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犯罪嫌疑人已经怀孕能否羁押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犯罪嫌疑人已经怀孕能否羁押
  
  一、犯罪嫌疑人已经怀孕能否羁押?
  
  怀孕一般是不采取羁押措施的。
  
  《看守所条例》第十条 看守所收押人犯,应当进行健康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收押:
  
  (一)患有精神病或者急性传染病的;
  
  (二)患有其他严重疾病,在羁押中可能发生生命危险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但是;罪大恶极不羁押对社会有危险性的除外;
  
  (三)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
  
  二、对孕妇一般是监外执行吗?
  
  对孕妇一般是监外执行。
  
  《刑事诉讼法》第265条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三、对孕妇可以取保候审吗?
  
  可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其实对孕妇不采取羁押措施并不是姑息纵容犯罪嫌疑人,是从人道主义上考虑必须要保障孕妇腹中胎儿的健康成长,因为孕妇犯罪不能影响腹中胎儿的合法权益。但孕妇构成犯罪,肯定也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从拘留到批捕时间是多久?
      一、从拘留到批捕时间是多久?一般情况下,最长不超过37天。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逮捕是由公安机关实施的,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后,公安机关会立即执行。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


·集资诈骗罪和非法集资的区别是什么?
      提到非法集资,您可能觉得非法集资和集资诈骗是一回事。尽管非法集资和集资诈骗都会使当事人遭受巨大的经济损失,但是法院在处理类似案件的时候,非法集资和集资诈骗罪那是有所区别的。为大方便您将两者区别开来,我们这就为您介绍集资诈骗罪和非法集资的区别是什么的问题。 集资诈骗罪和非法集资的...


·冒充军警抢劫与招摇撞骗罪如何量刑?
      冒充军警抢劫与招摇撞骗罪如何量刑?冒充军警抢劫与招摇撞骗一般会被量刑三年左右,犯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而情节严重的,是本罪的加重处罚事由。这里的情节严重,是指战时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的,因冒充军人招摇撞骗引起军政、军民、军警纠纷的,造成严重经济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损害军队声誉的,造成其...


·刑法修正案九个人信息的相关规定
      刑法修正案九个人信息的相关规定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关于个人信息安全的相关法律条例: 十六、在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中增加一款作为第三款:“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十七、将刑法第...


·纯正的单位犯罪有哪些?
      在刑法的规定当中是有以自然人为犯罪主体的犯罪,也有以单位为主体的犯罪,关于纯正的单位犯罪有哪些很多人有疑问,如果要判断是否是单纯的单位犯罪还有考虑很多的因素,单位犯罪的主体可以在刑法当中进行了解,接下来让我们来告诉您的有关法律规定和知识。一、纯正的单位犯罪有哪些?单位犯罪是指公司...


·非法集资的犯罪构成要件包括哪些
      非法集资的犯罪构成要件包括哪些(一)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这里要特别强调法律拟制人格主体——单位,否则,我们将无法对司法实践中大量存在的单位实施的非法集资行为通过《刑法》来规范。(二)犯罪主观方面是故意。当事人明知自己的非法集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这...


·行贿罪数额划分是怎么规定的
      一、行贿罪数额划分是怎么规定的?行贿罪的数额界定有两种,一种是三万元以上;一种是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的规...


·进行无罪辩护需要多久?
       一、进行无罪辩护需要多久? 首先是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刑事拘留就发生在这个阶段,公安机关侦查完毕以后,会已送检察院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会对案子进行审查,认为没有必要起诉的,就会将案件撤销(也就是说,这个阶段就可能有结果了),若果检察院认为应该起诉,会进入刑事诉...


·一方伪造签字负刑事责任吗
      一方伪造签字负刑事责任吗 一、伪造签字负刑事责任吗 伪造签名要依据伪造签名的目的而确定法律责任。如果是用于诈骗的,可以按合同诈骗罪、诈骗罪等罪名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合同诈骗罪;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


·刑事拘留从什么时间开始算起
      刑事拘留从什么时间开始算起刑事拘留时间以日计算,按刑事诉讼法规定,开始的日不计算在期间内,从第二天起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五条规定:期间以时、日、月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算在期间以内。法定期间不包括路途上的时间。上诉状或者其他文件在期满前已经交邮的,不算过...


·根据相关规定拘役需要法院判么?
      根据相关规定拘役需要法院判么?拘役属于刑罚的一种,与有期徒刑差不多,都是关在大牢里服刑的意思,只能由法院判决,其他任何单位都无权作出。《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 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第一百九十五条 在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根据已...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