼技巧有哪些?今天就由的我们来为您解答一下这个问题。 一、诉讼时机的选择技巧 什么时间提起诉讼是...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