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交通事故赔偿安葬费吗?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一、交通事故赔偿安葬费吗?交通事故若是导致了他人死亡此时需要赔偿安葬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七条:“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根据上述规定,丧葬费的计算以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标准。受诉法院所在地一般为被告所在地,在无须经过诉讼程序时,即视为事故责任人所在地。其计算公式为:丧葬费赔偿额=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二、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关于丧葬费的规定《工伤保险条例》第37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共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50条第7项规定,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7条规定,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第1款第7项规定,国家或者地方有关机关有规定的,依该规定;没有规定的,按照输丧葬实际支出的合理费用计算。交通事故发生之后,一方直接死亡,或者是在送往医院救治七天内死亡的情形都是时有发生的,对于受害者家属来说,此时可以获得肇事方支付的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相关费用,赔偿金需要结合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来加以确定。
  
  
  


·一、交通事故赔偿完毕协议是需要签订吗?
      一、交通事故赔偿完毕协议是需要签订吗?交通事故赔偿完后协议是需要签订。1、超过确定的护理期限、辅助器具费给付年限或者残疾赔偿金给付年限,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继续给付护理费、辅助器具费或者残疾赔偿金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赔偿权利人确需继续护理、配制辅助器具,或者没有劳动能力...


·校车超载怎么处罚规定是什么?
      校车超载怎么处罚规定是什么?超载的违规行为我国屡禁不止,主要超载的行为不能及时的发现,一直以来校车安全是一个社会关注的问题,校车超员是严重的一个违法行为需要去严厉惩罚,超载很容易出现安全事故,因此一旦发现就要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那校车超载怎么处罚规定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


·交通违章罚款在哪里交?
      交通违章罚款在哪里交? 交通违章罚款在哪里交? 有三个办法: ①是车管所缴纳罚款。 ②去交警大队缴纳罚款。 ③上掌付通网站上办理罚款缴纳。 由于前两种方法都需要外出办理,耗时耗力,推荐第三种方法。无需出户即可缴纳罚款。 交通违章处理程序 一般程序的情形是:依照法...


·喝酒驾车轻微肇事逃逸会怎么处罚?
      喝酒驾车轻微肇事逃逸会怎么处罚?醉驾加肇事逃逸,警方主要依据造成后果处理。醉驾已经涉嫌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如果交通肇事致人死亡或者重伤肇事逃逸就涉嫌交通肇事罪,应当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当事人逃逸或者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使交通事故责...


·驾驶员不在高速上倒车扣几分
      驾驶员不在高速上倒车扣几分 一、驾驶员不在高速上倒车扣几分? 在普通道路倒车扣3分。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中规定: 第三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3分: (一)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 ...


·一、交通事故提供误工证明以什么为准?
      一、交通事故提供误工证明以什么为准?(一)《病历》或者《出院小结》。正常情况下,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病历或者出院小结。内容包括即医疗机提出的建议休息时间、需要加强营养、需要专人护理的建议。(二)《误工证明》所在的工作单位可出具受伤人员误工时间的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三)《误工期司...


·刑事案件申诉提交资料有哪些
      刑事申诉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提起,但是针对的具体情况不同,那么您知道提起刑事案件的申诉具体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吗?而在提起申诉的同时又要哪些资料呢?我们在下文中一一为您解答。 一、刑事申诉需哪些条件 刑诉第二百四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符合下列情形之...


·在深圳车辆超载怎么处罚
      在深圳车辆超载怎么处罚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超过额定乘员20%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30%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500元以上20...


·一、交通事故死亡要坐牢吗?
      一、交通事故死亡要坐牢吗? 交通事故致死触犯交通肇事罪,需要坐牢。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 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


·一、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和工伤赔偿标准是一样的吗?
      一、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和工伤赔偿标准是一样的吗?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和工伤赔偿标准是不一样。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还需要增加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


·在现代社会中经常会遇到交通事故,交通事故的类型有很多种,可能
      在现代社会中经常会遇到交通事故,交通事故的类型有很多种,可能会是是机动车之间的事故,可能是行人与机动车之间的事故等。但无论哪种事故都需要对责任进行认定,一般情况如果只是车辆之间的小摩擦是可以私了的,如果是人车事故的话最好让交警处理。下面我们主要介绍车辆与行人发生交通事故处理的方法...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