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合同诈骗罪和诈骗罪的量刑区别有吗?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合同诈骗罪属于刑法中的扰乱市场秩序罪,而诈骗罪属于刑法中的侵犯财产罪,这两种罪名所保护的法益不同,量刑标准自然不同。相关法律规定如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综合上面所说的,合同诈骗罪和诈骗罪是属于两种不同的罪名,对于合同诈骗罪是属于诈骗罪的一种,不同的罪名所产生的立案标准不一样,产生的处理手法不一样,那么最后所存在的量刑标准也是不一样的,所以, 不同的案件在处理上面都是有它的法律依据。
  
  
  


·成立但未生效的合同可否撤销?
      成立但未生效的合同可否撤销?已成立未生效合同可以撤销解除。我国《民法典》并未规定合同解除的对象必须是成立并生效的合同;其次,成立但未生效的合同,同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有权按照法律的规定,选择用解除合同的方式来终止该类型合同的法律约束力,即使附有生效条件所约定的义务。比如报批义务...


·履行合同的担保形式有哪些?
      履行合同的担保形式有哪些? 找专长律师:土地房产律师 公司经营律师 损害赔偿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合同事务律师 在双方签订合同后,要对所签订的合同进行担保。履行合同的担保形式有哪几种呢?这是一个必须要了解的问题,双方一定要按照这些担保形式进行担保。下面我们将为您介绍一下履行合...


·撕毁合同如何赔偿 ?
      撕毁合同如何赔偿 ?一、撕毁合同如何赔偿 1 、买卖合同中的违约主要表现在:一是一方无正当理由不交或者不收货;二是一方无正当理由不适当履行。 2、买卖合同中的违约赔偿:在合同中,称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也叫根本违约。在经济合同中,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有两种表现:一种是卖...


·股份转让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股份转让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股份转让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股份转让合同注意事项有股权的结构以及确定股权转让总价款。 1、明晰股权结构 应就被转让公司的股权结构作详尽了解。如审阅被收购公司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合同、章程,董事会、股东会决议等等必要的文件。审慎调查,...


·无效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无效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一、无效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认定合同或者部分合同条款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 注意: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属于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一般属于可变更或撤销的合同,只...


·对解除合同有异议应该什么时候起诉
      对解除合同有异议应该什么时候起诉?1、当事人对合同解除有异议的,应在约定的异议期限届满前提出异议并向人民法院起诉;2、当事人没有约定异议期间,应在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三个月之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五百六十五条??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


·知道合同撤销权的行使条件
      知道合同撤销权的行使条件 一、什么是合同撤销权 合同撤销权,即可撤销合同的撤销权,是指撤销权人因合同欠缺一定生效要件,而享有的以其单方意思表示撤销 已成立的合同的权利。相对于绝对无效合同而言,可撤销合同属相对无效合同,其在有撤销权的一方行使撤销权之前,合同对当事人仍有效力,故其...


·入职一年都没有签合同该怎么办?
      众所周知,入职是要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建立劳动关系。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企业在与昂入职之后并不和员工签订合同,一直拖拉,这个时候员工不免有些担心,不知道该怎么办。那么,入职一年都没有签合同,单位是不是应该签合同?如果不签应该怎么办?下面我们将为您介绍一下。一、入职一年都没...


·合同法中抗辩权的性质是什么?
      合同法中抗辩权的性质是什么?合同签署后,针对一方提出的请求,在特定情况下,当事人有权拒绝,并不用承担违约责任,这就是抗辩权的行使。抗辩权是非常重要的一种权利,对于合同当事人维权很有帮助,可以最大限度的规避合同诈骗。那么民法典中抗辩权的性质是什么?下面我们一起看看我们的说法。 一、...


·一、出租人提前解除合同的违约责任有吗?
      一、出租人提前解除合同的违约责任有吗?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


·茶叶购销合同范本的意义有哪些?
      茶叶购销合同范本的意义有哪些?一、茶叶购销合同的含义 茶叶购销合同是出卖人转移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买受人接受此项财产并支付约定价款的民法典。购销是商品交换最普遍的形式,也是典型的有偿合同。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四十六条、第六百四十七条的规定,法律对其他有偿合同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