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犯罪未遂免于处罚可以吗?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犯罪未遂免于处罚可以吗?1、犯罪未遂免于处罚是不可以,因为《刑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2、在一般情况下,由于未遂犯所造成的实际危害,比既遂犯轻些,故对未遂犯的处罚一般要轻于既遂犯,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至于从轻或者减轻的幅度大小,则应综合考虑案件的具体情况。但对于情节特别恶劣、危害后果严重、人身危险性大的未遂犯,也可以与既遂犯同等处罚,而不予从轻或者减轻。3、对于未遂犯的处罚原则问题,应当注意两个方面:一是以既遂犯的处罚为参照,二是适当从宽处罚。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1)犯罪未遂应当负刑事责任。(2)由于《刑法》规定的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此要确定对于犯罪未遂能否从轻或者减轻处罚。(3)在确定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况下,要进一步确定是从轻处罚还是减轻处罚。二、犯罪未遂要满足什么要求犯罪未遂同时满足下面要求:1、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是指行为人开始实施《刑法》分则规定的作为某种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2、犯罪没有得逞,指犯罪的直接故意内容没有完全实现,没有完成某一犯罪的全部构成要件。3、犯罪未得逞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是指行为人没有预料到或不能控制的主客观原因。民事主体若是在实施违法行为之后,想要得到免除处罚的,必须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显然犯罪未遂并不满足这些条件。因为不管未遂后造成的侵害程度如何,至少在主观上,并不能判断犯罪主体是否有悔过的意识,故此是需要判处刑罚来警戒违法者的。
  
  
  


·轻伤害被害人不谅解拘役多长时间?
      轻伤害被害人不谅解拘役多长时间?轻伤害被害人不谅解拘役的时间会有多久就会结合案件的情况来进行判定;拘役的时间是不少于一个月,并且不超过六个月,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二条 【拘役的期限】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第四十三条 ...


·有烟草证非法经营罪判刑吗
      由于烟草、盐等商品本身的特殊性,我国专门有法律对这类商品的销售做了相关的规定。很多人认为只要有相关商品的销售许可证就万事大吉了。那么有烟草证非法经营罪判刑吗?烟草类非法经营罪立案标准是什么?下面我们就相关问题为您解答。 一、有烟草证非法经营罪判刑吗? 《烟草专卖实施条例》第二...


·侵吞百万买装备会涉嫌职务侵占罪吗
      打游戏是当今社会很多年轻人都喜欢的娱乐方式之一,但是有的人沉迷于游戏中,甚至为了在游戏中购买好的装备不惜侵吞公司百万元,这种行为在法律上是可能会涉嫌职务侵占罪,但是大多数人法律意识比较淡薄,就不知道侵吞百万买装备究竟会不会涉嫌职务侵占罪?下面就来告诉您。一、侵吞百万买装备会涉嫌职...


·遗弃罪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在日常生活中,遗弃罪行为是较为常见的,但是并非所有的遗弃行为都会构成遗弃罪。为了保护没有民事行为能力人能维持基本的生活水平,国家立法机关制定了一些刑事法律规范,对遗弃罪的构成、处罚等进行了规定,你是否知道遗弃罪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一、遗弃罪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遗弃罪(我国...


·一般信用卡诈骗退赃判缓刑可能吗?
      信用卡诈骗退赃判缓刑可能吗?为依法惩治诈骗犯罪活动,保护公私财产所有权,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结合司法实践的需要,现就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


·变造货币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变造货币在我国只能有国家发行,但是由于伪造、变造货币成本小,利润大,一些犯罪分子在高额利润诱惑下不惜铤而走险。近年来伪造货币的大案逐年上升,变造货币的犯罪也呈增长的势头。因此,对伪造、变造货币犯罪必须给予坚决打击。不过我国对变造货币罪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行贿犯罪不正当利益会被没收吗
      一、行贿犯罪不正当利益会被没收吗?行贿犯罪不正当利益一般都会被没收的,因为不正当利益属于违法所得。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81条的规定,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由犯罪地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居住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人民法院受理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后,应当发出公告。公告期间为6...


·关于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的程序要求是什么?
      关于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的程序要求是什么?申请执行人以被执行人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以下简称拒执罪)向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报案,有证据证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不予接收材料或者超过十五日不予答复的,可以向执行法院提起自诉。人民法院以涉嫌拒执罪向公安机关移送的案件,公安机关作出不...


·给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的处罚是怎么样的?
      给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的处罚是怎么样的?我国《刑法》第140条规定,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销售金额5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20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的,处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50...


·山东职务侵占罪处罚的标准是什么?
      山东职务侵占罪处罚的标准是什么? 我国的法律在不断的完善,如今的法制化程度已经变得很高,人们收到法律的保护同时也在限制着人们的行为,避免给他人造成严重的利益损失,对于职务上的管理也比较严格,职务侵占罪的处罚更是比较严格,那山东职务侵占罪处罚的标准是什么?下面就对此问题进行详细的...


·经济犯罪侦查手段有哪些
      经济犯罪侦查手段有哪些 一、经济犯罪侦查手段 经济犯罪案件侦查的对抗性更强,采取正确的方法和策略才能确保克敌制胜。办理经济犯罪案件应重视立案前的审查工作。抓住对书证或商品的鉴定,判明性质,扩大线索来源;抓住财务审计,核查被侵害标的的流向,查明犯罪嫌疑人的作案手段和活动范围;抓住...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